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国立国以来,截止2021年1月20日,共产生45位总统,其中竟有26位是律师出身的,比例高达58%。律师出身的总统多,是美国政治文化中的一个突出特点。美国总统在地球上算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的出身一直为全球高度关注。
中国企业家李世默,曾经一个TED演讲中对比了CN和US两国领导人产生标准的不同。他说奥巴马连州长都没当过,很年轻就当上了总统;而中国的最高领导人都是从县、市、省,一步一步的走上来,履历完整。据此,李世默认为中国的办法更好,奥巴马显然不如CN领导人有执政经验。然而美国总统未必需要多少执政经验。很少有美国总统是一步步在政界慢慢爬上来的,他们的来源五花八门。有人考察美国历任声望最高的前十名总统中,只有肯尼迪从政经验深厚,既当过众议员也当过参议员。但即便肯尼迪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客,他曾经是战斗英雄,还出过一本得了普利策奖的书。那些青史留名的美国总统,有人之前的职业是军人,有的是律师,有的是演员,有的是大学校长。美国唯一一个履历非常完整,按部就班地在官场混了很多年才当上总统的人,是林肯死后上位的安德鲁·约翰逊。而约翰逊因为缺乏灵活性,不能应对新局面,被认为是美国最差的总统之一。布坎南却有着一份让任何人都脸红的豪华履历,联邦众议员,参议员,驻俄国大使,驻英大使,国务卿,被授予最高法院大法官而坚辞不就。所以说,领袖的特质,绝对不是履历的长度可以衡量的。然而他确实美国历史上最差的总统之一。
就连总统当选的平均年龄,都比国会议员第一次当选的平均年龄还要低。肯尼迪当选总统时不到四十四岁,克林顿四十六岁当总统。对于年纪轻轻就当总统,肯尼迪的表述最经典:如果以年龄而不是以经验作为检验成熟与否的标准,美国将“把所有年龄在四十四岁以下的人都排除在受信任和负责指挥的岗位之外。那就是说,杰斐逊不该写《独立宣言》,华盛顿不该指挥大陆军,麦迪逊不该制订美国宪法,而哥伦布甚至不应该发现美洲大陆。”
人民选总统选的不是执政经验,而是政策理念。具体的事可以交给手下去办,总统的任务是领导国家改革创新。中国历史上曾经有官和吏的区别,官员一定要通过科举才能上来,可以左右国家走向;而吏就是混资历,职位再高也只是个办事员,对政治斗争只有保持中立的份儿。美国也有点类似的意思,竞选上来的人,才有真正的权力。
一旦当选总统,你马上就获得了组阁权可以任命官员,而且军队必须立即服从你的命令。总统也得经常跟国会斗争,但是就指挥各级办事员来说,你不需要通过派系的关系换取政令畅通,尤其不需要用个人恩义换取军队的忠心。所以选举官的任务是革新,并不是混资历。
绝大多数美国总统生于富有家庭。最初几任总统集中在种植业发达的弗吉尼亚州,开国元勋华盛顿、起草《独立宣言》的杰斐逊等,均为大种植园主。后来的总统们亦家道殷实,很多人都有条件就读于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等著名私立大学。
出身贫寒的美国总统是少数,最著名的当属林肯。他当过水手、店员、伐木工,领导过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一位演员认为林肯连任会不利于南方因而刺杀了他。另外三位被暗杀的美国总统是加尔菲德、麦金利、肯尼迪。
大部分总统都是从法律行业进入政界的,参加总统竞选前做过律师、众议员、参议员、州长、国务卿、副总统,或担任过其他政府公职。有些人是行伍出身,比如南北战争中的英雄格兰特和二战期间名扬天下的艾森豪威尔。
从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到现任总统特朗普,共计46任(只有45位总统,因为其中第22任和第24任总统是同一人)。
美国历届45位总统中有26位律师出身
为什么美国有那么多律师成为总统?耶鲁大学克罗曼教授将此归结很多学者对此的理解是,法律人独有的法治理想,促使他们不断地拼搏进取,也为他们的政治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第1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土地测量员,军人
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律师
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律师
第4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律师
第5任总统,詹姆斯门罗:军人
第6任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律师,教授
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军人、律师、法官
第8任总统,马丁范布伦:律师,法官
第9任总统,威廉亨利哈里逊:军人
第10任总统,约翰泰莱:律师
第11任总统,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律师
第12任总统,扎卡里泰勒:军人
第13任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律师
第14任总统,弗兰克林:律师
第15任总统,詹姆斯布坎南:律师
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售货员,船员,土地测量员,邮政局长,律师
第17任总统,安德鲁约翰逊:裁缝
第18任总统,尤利塞斯辛普森格兰特:军人
第19任总统,拉瑟福德柏查海斯:律师,检察官,军人
第20任总统,詹姆斯亚伯兰加菲尔:律师,教授(从政后内战期间曾做参军)
第21任总统,切斯特·艾伦·阿瑟:教员,律师,军法官
第22任总统,格洛佛克利夫兰:律师,检察官
第23任总统,本杰明哈里逊:律师,检察官,军人
第24任总统,格洛佛克利夫兰:(与第22任总统为同一人)
第25任总统,威廉麦金莱:教员,军人,律师,检察官
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无(22岁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次年便退学从政)
第27任总统,威廉哈华德塔夫脱:律师,法官,检察官,学院院长
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律师,教授,大学校长
第29任总统,华伦加马利尔哈定:报人
第30任总统,卡尔问柯立芝:律师,检察官
第31任总统,赫伯特克拉克胡佛:工程师
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律师
第33任总统,哈里杜鲁门:职员,杂货店老板,法官
第34任总统,德怀特大卫艾森豪威尔:军人
第35任总统,约翰费吉雷尔肯尼迪:作家,记者
第36任总统,林顿班斯约翰逊:教员(1935年在华盛顿市乔治敦大学法学院进修)
第37任总统,理查德尼克松:律师
第38任总统,杰拉尔德福特:律师
第39任总统,吉米卡特:农场主
第40任总统,罗纳德里根:播音员,演员,军人
第41任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军人,商人
第42任总统,威廉杰斐逊克林顿:教授,律师
第43任总统,乔治沃克布什:军人,商人
第44任总统,奥巴马,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律师,参议员
第45任总统,特朗普,商人
第46任总统,拜登,律师,参议员
第一位当上总统的律师是美国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约翰·亚当斯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当选美国第六任总统,同样也是律师出身,他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对父子总统。
另一位广受瞩目的律师总统是亚伯拉罕·林肯,他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也是美国人心目中最伟大的总统。罗斯福、尼克松、福特也都在担任总统之前从事过律师职业。第四十二任总统比尔·克林顿和后来成为美国国务卿的妻子希拉里·克林顿也都是律师出身。非裔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他曾为一家专门从事公益诉讼和维护少数族裔民权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工作。
另外,美国第116届参议院现在的100名议员中,有65名出身于律师,众议院430名议员中,205名出身于律师,州长中2/3具有律师身份,历届总统一半以上出身于律师,法官则绝大多数来自律师。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任何人只要能够从事律师职业,成为律师队伍中的一员,就意味着迈入了上流社会。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美国总统多是律师出身呢?
美国为何能有如此众多的律师成为总统?有人将原因归为美国的自由、民主、法治,也有人将原因归为法律人独有的政治家理想,一种带领他们冲破商业化迷津、不断朝前奋斗的理想。
但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能只归结于理想,应当从美国的历史传统、特殊国情、政治制度、法治环境乃至律师地位、职业角色等多方面来分析。就拿《联邦党人文集》来说:
1787年10月至1788年5月,两位年轻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32岁)与詹姆斯·麦迪逊(36岁)合作撰写了《联邦党人集》(后期又增加了一位年长的学者,他就是后来担任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一书。
这一文集以书信的方式,首次对旨在限制政府权力及防止权力滥用的制约与平衡理论作了明确的阐述,并成了200多年来诠释宪法的权威文献。
在制约与平衡这一概念的背后,是第一代建国者对人性现实而透彻的看法。
一方面,他们坚信,任何人在最佳状态中能够做到理智、自律和公正;另一方面,他们也认识到,只要是人,就容易为感情所支配,不够宽容,而且贪婪。于是,就需要政府能够控制被统治者,同时,又要使政府能够进行自我控制。
这时,就需要律师这个制度角色。葛维宝教授说,律师在多个方面对自由的社会形态与市场的有效运行进行平衡与推进。更重要的是,律师对公权力将进行制约,对私权力将进行保护。
当律师担任公职时,律师可以帮助政府如何守法行事,可以提醒有关负责人如何依法办事,可以协助政府与民众如何进行沟通。
而律师在担任百姓代言人时,律师又可以帮助百姓监督政府,可以帮助百姓保护自己的权利,还可以帮助百姓实现自己的权利。
简而言之,律师无论是否担任公职,都是为了制约权力、平衡权利。这既是一种制度设计的需要,也是一种职业发展的需要,更是一种人权保障的需要。
美国政治历史学家克林顿·罗西特曾对《联邦党人文集》一书给予了高度评价。
他说:“《联邦党人文集》所要传达的信息是: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没有自治就没有自由,没有宪政就没有自治,没有道德就没有宪政——而如果没有稳定和秩序,就不会有以上的种种好处。”
谁能带来稳定和秩序?不一定是军队,也不一定是警察,更不一定是总统,而一定是活跃在公权力与私权力之间的律师。于是,战时就需要军队,乱时就需要警察,急时就需要总统,平时则需要律师。
平时的律师在哪里?他们活跃在各种政府,活跃在各级议会,活跃在各色人群中。没有他们,美国就不成其为美国;没有他们,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没有他们,就没有美国的今天,更没有美国的未来。
有鉴于此,法国人托克维尔早在100多年前就在其经典著作《美国的民主》中特别指出: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历史上没有传统的贵族阶层,但律师们构成了最高统治阶级和社会精英阶层,他们控制了或影响着社会上层建筑的每一个领域。如果有人问我谁是美国的贵族,我会毫不迟疑地回答:决不是那些没有任何纽带联系的富人,而是律师和法官这一法律职业共同体。”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前院长克罗曼教授提供的解释可能更令人信服,他将此归结为法律人的政治家理想,而不是什么民主、法治。是这种法律人所独有的理想,支持着他们不断朝前奋斗。而如今丧失了这种理想的美国律师,已经基本迷失在商业社会的潮水中。于是,克罗曼教授在1993年出版了他的那本名著《迷失的律师》。
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弘毅也认为,现实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有经济才能,更要有社会、政治能力。各学科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互相渗入和聚合,这也使得21世纪的人才必须具有多方面能力,因此也就可能胜任很多种工作,相信中国未来律师和学法律出身的政治家会越来越多,这也将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福音。
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如果依法治国是一汪水,律师就是这水里的鱼,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理想的存在不在于条件,而在于勇气。美国的律师也并非天生就是总统“苗子”,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曾经比别人多了一些更高的理想。
律师多重要?
没有律师,社会就没有真正的稳定!
1、约翰·亚当斯
1797年3月当选为美国第二任总统。1735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一海湾殖民地。20岁时就获得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硕士学位,并成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律师。约翰·亚当斯素来热衷于政治,他是美国独立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与华盛顿和杰弗逊一起,被誉为美国独立运动的“三杰”。
作为律师,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成名之战是「波士顿大屠杀」。在独立战争的背景下,约翰·亚当斯竟然为开枪杀人的英国士兵辩护。尽管为英国士兵辩护对他的名声不无损害,但他坚信正当程序是美国宪政的基石。在他的努力下,被告的英国士兵最终免于监禁。
2、托马斯·杰斐逊
1801年当选为美国第3任总统。威廉·玛丽学院哲学系毕业后,跟随良师乔治·威勒学习法律,于1767年取得维吉尼亚州律师资格,进入殖民地议会。是美国独立革命运动的一位积极领导者和组织者,著名的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他起草的《废止限嗣继承法规》,沉重打击了从英国带到美洲的封建主义残余。他起草了《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规》,并使这一法规在州议会获得通过,实现了政教分离。杰斐逊任总统期间,美国从法国人手中“购买”了路易斯安那地区,使美国领土扩大近一倍。
3、詹姆斯·麦迪逊
1809年当选为美国第4任总统。1751年3月16日出生于弗吉尼亚。1771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现在普林斯顿大学)学习历史和政府的课程,法律读的很好,职业为律师。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他在1776年参加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他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被誉为“宪法之父”。
4、詹姆斯·门罗
1817年当选为美国第5任总统。1758年4月28日出出生于弗吉尼亚威斯特摩兰郡。门罗沉浮政界48年,先后当过律师、议员、驻外使节、州长、国务卿、陆军部长和总统以及州制宪会议主席等职。
5、约翰·昆西·亚当斯
1825年当选为第6任总美国总统。1767年7月11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昆西,1756-1758年在伍斯特市普特南的法律事务所中学习法律,1758年由波士顿律师会授予律师资格,在波士顿做了一阵子律师。1765年亚当斯在《波士顿公报》上发表文章抨击《印花税法》,自此他便积极参与殖民地的政治。1802年任马萨诸塞州参议员时,由于他富有外交经验,被聘为哈佛学院修辞学和辩论学教授。
6、安德鲁·杰克逊
1829年当选为第7任总美国总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出身的总统。17岁时,他决定学习法律,后来成为律师。但从一名边区律师起家,很快地在边疆简陋而混乱的法律界中建功。讼案大多是地权争执,或袭击与斗殴。他在法庭内的风度切合当时潮流;1795年,他因与对方律师于庭上相持不下,愤而决斗。1798年,他获聘为田纳西最高法院大法官。
7、马丁·范布伦
1837年当选为第8任总美国总统。1782年12月5日出生于纽约州肯德胡克,祖籍荷兰。是第一位荷兰裔美国总统。14岁,他当了律师助手,后来成为县法官。曾任纽约州参议员、国会参议员、纽约州长、国务卿和副总统等职。任期内,美国和加拿大边界发生严重冲突,最后签订了《韦伯斯特—阿斯伯顿条约》。
8、约翰·泰勒
1841年当选为第10任总美国总统。1790年3月29日出生。泰勒年轻时在威廉·玛丽学院攻读法律,职业为律师。多次入选弗吉尼亚议会。后任美国国会众议员、州长、国会参议员。任职期间,美国同中国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美望厦条约》,美国通过这一条约获得了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和最惠国待遇等特权。
9、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
1845年当选为第11任美国总统。1795年11月2日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11岁时随家迁居田纳西州。20岁时,考入北卡罗来纳大学,成绩优异,极有辩才,有“讲坛上的拿破仑”之称。1818年大学毕业后他回到了田纳西州。1820年取得律师资格,成为一名年轻的律师,并且进入政界,效力于田纳西立法机关。曾任众议员14 年,并两次任议长。1839年任田纳西州州长。
10、米勒德·菲尔莫尔
1850年继任第13任美国总统。1800年1月7日出生于纽约州,他只受过最基本的教育,1823年靠自学成材,菲尔莫尔通过了律师考试,当上了律师。7年以后他把学到的法律实践于纽约的布法罗。在奴隶制问题上始终持妥协态度,1850年签署了对南方奴隶主妥协的法案。这一法案既为北方所不满,又未赢得南方的信任。
11、富兰克林·皮尔斯
1853年当选为第14任美国总统。1804年11月23日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1820年考入鲍土因学院,毕业之后,继续留在鲍土因学院,改学法律。1827年被律师公会接纳,从此走上了政治生涯。先后任州议员、美国众议员和参议员。
12、詹姆斯·布坎南
1857年当选为第15任美国总统,是唯一的一位没有结婚的总统。1791年4月23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从迪金森学院毕业后从事律师职业。后在州议会和美国众议院工作。1831年任驻俄公使。1834年当选参议员。1845年任国务卿。任期内南北双方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冲突步步升级,卸任后,内战爆发。
13、亚伯拉罕·林肯
1860年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1809年2月12日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为了维持家计,25岁以前,林肯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当过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木工和土地测绘员。
1834年他被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1836年林肯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后经过努力,加上他勤劳、俭朴、谦虚和诚恳的品格,成为一名著名律师,在日常工作中他不顾个人安全,每天挤出大量时间接见群众,听取申诉,尽力解决他们的问题。
亚伯拉罕·林肯从未上过一天法学院。出身贫民家庭,从没受过正规教育的他,却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在他25年的律师生涯中,曾参与过5100个案件。在一桩谋杀案中,林肯仅以生活常识作为证据,无须提供人证、物证的辩护方式,最终打赢了官司。此案也让他闻名全国。
14、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1877年当选为美国第19任总统。1822年10月4日出生于俄亥俄州,哈佛大学毕业后,开始律师生涯。南北战争时期,因军功屡次晋升,直至志愿军少将。战后开始政治生涯。曾两度当选国会议员,三度出任俄亥俄州州长,以“为人正直和办事有效率 ”著称。任内努力改善内战后国内状况,取得了一些成就。他是第一个接见中国常驻使节的总统。
15、切斯特·艾伦·阿瑟
1881年就任美国第21任总统,是美国历届总统中资历最浅的一个。1830年10月5日出生,毕业于斯克内克塔迪的莱森姆学院。1854年,阿瑟获得律师资格。他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执政三年多,推行了一些“开明”政策,如废除了“分赃制度”,主持通过了有名的《文官改革法》,实施量才录用的文官制度,签署反对一夫多妻法案等。
16、格罗弗·克利夫兰
美国第22任和24任总统。1837年3月18日出生于新泽西州的贫穷牧师家庭,14岁被迫辍学,开始在杂货店打工养家。18岁时在纽约一个法律事务所谋得职位。他通过刻苦自学,在1859年22岁时取得律师资格,开始执业律师生涯,后成为有名的律师。1862年被委任为地方检察官,步入政界。1883年克利夫兰竞选州长成功,任内他坚决反对腐败,拒绝分肥制。他任期内,自由女神像在纽约市竖立。他也是第一位接受当时的中国政府首脑(李鸿章)访美并与之会晤的美国总统。
17、本杰明·哈里森
1889年当选为美国第23任总统。1833年8月20日出生于俄亥俄州,受到良好的教育,毕业于迈阿密大学,毕业后从事律师业。南北战争期间参加联邦军,获将军衔。1881年,他成为参议员。他是美国总统中首屈一指的演说家。任期内采取过一些重要的立法措施,如制定了防止社会动荡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任期期满之后,他谋求连任失败,返回印第安那州继续做律师业。
作为美国总统,本杰明·哈利森并不引人注目,但他却是一名相当优秀的律师。
1868年,一对商人夫妇被谋杀,被控谋杀的是一位在当地备受尊重的女性南希。
在极其不利的情况下,哈里森召集了250名证人,证明其不在场证明作假。
最终,南希被判有罪,并成为印第安纳州第一位谋杀罪名成立的女性,此案引起了美国关注。
不仅如此,在卸任之后,哈里森受委内瑞拉共和国委托,与英国谈判英属圭亚那边境争端。
双方同意诉诸国际审判,哈里森递交800页文件并前往巴黎,代表委内瑞拉出庭辩论超过25小时。
虽然判决结果对委内瑞拉不利,但法庭辩论仍让哈里森享誉国际。
18、威廉·麦金利
1897年当选为美国第25任总统。1843年1月29日出生于俄亥俄州,他18岁从军,以少校军衔退伍,先后当过律师、县检察官、众议员和州长。长相酷似拿破仑,因为他主张实行保护主义关税,人们称他是奉行“保护主义的拿破仑”。
19、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1909年当选为美国第27任总统。1857年9月15日出生于俄亥俄州的豪门家庭,他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在辛辛那提法学院研究了两年法律。1880年毕业并开始在俄亥俄州当律师。1887年任州高法院法官。1890—1892年任司法部副部长。1901年任菲律宾总督。任期内通过《佩恩—奥尔德里奇法案》,规定了美国建国以来的最高关税率,引起人民的强烈反对。卸任后母校耶鲁大学任法学教授、律师协会主席。沃伦·哈定当总统后,塔夫脱被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1930年从法官职位上退休。
20、约翰·卡尔文·柯立芝
1923年继任美国第30任总统。1872年7月14日出生于佛蒙特州普利茅斯,1895年阿默斯特学院毕业后在马萨诸塞州做律师。1915年当选马萨诸塞州副州长。1918年当选为州长。任期内对经济活动采取不干涉的方针,主张“少管闲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用减轻税赋、保卫关税的政策间接管理经济,使国家呈现出没有危机、繁荣发展的景象。
21、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美国历史上唯一蝉联四届的总统,任职长达12年。1882年1月30日出生于纽约海德公园,1896年,进入以培养政界人物为目标的格罗顿学校学习,1900年进入哈佛大学,攻读政治学、历史学和新闻学。1904年,罗斯福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907年毕业后进入纽约律师事务所当律师。
富兰克林·罗斯福是惟一一位连任超过两届的总统,可他却是个不大合格的法学生。
1905年进入哥大学法学院,两年后就辍学了。
虽然没有完成学业,但由于已通过纽约州律师考试,罗斯福于1908年进入了声誉卓著的律所,处理有关公司法的事务。
不过,他从事律师的时间并不长,两年后即投入到纽约州参议员的选举当中。
在总统任职期间,美国正处经济大萧条最低谷。
他向国会提交了大量的法案,加入新政,成功使美国经济得到复苏。
22、理查德·米尔豪斯·尼克松
1969年当选为美国第37任总统。1913年1月9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毕业于惠蒂尔学院和迪克大学。1934年获惠特尔学院学士学位。后进杜克大学专修法学,获法学士学位。1937年至1942年在加利福尼亚州惠特尔当律师。1942年至1946年在海军服役,复员后曾两次入选参议院。是首位在任期间访华的美国总统,被称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
23、杰拉尔德·鲁道夫·福特
1974年继任美国第38任总统。1913年7月14日出生于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1935年密歇根大学毕业,1941年获耶鲁大学法学士学位,后又获密歇根州立大学、耶鲁大学等院校的法学博士学位,离校后在大瀑布城当律师。1942年至1946年在海军服役,退役后回大瀑布城重操律师业,任布肯-福特法律事务所律师至1949年。任职期间为人率直,注意联系公众,恢复了总统在民众心目的形象。
1993年当选为美国第42任总统。16岁时,作为全美优秀青少年代表赴首都华盛顿参观,受到当时美国总统肯尼迪的接见,从此,下决心“终身从政”。乔治敦大学毕业后,赴英国牛津大学进修,回国后考入耶鲁大学法学院深造,获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开业当律师。32 岁时,当选为阿肯色州州长,是当时美国最年轻的州长。连任州长12年,政绩显著。
25、巴拉克·奥巴马
2008年11月当选为美国第44任总统。1988年,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还成为院刊《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非洲裔负责人。1991年在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他返回芝加哥,成为一名律师(1997—2004),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1997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4年,他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后引起广泛关注。同年11月,他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26、乔·拜登
1965年大学毕业后当律师后又攻读了法律博士学位。1969年,拜登进入法律界,并很快入选纽卡斯尔县县议会,1970年至1972年在此工作。1972年,29岁的拜登成功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第五年轻的国会参议员,连任到2008年。2008年至2016年是美国副总统。2020年11月7日,拜登当选为美国第46任总统。
拜登于1956年入读雪城大学法学院,与前几任总统金光闪闪的履历相比,他的学历顿时黯然失色。奥巴马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克林顿乔治城大学,布什耶鲁大学,就连川普也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但是也许正是因为丰富的律师职业经验,让他思考问题更加理性,为后来纵横政界多年打下坚实的基础。
1965年拜登入读雪城大学法学院(该法学院名列111名),成绩平平,还曾经挂科,最终拜登在85名学生中,以第76名的成绩毕业。而奥巴马毕业于哈佛、克林顿耶鲁。难怪Law.com大标题写着“拜登成为了一个世纪以来首位从非T14美国法学院毕业的律师总统”。
美国为何能有如此众多的律师成为总统,是一直以来的疑问。
美国为何能有如此众多的律师成为总统?有人将原因归为美国的自由、民主、法治,也有人将原因归为法律人独有的政治家理想,一种带领他们冲破商业化迷津、不断朝前奋斗的理想。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前院长克罗曼教授提供的解释可能更令人信服,他将此归结为法律人的政治家理想,而不是什么民主、法治。是这种法律人所独有的理想,支持着他们不断朝前奋斗。而如今丧失了这种理想的美国律师,已经基本迷失在商业社会的潮水中。于是,克罗曼教授在1993年出版了他的那本名著《迷失的律师》。
理想的存在不在于条件,而在于勇气。美国的律师也并非天生就是总统“苗子”,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曾经比别人多了一些更高的理想。
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曾毕业典礼致辞时说过“如果有一天你沦为鹰犬,母校将喊你回家抄宪法”的口号。同时他说,母校希望她的百年校庆像清华大学一样隆重,但那一天,不是高官云集,而是群贤毕至,不是君临天下,而是法治天下。
如果你是律师,又想做总统,那就继续坚持法律人的政治家理想吧!
因为,未来的国家领袖,一定从律师中产生!
二、林肯的演讲:做一个诚实的律师
演讲稿正文:
“作为一个律师,我并没有什么成就。工作中有失败,也有成功。在这些方面,我都同样有不少的内容可讲。一个律师,正如从事其它职业一样,首要坚持的原则就是勤奋。今天能做的事,今天要做完,决不等到明天。处理往来的信函,决不能拖延。处理你手中的任何一件事,都要按当时力所能及,全力以赴,不尽不止。在经办符合习惯法的诉讼时,如果你掌握了有关的事实,就要立即写好陈述。如涉及法律的关键要害,必须查阅有关的书籍,并在陈述中注明你的依据出于何处,以便在需要时一定能找到。对于辩护和抗辩,也是如此。对于一些不大可能争讼的案件,如通常的讨债、抵押品赎取权之取消和遗产之分割等,则要验证全部财产的所有权,作好记录,甚至还应预先草拟决议和判定词。这样做的好处有三点:可以免遗漏和疏忽;事先作好可以节省劳力;在法庭外你有时间,可以从容地做得更好,以免在法庭上因时间紧迫,而仓促行事。
即席演讲,是一个律师联系公众的广阔途径,必须加以培养和锻炼。无论一个律师在其他方面怎样可靠、能干,如果他不善演说,人们不会轻易将事务委托给他。然而,过分地信赖演说才能,也往往是一个青年律师的致命缺点。任何一个律师,单凭自己卓越的口才,而不愿艰苦地从事对法律文件的研究,这就预示他所经办的案子一定要失败。
接下来我要说,要劝阻打官司。只要可能,你要尽力劝说你周围的人们和解。向他们讲清这样一个道理,一个名义上的赢家,往往实际上是输家--开导他们从诉讼费用、各项开支,以及时间的浪费等各方面去考虑。充当和事佬的律师,最有机会成为好人,而且,业务也少不了。
不仅如此,千万不要挑动打官司,没有比那种挑动打官司的坏人更坏了。他总是喜欢在那些注册的契约、产权证书中去挑毛病、寻找漏洞、煽起纷争,从而将钱揣进自己的口袋--这简直是个恶魔,谁还比这种人更可恶呢?在我们的职业中,应当树立道德的规范,要将这一类的坏人排除于我们的队伍之外。
费用问题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计问题,对于律师和委托诉讼人都是重要的,必须处理恰当,力求公平合理,切不可漫天要价。一般来说,事先不要收取全部的费用,所收的不要超过那笔小额的律师聘用金。如果你事先收足了全部费用,而你对此案的关心仍能一如既往,仍和你的当事人一样共同有所企盼,那么,你这个人就可以说不是一般的凡人了。一旦你对此案件缺乏关心,进行工作时,你就可能缺少技巧与勤奋。确定费用的金额,事先取得一张到期支付的票据。这样,就会使你意识到你正在为这一任务而工作,你就会忠实而出色地去完成任务。决不要将费用票据卖掉,至少在相互履约的义务完成之前决不要这样做。否则,很可能会导致疏忽和欺诈的行为--疏忽是因为你丧失了对此案的关心,欺诈则是因为你可能听任相互履约的义务不能完成,而又拒绝退款。
现在流行着一种模模糊糊的观点,认为律师必然是不老实的。我所以说模模糊糊的,是因为我们考虑到人民对律师们寄托和授予多么大的信任和敬意,觉得这种不老实的印象,不可能是很清晰和鲜明的。然而,这种印象却又是常有的,几乎普遍存在的。但愿那些选择律师为职业的青年们,千万不要屈从于这种普遍的糊涂观念。无论如何要决心做一个老实人。如果根据你自己的判断,你不可能成为一个诚实的律师;那么,宁愿不当律师,也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你还是选择别的职业为好,千万不要选择一个,你事先就认同要当骗子的职业。”
演讲背景:
本文是美国伟大的总统之--林肯在150年前的一篇简短演讲词,至今读起来仍感觉有现实意义。作为一个律师,在说服陪审团方面,林肯很有才能。在政治性的集会或在辩论的场合,他同样运用这种才能来说服听众。律师如何履行法律职责,这篇忠告很富有启示性,但写于何年何月,至今意见尚不一致,然而这篇忠告对于年轻人--特别是那些选择律师为职业的年轻人的影响,是十分深远和难忘的。
一位叫西西里柠檬的博主在林肯解放奴隶这件事儿上用了“死磕”来形容,本书《序言》作者说,相对于中国2500年前就消亡了的奴隶制,美国的解放奴隶运动没什么值得自豪的。但是作为一个个人与一个国家制度的抗衡,你就不能轻易断言这事不值得骄傲,更无法否定它的历史价值和意义。
他认为死磕必须基于三点:
一是合宪,这也是林肯最终胜出的最坚强的后盾。美国自建国起,就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或者说法治是美国最初也是最终的国家理想,离开宪法,一切都将注定无路可走;
二是正义,事实上,作为最强大对手的道格拉斯大法官,他的主张并没有脱离美国的宪法,但是他恰恰违背了社会终究要向正义的价值作为最终取向的方向,所以,不能说林肯的政敌没死磕,但是磕错了方向,也是送死的节奏;
三是逻辑,死磕不是认死理,而是认公理。如果说“正义”有时候还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的话,甚至各有各的正义主张,那么逻辑就是最有说服力的技巧。《林肯自述》中虽然没有辑录林肯对手道格拉斯大法官等的演讲内容,但从林肯先生的论证中,就不难看出林肯论证的逻辑严密性。“如果A可以令人信服地证明他有权把B变成奴隶,那么为什么B不可以依同样的证据来证明他也可以把A变成奴隶呢?你说因为A是白人,而B是黑人。那么,问题就在于肤色,可皮肤浅的人就有权把皮肤深的人变为奴隶吗?”(《关于奴隶制度》P042)严密的逻辑论证成为林肯击败对手的精密武器。所以说,死磕不仅需要战略,战术同样至关重要。
阅读林肯的自传,我们得知林肯共经历了二十二年农场生涯,人的一生最重要二十二年,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二十二年,他怎么去平静那颗不甘寂寞的心已无从可考,这种超然的淡定也是很多人遥不可及的,也或许正是这段漫长岁月的韬光养晦,让他满腹经纶、才华横溢。作为一名律师 …… 如何做好自己、修养自己,决定了一名律师能走多远、走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