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香醍溪岸排屋问题一箩筐业主集体拒收房》追踪:
擅自进入已交付业主家 采光井被“加盖”横切成两半
谁动了龙湖香醍溪岸业主的采光井?
开发商被疑“小动作”应付规划处检查
涉嫌非法侵入和合同欺诈 业主怒打110
缩水地下室及地下入户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龙湖香醍溪岸又出了新问题。
昨天下午,4-109业主沈利强拨了110报警电话:“我家不知道被什么人非法侵入了,两层高的采光井莫名其妙被加了层隔板。”记者获悉,不只沈利强家,4栋16套排屋中有采光井的10户人家都在同一时间被“加了盖”。
有业主怀疑,这是开发商杭州龙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应付上周四(8月15日)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处的检查而临时做的“小动作”:“加了盖从外面看地下室只有一层,这就更加证明他们心虚了。”
4幢10户排屋采光井被加盖 其中3户已交付被非法侵入
警方赶到4-109时,沈利强正领着5位邻居在研究被“动了手术”的采光井。
沈利强是上周日发现这个情况的,当时他走到地下室,打开通往采光井的门,发现原本通亮的采光井内一片漆黑,用手电筒照,发现上方无缘无故多了层“盖子”,将原本五六米深贯通到底的采光井硬生生横切成了两层。
而从采光井上方的玻璃盖往下望,采光井的深度似乎只有三米不到,到地下一层窗户往下半米左右的位置就见底了,底部是颜色深灰的水泥地。再从地下一层的窗户口望去,这水泥似乎是新抹上去不久,从事房屋土建工作的沈利强从水泥的干湿程度判断,这水泥做的时间不会超过15天。但从采光井底部往上看,材质却是木板的,而且这层临时加盖的“隔离层”并不牢靠:只是用木头简陋地搭成了一个架子,上面再简单地铺上水泥,从“隔离层”和墙壁的间隙之间甚至可以看到光亮隐约透出。
沈利强还发现地下室的入户门有被撬过的痕迹,他当即去了物业和售楼中心:“物业说是施工方做的,但是销售却说这事他们不清楚。”另外,4幢10户有采光井的人家都被加了这层“木盖子”,其中101、109和116这3户是已经交付的。
沈利强表示:“在之前,没有任何人给我打过电话说这件事,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开发商工程部主管一问三不知 所有领导“开会去了”
在此之前,沈利强曾将一把钥匙寄放在物业处,民警叫来了物业和开发商代表调查。物业的代表说,这件事绝对不是他们物业干的。“应该是施工方做的,7月份加的。”但沈利强确定,8月初他收房的时候,这个采光井还是一通到底的。
开发商代表是杭州龙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陶征木,这位陶经理却是一问三不知,既不知道这个“盖子”是什么时候加的,也不知道是谁施工的。
几位业主觉得不可思议:“你作为工程部主管,难道没有经过你签字的施工单,施工单位就能自作主张做事吗?”
陶经理仍含糊其辞:“这件事我们会去调查,也要请示下领导,今天上层正好在开会,没办法给答复。”
业主施大姐连连摇头:“你自己就是工程部最高的负责人,我说龙湖开发商就是‘打太极’成习惯了,一有事所有领导就自动‘开会’去了!”最终,“打太极”打了快两个小时的陶经理答应,在本周三早上9点告知业主他们的调查结果。
谁动了业主的采光井? 开发商一逃再逃令人心寒
在翻查物业的《钥匙借用登记表》时,细心的业主发现,在8月8日到8月9日期间,4幢的多套房屋钥匙有被香醍溪岸的施工方、工程部出借的记录,甚至陶经理本人都曾在8月9日上午借用过4-101的钥匙,但陶本人表示记不清当时为什么去4-101了,也没注意那时101的采光井是不是被加盖了。
“从水泥的情况来看,应该就是这半个月内做的,我怀疑他们当时是想应付经济开发区规划处的检查,想把检查人员带到4幢去,没想到当时被业主抢了先,直接带去2幢和6幢检查了。”业主施大姐还提到了规划处工作人员检查的2-114,当时原本被封闭的地下二层空间被打开了,业主方先生表示这是开发商未经他同意擅自进入他家打开的。
业主认为,目前龙湖至少涉嫌入侵四户(包括2-114方先生家)已交付业主家,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他们说本周三给结果,那天我至少要知道三个结果:第一,是谁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进入了我的房间?第二,是怎么进入的,钥匙从哪里来的?第三,为什么要给我盖这个板?哪怕编理由也要编得合理点!”沈利强说,他已经受够了龙湖“一拖再拖、一逃再逃”的处理态度,“有还是没有,做了还是没做,连起码的担当都没有,除了玩些不上台面的小伎俩,就是不肯面对业主,这种开发商真让业主心寒!”
律师称开发商或涉嫌合同欺诈和非法侵入
就龙湖香醍溪岸排屋业主投诉的开发商虚假宣传、欺骗销售的投诉,包括昨天4-109业主遭遇的被非法入侵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郭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郭安律师。
对于开发商承诺赠送的地下二层地下室不翼而飞且赠送面积无故减半,以及49户地下室无通集中车库入户门、赠送花园面积缩水等问题,郭律师认为,设计规划中不存在的“地下二层”,却在销售过程中作为楼盘亮点被频频拿来宣传,误导消费者购房,该楼盘开发商杭州龙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合同欺诈的嫌疑。
“开发商公开对外的楼书、宣传册、样板房以及销售人员的销售推介中,对赠送的两层地下室、地下入户门及赠送花园有具体详细的描述,由此吸引顾客促成购房交易成立,即使这些条款并未在合同中体现,我认为也已构成‘要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郭律师表示,在此问题上,杭州龙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是利用房产项目,故意占用购房人的资金,“从本质上来讲很恶劣。”
而4幢已交付排屋采光井被无故加盖的问题,以及2-114方先生家地下二层封闭空间被打开的情况,如果查实是龙湖方所为,则龙湖方已构成了侵权。“从住宅区的角度,已交付的房屋,标的物已在业主的掌控之下,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论是开发商、施工方还是物业,如果随便进入他人住宅就已构成非法侵入,何况还改变了他人住宅的结构,损害严重的话,业主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郭律师建议正在维权的龙湖香醍溪岸排屋业主,在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作为受害人,一定要维持房屋的原状,防止损失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