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差几块钱未还,利息可能上千元,这让商业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这一条款饱受诟病。近日,银监会在给山东律师王新亮的书面回复中表示,争议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 “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存在不同理解。
有研究称,信用卡罚息收入已占到我国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40%到50%。
一家规模不大的银行的信用卡部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我们估算过,我行采用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两种算法的利息差10%,别的银行差额可能更大。”
“全额罚息”存在不同理解
去年11月5日,王新亮律师以一名信用卡使用者和律师的双重身份致信银监会主席尚福林。王新亮认为,信用卡已还款部分属于已履行的义务,不应当将已还款部分还计入全部款项内计收利息,此行为是一种显失公平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
据了解,信用卡计息主要是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两种方式。全额计息也称“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
银监会在给王新亮的回复中称,“截至最迟还款日,持卡人未全额还款的,银行则不再提供免息优惠。对持卡人已偿还的透支金额部分,按记账日至还款日之间的时间,按日计收透支利息。对未偿还部分的金额,自记账日起,逐日计收利息和滞纳金,直至欠款被足额偿还。”
王新亮表示:“从去年11月5日至今,我收到全国很多的电话及网友的网上留言,其中90%以上的人表达了支持废除信用卡全额罚息条款的意愿。”
上述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这种计息方式,还款越多,越接近全额的人越不划算。”
银监会在回复中并未表示会取消这种计息方式,而是称,根据现行计息规则,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是有条件的信用卡欠款优惠政策。从来信看,争议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 “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存在不同理解。
王新亮表示,对于银监会的回复他不太满意。他此前曾表示,准备成立信用卡维权联盟或其他组织起诉银行,但他在2月17日却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如现行的制度没有改变,起诉银行也没有用,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银监会还表示:“因计息规则是信用卡业务合同的核心条款,商业银行应当事先设有明确且无争议的约定,并经持卡人签字确认。商业银行在设置和执行计息规则时,应充分考虑持卡人权益,维护交易的公平性。”
律师:回复让人感觉失望
王新亮律师昨日告诉记者,银监会这次的回复并没有解决他反映的核心问题,让他有些失望。
他说,银监会之前的态度很积极,及时快速地回复他,并做出了一些积极的行为,比如2012年11月20日成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2013年2月7日新修订《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但银监会最终的回复并未明确提及废除“全额罚息”这一霸王条款,只是表示要加强信用卡计息规则监管和透明化。他表示,或继续向银监会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全额罚息”问题。
银监会:信用卡免息有条件
银监会在回函中表示,根据现行计息政策,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是有条件的信用卡欠款利息优惠政策。从来信反映的问题看,争议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存在不同理解。
银监会指出,由于计息规则是信用卡业务合同的核心条款,商业银行应当事先设有明确且无争议的约定,并经持卡人签字确认。将根据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卡流程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不同方式利息差约10%
有分析人士认为,银行不愿取消“全额罚息”原因在于银行对信用卡利息的依赖。而新修订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则以“容差容时”的还款机制代替废止全额罚息。
“容时”是指银行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容差”是账单额与还款额之差在10元以内,有可能不会被全额罚息,而是滚入下月计息。
据此,虽未取消 “全额罚息”,但大部分的非恶意欠款可免于全额罚息。但为何不直接废止“全额罚息”?有研究称,主因是信用卡“罚息”已经成为我国信用卡业重要的收入来源,利息收入已占到我国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40%到50%。
前述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表示:“信用卡透支利息在信用卡收入中的占比各个行的情况有所不同,我行没那么高,透支利息在信用卡中的占比还不到20%,且各个银行的统计口径也不一样,有的银行把信用卡取现费用也算在利息里,利息在收入中的占比甚至达到百分之八九十。”
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估算过,采用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两种算法,对利息的影响大约是10%。因为我们信用卡的损失率低,要按未清偿部分计息,别的银行的影响肯定更大。”
■背景
信用卡全额罚息引争议
央视此前报道王某在中国民生银行透支11万5年后要还44万的案例,“全额罚息制度”被指霸王条款,并引发热议。据了解,目前国内除了工商银行外,绝大多数银行采用这种全额罚息的方式。
律师王新亮“趁热打铁”致信银监会,获大量网友转发留言。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取缔。借贷网官网表示,请求废除信用卡霸王条款,希望不要最终不了了之,拭目以待吧。还有网友称,针对信用卡问题也给尚福林写过信,最终不了了之。
也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全额罚息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银监会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说“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是偷换概念,利息就是利息,银行对持卡人已经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利息不是“罚”的,更不应该“全额罚息”。信用卡的目的是鼓励消费,“全额罚息”违背了这个初衷。
■时间表
银监会“延时”处理
●2012年11月5日 山东正大泰和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曾就“全额罚息”一事致信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的“全额罚息”霸王条款进行整顿或废除。
●2012年11月15日银监会回复称,会受理此事,待办理完毕后,予以书面回复。
根据信访条例,银监会将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2013年1月15日,银监会致电王新亮律师,称由于他所反映的问题“比较重大”,在法定的两个月内处理不完,需要延长一段时间。
●2013年2月8日 银监会做出书面回复,王新亮表示2月11日收到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