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是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协议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 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
1985年,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定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申根协定》同时包括旅客必须落实沿途经停申根国家饭店等若干原则规定。截至2013年底,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6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列支敦士登和马耳他。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国。
关于意大利签发的签证,可简单区分以下两种:
一、申根签证:包含观光及商务等旅行目的、签证可出入境的效力范围可及于所有申根公约国家,可简称为C类(申根)签证。
二、意大利单国签证:包含学生及依亲居留等旅行目的,签证可出入境的效力范围仅止于西班牙单国(若欲前往其它申根国家旅行,需向其它申根国另外申办申根观光或商务签证),可简称为D类(单国)签证。
至于要分辨所拿到的签证,到底是上述两种当中哪一种,可以看签证(VISADO)最上面一项VALIDO PARA/VALABLE POUR/VALID FOR的部份:
“申根签证”会在后面注明ESTADOS SCHENGEN;另外,在签证种类(TIPO/TYPE)上是注明:C类。
申根签证所允许的停留效期及效力,大致可分为:
(1)单次入境30天(自签证生效日起算不会超过90天,在申根区可停留的总天数为30天,只允许使用一次入境的权利)
(2)多次入境30天(自签证生效日起算90天内,在申根区可停留的总天数为30天,可允许多次使用出入境)
(3)多次入境90天(自签证生效日起算90天内,在申根区可停留的总天数为90天,可允许多次使用出入境)
“意大利单国签证”会在后方栏上注明ESPAÑA,而一般意大利单国签证会在ESPAÑA字样后面出现一括号,注明(+1 TRANS. 05 SCHENGEN)的字样,这代表的意义是:可于申根国家过境一次, 过境可停留的时间为五天。
意大利签证注意事项:
1.领区划分: 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
2.办理时长: 8-10个工作日。
3.是否面试 :不需要。
4.所需材料:个人信息表,户口本,身份证,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照片3张,婚姻证明,英文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卡对账单,保险单,全程交通预订单,全程酒店预订单,行程单,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