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The identity card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令公布《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该办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
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但提取指纹不利于公民权利。
2004年1月1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始换发,二代证已经逐渐取代了一代证。
自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但在该日之前,处于有效期内的一代身份证继续有效。然而仍有多种证件可以临时替代第二代身份证。
2017年4月27日消息,3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清理重复户口306.7万个,清理应销未销户口212.5万个,纠正登记项目差错1101万项。
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人数由171万人减至8人,公安机关已对这8人的人口信息做了特殊标注,达到其公民身份号码唯一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