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公告称,上海将于5月起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该政策其中一项提及,定居国外者必须注销户口,如未主动销户,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注销。
身份认定对于美籍宝宝而言也算是头等大事了,Ada出生在美国(微信:Ada-usbaby)本着要为广大赴美生子孕妈负责的原则,也一直密切关注这些动态。这不,一出这种爆炸性新闻,就把Ada出生在美国给炸出来了。
上海公安官网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一、新发布的文件叫什么?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二、新规何时开始实施?
2018年5月1日
三、新规的实施范围?
上海市行政区域和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农场范围内
四、与美籍宝宝销户事宜相关的内容是哪些?
第四十六条: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五、一个月期限针对哪些人群?
文件中,其它国内公民违规者,如自行取得港、澳、台居民身份的,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应征入伍或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等,未按规定在一个月内前往办理,同样将予以注销。
六、户籍注销还能回国生活吗?
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准后,应当由本人持批准入籍证明,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
然而该规定并非“新闻”。上海公安机关表示,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所以准确来讲,将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是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对操作程序的细化和明确。当然,新规实施后,赴美生子家庭、家里有美籍宝宝的家庭肯定有一系列相关问题想要咨询。这不,Ada出生在美国(微信:Ada-usbaby)已经针对大家的共性疑问,做好了最关心的干货集锦,速度收藏吧。
根据2018年最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注销户口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出国定居;加入外国国籍。
关于出国定居:孕妈赴美生子后通常的做法都是带着美籍宝宝回国生活,所以并不符合出国定居这个条件哦。
关于加入外国国籍:这个条件大家会疑惑,孩子拿到美国护照,就是加入美国国籍,那岂不是注销中国户口的命运?然鹅真相是这样的——
1、孩子拿到美国护照,是根据美国出生地政策——凡是在美国领土出生的孩子即拥有美国国籍;
2、孩子父母是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没有国外永居权,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也就是说美宝拥有中国国籍,并且美宝入境中国是使用中国旅行证而不是美国护照。(同理于台湾人,中国承认台湾人是中国人,所以不承认台湾护照,但是中国政府给台湾人办理了“台胞证”出入境中国,是证明台湾人也是中国人的一个重要举措)
所以说美宝持中国旅行证出入境中国,中国并没有公开承认他的美国国籍,而是承认美宝的中国国籍。
这么看来,美宝没有满足2018年最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两个条件的任何一个,所以新的政策对于美宝的户籍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赴美生子家庭也不必过分担心。
话说回来,新规出台后赴美生子的上海孕妈们也有疑问:我们生完美籍宝宝回国后,还能不能给宝宝上户口了?
2018年最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生育的,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或者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者出入境通行证入境后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意思就是说,美籍宝宝未满16周岁之前,只要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都是中国国籍,就大胆的给孩子上户口去吧。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制定了《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出国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自2005年以来的《规定》皆有表述)。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也不注销户口。赴美生子的孕妈们,请把心放到肚子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