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明福王朱常洵的父亲万历皇帝画像
恨不食其肉:明朝福王被李自成炖成肉汤
《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八·李自成之乱:“丁酉,自成迹福王所在,执之,并执前兵部尚书吕维祺。维祺遇王于西关,谓王曰:‘名义甚重,勿自辱!’王见自成色怖,泥首乞命。自成责数其失,遂遇害。贼置酒大会,以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根据野史《鹿樵纪闻》(也叫《绥寇纪略》)记载,李自成率军攻克洛阳后,俘虏了万历皇帝的爱子——福王朱常洵,并将他残忍地煮而食之。现将原文摘录如下:
“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 不能远走, 贼得而杀之, 称其肉, 重三百六十余斤, 育分股割, 与鹿肉同烹, 群贼肪食, 名曰: `福鹿宴’”。
简而言之就是,洛阳即将被攻破时,福王和儿子朱由崧从城中出逃。结果福王体重太大,跑不远,结果被起义军所擒。其后,李自成杀了福王,并将他的360斤肥肉与鹿肉同煮,起义军分而食之,并将之命名为“福鹿宴”。
这段记述流传很广,演变成许多个版本。有人说,李自成将福王的毛发剃光,然后放在一口大锅里活煮;还有人说,李自成在煮死福王时,还将其痛骂了一顿……不一而足。然而根据正史——清人编写的《明史》记载,福王的死状并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惨。
根据福王本传记载:“
“明年( 崇祯十四年) 正月,…… (福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 贼摔之去。承奉呼一曰:王死某不愿生, 乞一棺收王骨, 齑粉无所恨, 。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 载以断车… … ”
从这段记载来看,福王死时,尸体应尚存,并未被分食,否则又如何会被他的奴仆所收敛?然而,这段记载只是孤证,很难证明其真实性。
但到了1986年4月,河南孟津县文管委却在民间征集到一方圹志。所谓圹志,就是墓志铭,而这个圹志的主人,正是福王朱常洵。这方圹志字数不多,但却填补了历史的空白,补充了很多细节。
首先,圹志表示,福王死时非常“壮烈”,乃是“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遂死难焉”。其后,圹志又叙述了福王尸体的去向:
“ 祭葬从优, 一切丧礼视诸藩倍……以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 葬邙山之原”
从圹志的记载来看,福王的尸体显然还存在,并没有葬身于“贼腹”之中,而是葬在了邙山之原。志文与史书相互对照,可印证“福鹿宴”之说为攻击起义军的无稽之谈。
有观点认为“从圹志的记载来看,福王的尸体显然还存在”,这种推理本身就有问题。只说埋葬尸体,完全无法得出尸体完整这一逻辑推论。被吃了,剩下部分可以下葬,或是衣冠冢。福王儿子自己逃命不及,哪有功夫看父亲下葬?事后写个碑吹吹自己老爹,尽孝心。朱家子孙,几乎没有正常的。福王富的流油,农民军打过来,死不拿出钱来做军费。这种钱奴是从乞丐朱元璋的基因里传下来的。朱明子孙锦衣玉食无所事事,到亡时已达百万之众,如此庞大的利益集团,社会根本无法承担,灭亡是必然。
墓志应该不是假的,怀疑为什么这么新的,肯定是没见过太多的志石和拓片。但是这也反驳不了把福王炖了的传闻。墓志自古就虚美隐恶,炖肉的事怎么可能写在墓志里,“死难焉”一句就概括了。“祭葬从优”也说明不了遗体还在。又不是连骨头嚼了,埋个脑袋当然也是祭葬从优。曹操葬关羽的头不也是“厚葬”吗?
崇祯十五年后,李自成终于如愿以偿地建立了根据地,他严肃军纪,不准士兵掠夺百姓,主要以屯田解决军饷。同时他还派兵四处捕捉为富不仁的富户、贪官污吏以及类似于福王那样的明朝藩王,夺取他们的家产补充军用。反观明朝官军,他们才是掠夺百姓的暴徒,根据《石匮书后集》记载:
“贼令严明,将吏无敢侵略。明季以来,师无纪律,所过镇集,纵兵抢掠,号曰‘打粮’,井里为墟。而有司供给军需,督逋赋甚急,敲朴煎熬,民不堪命。至是陷贼,反得安舒,为之歌曰:‘杀牛羊,备酒桨,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由是远近欣附,不复目以为贼。”
简单来说就是,明朝官军纪律败坏,以“打粮”为名,四处掠夺百姓。百姓在“贼(李自成)”的治下,反而“安舒”,人心向背可想而知。1644年,李自成从陕西进军北京,路上几乎没有遭遇任何抵抗,崇祯皇帝众叛亲离,最终自杀。在那时,甚至连官僚们也放弃了明朝,纷纷“附贼”。如少詹事项煜所说:“大丈夫名节既不全,当立盖世功名如管仲、魏征可也”。
以下是绘声绘色地描述如何吃福王
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
在宏伟壮丽的王府中堂前,人声鼎沸,烈焰腾腾。成堆的柴木,正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在烟雾缭绕的蒸汽中,散发着扑鼻香气。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三百多斤重的巨胖活人,他像盲人游泳一样在大锅里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嚎叫声撕心裂肺,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大胖子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其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慢慢烧开的热水中“游泳”。锅中这个被剥光剃毛的大胖子,乃是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锅中烹煮之物,正是李自成犒劳三军将士“福禄(鹿)宴”中的一味主菜。
中原之地,沃野千里,良田万倾,本来是富庶之乡,但明末连年灾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困农民易子而食,非死即逃,有的群集为盗。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由于明朝官府横征暴敛,当地人们难以忍受官府的压榨,纷纷起来造反。李自成的农民军几个月就发展到数万人。一举攻克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也恰恰在此时,宋献策和牛金星这两个“知识分子”加入了李自成农民军。牛金星是犯法被贬戌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二人深受重用。特别是宋献策,编造“十八子主神器”谶语,让李自成极为高兴:“姓李的该当皇上了!”
农民军在河南进攻的最大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在当时,他差点夺了明光宗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及其母郑贵妃有关。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朱常洵结婚,费用高达三十万金。并在洛阳修建王府,此王府超出一般王府十倍的花费。亿万钱财,皆入福王藩围,神宗皇帝一次就赐田四万余顷。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也是礼敬三分。
这位重达三百斤的王爷,终日闭门畅饮,遍淫女娼,终日花天酒地。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饥民相食,福王不闻不问,仍照旧收敛赋税。洛阳军民纷纷怒言:“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前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前往福王府,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根本不听。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洛阳。因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未攻下。这时,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阳终久难保,再加平时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安抚。哗变士兵大叫:“义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众人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攻下。王胤昌见势不妙,掉转马头逃之夭夭(后被崇祯帝逮捕,凌迟于市)。
福王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权”。别人逃的了,福王没有这福份。很快,他就被农民军寻迹逮捕,押回城内。半路,正遇被抓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吕尚书激励道:“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言毕,从容赴死。福王熊包一个,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把脑袋磕得青紫,哀乞饶命。李自成看着这个哭喊饶命的肥王爷,灵机一动,让手下人把他绑起来,剥光洗净,又从后花园弄来几头梅花鹿宰杀,与福王同在一条巨锅里共煮,名为“福禄宴”,供将士们共享。
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福王身上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像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作料一色,终成一顿美餐。
“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并命打开粮仓,赈济饥民。河南饥民纷纷加入农民军。
1924年明朝福王朱常洵圹志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现藏孟津县文管会。志高、广各79厘米,厚10厘米,楷书,21行,满行25字。四边线刻飞龙纹,撰文者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盖为盝顶,篆书“大明福忠王圹志”。
福王朱常洵差点成为太子继承大统,《明史》有传,他是明代太祖皇帝洪武帝朱元璋第十一世孙,明神宗万历帝朱翊钧皇三子,思宗崇祯帝朱由检之叔父,南明第二代皇帝福王朱由崧之父。福王朱常洵因其母郑贵妃得宠于神宗,郑贵妃曾挖空心思想废掉朱常洛的皇太子地位,使朱常洵成为神宗万历皇帝的帝位继承人。朱常洵在朱翊钧的眼里,也比朱常洛贤能(实际上远不如)。因此朱翊钧迟迟不立太子,暗自打算立朱常洵。为此,还和内阁大臣较劲,导致自己30年不上朝。经过政治较量,郑贵妃的阴谋虽未得逞,但因子以母贵的原因,朱常洵封藩洛阳“享有大国,著声藩辅”,地位十分显赫。
按照规矩,朱常洵成年后就应该前往封地任职,但朱翊钧仍然把朱常洵留在身边多年,直到大臣们反复上奏,福王朱常洵自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三月二十日就藩洛阳。
为了补偿福王,朱翊钧几乎倾其所有。不但在其大婚时,耗费银两30多万,还花费数十万两为其广建府邸。朱常洵仍不满足,向朱翊钧索要张居正的府宅,朱翊钧也满口答应。
30岁的朱常洵出京就藩时,朱翊钧大方地一次性拨给良田2万顷。由于河南土地不够,朱翊钧还下令从临近的两省增补。甚至不惜动用朝廷的军饷,将河东一代的官盐,都悉数交给朱常洵私自销售。
朱常洵倚仗父皇的宠爱,在封地上为所欲为,终日声色犬马,纵情歌舞。唯一能激发他兴趣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女人,二是吃喝。“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
此时,恰逢农民叛乱如火如荼,百姓饱受战乱之苦,民不聊生。人祸未平,天灾又至,“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藉藉”。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朱常洵居然把自己养成了300斤的大胖子。百姓怨声载道,“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福)王,洛阳富于大内”。兵部大臣吕维祺建议朱常洵出资助明军平叛。但朱常洵一毛不拔,充耳不闻,照旧整日莺歌燕舞,吃喝玩乐。
1641年,闯王李自成的大顺军势如破竹,兵临洛阳城下。朱常洵才迫不得已拿出钱财招募兵士抵抗。这样的一群乌合之众,如何能挡住李自成的虎狼之师,洛阳城被迅速攻破。
朱常洵在两个随从的掩护下,逃到郊外,藏匿于迎恩寺中,后被大顺军活捉。
关于朱常洵怎么死的?有以下三个版本:
《明史》载:“贼迹而执之,遂遇害。”正史中只看到了这些只言片语,没有更为详尽的记述,但也没有明确提到他是被大顺军烹煮了。
明末清初学者彭孙贻在其著作《流寇志》中提到了朱常洵的死:“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意思是说,朱常洵被李自成抓获后,跪在地上苦苦求生,希望饶他一命。于是,李自成命人割下了朱常洵的一块肉,和着鹿肉一起下酒。由此可见,就算是煮食,也并非将他整个儿煮。
最血腥的说法来自野史。说李自成痛恨朱常洵骄奢淫逸,不恤民情。于是,先将朱常洵痛打40大板,仍不解气,遂命人支起大锅,杀掉几头鹿,将朱常洵300斤的肥硕身躯和着鹿肉,炖煮成“福禄汤”,犒劳士卒。
那么,三种说法,哪一种是真实的呢?
第二种说法应该更接近事实。为什么呢?
一是李自成的部队虽然是农民起义军,但在攻破洛阳城后,福王府中的巨额财富,足够犒劳士卒,煮食活人,那是要受人唾弃的。
二是朱常洵和李自成并无深仇大恨,而且农民军在攻克洛阳时,几乎没有多少损失,李自成犯不着这样做。
三是野史里的说法,大都来自清朝,不排除清人为抹黑前朝而采取了艺术加工的手法。
最有利的证据,出现在1924年,朱常洵的圹志(也就是“墓志铭”)在孟津县现身,上面不但记载了朱常洵在李自成兵临城下时,重金募兵的抵抗行为,还介绍了朱常洵的墓地所在。既然有墓地,自然不可能被煮吃了。
朱常洵封国洛阳达27年之久。福王朱常洵圹志文字虽少,但记述了其生卒、册封、就藩,及李自成攻克豫西重镇洛阳的具体日期,具有重要的补史纠史价值。
福王朱常洵的生卒《明史》不言生年,仅载:“明年(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遂遇害”;圹志则明确写道:朱常洵“大明万历十四年正月初五生”,“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遂死难焉,王享年五十六岁”。
福王朱常洵的册封,就藩时间,《明史》仅载:“大明万历二十九年始立光宗为皇太子,而封常洵为福王”,“万历四十二年始令就藩”。而圹志则详载“万历二十九年十月十五日册封福王;四十二年三月一十四日之国河南河南府”。
福王朱常洵的谥号《明史》未载,朱常洵圹志的篆盖和圹志的首行均称“大明福忠王圹志”。志文称:“谥曰:‘忠’”。“福忠王”,是为福王朱常洵的谥号。
《明史》卷一百二列传第八,诸王五神宗诸子卷下,福王常洵,页3649,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一版。“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
李自成造反军攻克洛阳城的日期及处死福王朱常洵的经过,圹志明确写道:“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这是李自成攻克洛阳的具体日期,志中所称“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云云。据《明史》载:当时“河南连年大旱,蝗虫成灾,人相食,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肥(福)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阳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方家居闻之,惧以利害告常洵,不为意。(明崇祯)十三年冬,李自成连陷永宁、宜阳。明年正月,参政王荫昌帅众警备,总兵官王绍禹,副将刘见义,罗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将入,赐归加礼,越数日,贼大至攻城,朱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予入贼营。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朱常洵被起义军处死是必然的。因为他平日恃仗是皇帝的至亲,到处兼并土地,“中州腴不足,取河南、湖广益之”。并整日沉湎于声色之中,“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广大农民食不果腹,流离失所,天灾人祸,民不聊生。在李自成起义军压境之际,又誓死抵抗,当官兵和贼军里应外合,攻克洛阳后,福王藏匿在迎恩寺内。朱由崧逃跑,朱常洵被搜出捉拿。第二天,在城西周公庙内,由李自成主持处死。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河南知府亢孟桧等。
洛阳当时是河南的军事、政治中心,李自成起义军攻克洛阳处死福王,对明朝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崇祯皇帝闻讯后,下令将总兵王绍禹斩立决,将河南巡抚李仙风逮捕治罪。兵部尚书,负责追剿李自成起义军的总指挥杨嗣昌获罪自杀。
李自成造反军处死福王后,福王尸体的去向问题,几百年来,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立场上的清朝统治者为此大作文章,大肆诬蔑攻击起义军,说洛阳城被李自成义军攻克后,“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
然而从福王朱常洵圹志“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及以“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到《明史》本传载福王被杀后,“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志史对照,说明福王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所谓“福鹿宴”是清朝统治者对李自成义军的诬蔑。(参考《出土墓志铭与明藩洛阳王(下)》黄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