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逃避的一个话题,好像随时都能牵扯到全国人民的神经,只要有任何买房政策的变化,都会引得大家热议。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就是,一定要够一个自己可以安居乐业的家,所以从古至今,买房一直是一件人生大事。尤其是对于男同胞们来说,没有房子是很难找到一个媳妇的,对于这点,咱们倒不应该纯粹的责怪丈母娘要求高,反倒是应该出于自己的责任心出发,有一套房的确是对未来生活更有保障,当然,房子的大小就视能力而定就好。
但买房的苦恼绝对不仅仅属于现代人。那么按道理来说,古代地多人少,想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应该很简单才是,事实是不是这样呢?古代的房价又怎么样呢?在古代,同样也有大部分的人为买房这事而发愁,那么古代的放假贵不贵呢?答案是不同的历史朝代顺序表">朝代,有不同的标准,然而有一个历史朝代顺序表">朝代似乎就太过分了,一个普通工人一年仅能赚3千文钱,而城里的放假却要上百万。
其实古时候各个历史朝代顺序表">朝代的首都或者说是大都会,房价其实也不便宜,甚至有诗人赋诗来大吐苦水。
白居易说:“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居,未如硕鼠解藏身。”说自己做官二十年都没房子,经常羡慕蜗牛和老鼠有地方住和藏身。
白居易大家都了解,他29岁时来到长安拜访牛人顾况,顺便准备在长安定居。当顾况接待了白居易后,立即给他交了一盆冷水,“小伙子,想在咱们京城定居,可不是很容易,这里啥都贵!”
白居易当时可能没把顾况的话听进去,后来他的经历证明了顾况所言非虚。白居易32岁时,搞到了一个工作,在秘书省做校书郎,这个职业很像如今的一个高级文员,白居易运气还算不错,干这个活时每个月能领到16000文钱,折算下相当于如今的8000元人民币,在当时也算是一个小白领了。
按理说,8000块钱月工资不算太低,白居易能靠自己工资买房吗?不能!因为白居易刚刚参加工作,而且当时长安房价高的吓人,他买不起。买不起房子,但是可以租房住,白居易租的房子在常乐里。白居易租房两年后,想把自己老母亲和弟弟从那会宿州接到长安一起住,最后没办法只能在陕西渭南农村买了一套房子。
但是就凭这些工资想在长安城里安家,那是想也别想的。就连租房子住都只能选择很偏的地方,因为房租会便宜许多,这样每个月才能存下一点钱。因为住的地方离上班太远了,白居易每天只能骑马上下班(这比当今有私家车还尊贵),后来因为工作还搬了几次家,就这样靠着每月一点工资苦熬,一直熬了十八年,白居易才存够钱买了一座房子,此时的他已经是五十岁了。
韩愈说:“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房庐。”韩愈在这个诗里面告诉自己的儿子,自己来京城的时候就带了一包书,辛苦当官三十年,这才赚钱买了这个房子。
这样看来,连公务员都要工作三十年才有一套房子,房价比起现在来说,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甚至就连刘禹锡的《陋室铭》里面的“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也被部分人理解为了——因为没钱买好房子,买了个破房子的自我安慰。
苏辙也说:“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到老了都没有房子,只能靠儿子。陆游说:“犹愧先楚公,终身无屋庐。”真是对不起祖宗啊,一辈子都买不起房。
这样看来,这些古代的诗人辛苦一辈子也买不起房,现在的房价难道还算是很友好的了吗?
那么就来看看各个历史朝代顺序表">朝代的房价到底如何,为何会让这么多人望房兴叹,一辈子都以租房为生吧。
不是住在自己买的房子里那个地方就不能称之为家,但现在一线城市房价让老百姓望尘莫及。
中国房地产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买房者的年龄大多数分布在40~50岁之间,这意味着买房的人大都子女到了婚嫁年龄,买房,意味着是给子女买的。在这件事情上,他们比谁都着急,也比谁都有热情,细细看来,这真是既可敬,又可悲。
房价这么的高,有人抱怨自己生不逢时,怪这个时代买不起?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穿越回古代,中国古代一线城市的房价究竟有多高?古人需要为买房发愁吗?
1、西周镐京(今陕西西安)
房价:1300亩地=100串贝壳+2块玉+1件鹿皮披肩+1条花围裙
在一个名字叫“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意思大致就是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1300亩土地抵押给裘卫,换来了价值一百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和一条带花的围裙。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早在西汉建立之后,作为国家首都自然很多人希望能在这里居住,形成了卖方市场,于是长安的房价迅速飙升。就在这时,汉廷颁布了一条类似于如今的限购政策,“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你想买房子?可以!但前提是你买的房子必须要挨着你现有的房子,如果不满足这样的条件,你想买?没门!
汉朝时,陕西汉中人口稠密、交通便利,相当于现在的一线城市。西汉时汉中房价有多高是个未知数,但在东汉后期,汉中城内房舍最便宜的1万钱一处(就是按幢卖,不按平方),也有2.5万钱和7万钱一处的。这样来看汉中的房价好像也不便宜。但由于东汉后期货币贬值,房价尽管高了,人们的收入也高了。
房价:一处房舍=1万~7万钱不等
按《后汉书·百官志》,等级最低的公务员(佐史),每年也能领到96斛米,折合9600钱。这样的年薪刨去开支,两三年下来在大城市里买一小套大概不成问题。太守(相当于现在地级市市长)的一年工资是1000石米 ,1斛其实相当于1石,1000石米折算成货币10万钱。按这样的薪酬计算,基层公务员除去吃喝,安心攒两年,就可以买一幢房子,而且是一次性付清,不用按揭。羡慕吗?
再看现在的公务员,别说北上广了,随便一个二线城市,两三年里凭着工资不吃不喝估计也做不到!
这个时代的房价最不靠谱,贫富相差极为悬殊,普通居民年收入只有几千钱,房价则是几百万。世界银行有个说法:当房价超出居民年收入的6倍时,就会对居民幸福构成威胁。而《南齐书》记载,“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也就是说,半数居民的收入只有几千钱,那几百万的房价是居民收入的上千倍。
而当时房价是多少呢?以建康城为例,那儿的房子要一百万文,咱们粗略的算一个账吧,一个普通百姓若是想要在城里买套房子,按一个家庭有两个劳动力来算,不吃不喝的话,少说也要个一百五六十年,说白了,这个数字用的意思就代表着“你还是买个毛线或者买个锤子吧,买房?不可能”,当时的房子不是富甲一方的商户或者是朝中的大臣,那是不要想了。
南北朝的房价颇有现如今一线城市房价的影子,动辄上百万,买房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就是一个梦想。
唐朝是中国古代比较强盛的一个王朝,但是房价也是高不可攀,是很多人的痛。我们中学读过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里面有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那是杜甫大人对当时房价的感叹啊!杜甫的祖父杜审言是工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父亲做过兖州的副市长,家庭经济环境比较优越,不是寻常人家可以比的。杜甫自己还做了“左拾遗”,拿着七品的俸禄,相当于县长的待遇。
就是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优越的处级干部,还是感叹房价太高,买不起,最终只能在成都郊外(非一线城市郊外)盖了个草堂——“杜甫草堂”。据说盖这个茅草房,还在朋友(成都市市长严武)关心和帮助下才建成的。
唐宋八大家的韩愈,24岁开始在最高检察院当官,最后做到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组织部的副部长。临到退休时,才买了一套自己满意的商品房。为此,韩愈还特意写了一首诗《示儿》,告诫儿子,要好好读书,入朝为官,才能过上好日子。这首诗开头便写,“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
其实韩愈的合法收入不单单是工资,他是个大文豪,稿酬远远高过俸禄,就是这样一个大文豪加高官都要临终前才能在一线城市买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子,可想而知,普通百姓要想买一线的商品房,估计比登天还难。
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房价:2.9亩大别墅=13.8万文
在唐朝全盛的玄宗时期,朝廷拍卖国有房产的碑文拓片:一座拥有房屋39间、占地2.9亩的大别墅,拍卖成交价只有138贯,折合13.8万文。而这个时候洛阳斗米(约10斤)10文。而现在,在网上看到质量一般的大米是30块钱/10斤。所以唐玄宗年间1文铜钱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13.8万文也就相当于40万元。
40万元,在唐朝的一线城市能买一栋大别墅!虽然这个价格在现在动辄上百万的房价面前算是便宜的,但对于当时的古人来说,也是难以企及的高价。著名诗人杜甫更有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
北宋开封(今河南开封)房价:一所住宅=9400贯
宋朝的房价也是高得离谱,令人望而生叹的。文人王禹偁写过一篇《李氏园亭记》,“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意思是说当时首都开封的房价是寸土寸金。文人说话固然有些夸张,但是宋朝的高房价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随便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吧。
所以苏辙写诗感叹道,“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意思是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头发都花白了,还没弄上一套房子。他还感叹道,“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意思是说自己没有房子,搞得儿子们老在自己面前抱怨。
苏东坡的弟弟叫做苏辙,年轻时考了进士,入朝为官,直到七十岁才买上房子,而且也不是一线城市首都开封,而是开封南边的许昌(至少是二三线吧)。
按《明崇祯十三年大兴县傅尚志卖房官契》中的记载,崇祯十三年,北京市正阳门大街有个叫傅尚志百姓卖房,一座小型四合院,两间朝南,两间朝北,一间厢房,卖价只有33两。那么明朝百姓的年收入到底有多少呢?
沈榜的《宛署杂记》中记载,万历年间,北京劳务市场上,普通民工做工一天,能挣纹银5分,也就是0.05两,如果一年除去双休和节假日,工作260天,那么能挣13两银子。换句话说,就是普通百姓,如果不吃不喝的话,安心工作三年也能在天子脚下买一套四合院。这是不是让您很羡慕呢?
所以明朝低薪低房价,但扣掉正常开支,几年存款还是可以买一套房子的。
清朝顺天府(今北京)房价:一所房子=85两
史书上记载,乾隆十二年,北京内城西北角太平湖东(新街口),七间半85两;乾隆十三年,北京内城新帘子胡同(长 安街南,新华门与和平门之间),四间瓦房70两。
而乾隆时期清朝公务员的薪水为:“一品岁支银180两,二品150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31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例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也就是说一个七品官的年薪为90两,90两是什么概念呢?
据记载,当时新街口附近的房子85两,新帘子胡同的房子大约70两左右,这也就是说一个小小七品芝麻京官省吃俭用刨去生活开支大概两年收入也足够在京城买一套私宅啊。清朝公务员的幸福指数真的是太高了!
在清朝收入高的百姓努力奋斗几年还是能买的起房子,但搁现在去京城买私宅,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其实哪怕在古代,很多历史朝代顺序表">朝代买房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古代还没有房贷这种东西,赚钱的速度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也是很难受的一件事。尤其是在南北朝与宋代。像唐朝虽然看上去房价似乎不贵,奋斗几年好像也能买的起房,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可能奋斗一生直至老年才能买下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对于生活在当下哪个历史朝代顺序表">朝代的普通百姓来说,买房一直都是难事。说白了,还是要有钱,没钱,一个字,难!
虽然说现代的房价很贵,但是只要努力奋斗,相信大家都会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如果实在买不起大城市的房子,也可以选择回家乡城市买。再不行的话,咱们也可以回老家自己造一套房子居住。乡间别墅,宽敞明亮,空气又好,便宜又实惠。你觉得呢?
有土地买卖,就应该有房产商开发。那么,最早的房地产商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呢?是否这时候就已经有了开始琢磨着从房地产中谋取暴利的商人呢?
古代买房趣事之古代房地产之最
1、 最早的学区房
孟母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三次搬迁。居住之所近于墓、近于市、近于屠、学宫之旁。最后,定居在“学宫”之旁,让孟轲得到了良好的礼节教育,而孟母买的房子成为史上最早的学区房也就顺理成章。
2、 最“暴力”拆迁队——火烧阿房宫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秦时阿房宫的盛景无不见于杜牧的《阿房宫赋》中。然而,这一宏伟建筑愣是让项羽带领的拆迁队一把火给烧了,堪称史上最“暴力”拆迁队。
3、 最任性租客——李白
诗仙李白,绝对是“诗和远方”的第一人。究其一生,除了创作和饮酒外,不是在旅行,就是在去旅行的路上。那么,问题来了,李白不置房产,那他住在哪呢?“租住”在各个达官贵人的豪宅里,当真是好任性的租客!
4、最成功的房地产商——窦乂
窦乂,这位鼻祖级别的房地产大亨的发家事迹老神奇。从卖鞋到长安首富,房地产绝对是头等功臣。他以三万文钱(折合人民币6000元)买下“十余亩坳下潜污之地”,填平盖了20多间店铺,再招商引资,形成自己的房地产品牌“窦家店”,火得一铺难求,连波斯人都来租他的铺子做生意。窦乂日进几千钱,自然成为了古代最成功的房地产商。
5、最辛酸的“房奴”——苏轼
说了房地产大亨,再来说说古代的房奴。要说古代的房奴,苏轼不是最惨的,但却是最“辛酸”的。东坡居士在京师开封为官多年,级别也不低,愣是买不起房子,儿子要结婚,却只能借一位好友的房子办喜事。为了一圆房子梦,苏辙倾其毕生积蓄,买地盖房,老朽一枚才成为有房一族,真是太不容易。可见,古今的房奴都一样。
6、最早的“央企”开发商——修完京城所
北宋时期,中央政府下面机构叫做“修完京城所”。主要职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随着城墙和宫殿的修缮,这个机构就开始转型,开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土地,并在上面盖住宅和店铺,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租赁给老百姓,给国库添了一大笔额外的银两。
历朝历代限购令
唐朝卖房“先问亲邻”
唐朝出台了一种持续了一千多年的限购政策,“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即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亲戚和邻居。
五代十国规定,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宋朝规定得比五代十国时还要细致,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
假如你不问亲邻,亲邻发现你的房子住了新人,可在一年(南宋改为3年)内向官府告状,要求以原价赎回,重新出售,并以房亲为第一售房对象,四邻为第二售房对象。除非亲邻们逃荒逃到了外地,你急等用钱,又无法询问,你不得不卖房,同时有见证人签字画押,有买卖合同,有缴税证明,有公章,政府才不予追究。
这种规定是为了保护当时的宗族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基础是宗族制度,一切的不动产在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都是个人与族人所共有的,尤其是房屋这种由祖上遗留的房产,如果未经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很可能伤害其情感与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基础制度的稳定,减少宗族内部的纠纷,朝廷规定在卖房前一定要先征求亲属的同意。另外,也为了便于亲邻检举,进而便于政府控制每一户居民。简言之,政府人为设置亲邻障碍,必定减少住房交易,必定增加居民迁徙的难度,这样把百姓都固定到土地上,统计人口也好,征收赋税也好,勘破案件也好,都变得很容易。
宋朝禁止京官在京购二套房
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诏令:“现任京朝官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购置产业。”当时之所以会出台这样的诏令,一是为了限制兼并,二是为了平衡住房市场上的供需矛盾,让老百姓有房可买。
现在政府出让国有土地给开发商,用的方式是招、拍、挂,即招标、拍卖、挂牌。宋朝朝廷同样是这样卖地的,不过当时不叫招标和拍卖,而是叫做“实封投状”:朝廷公布地块和底价,有意向的买家把自己能出的价钱写在纸上,装到信封里,投进朝廷指定的标箱,报价期满,朝廷开箱,公开念出各人的报价,出价最高者可以买到地皮。
明清两代,不许官员买房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化,朝廷禁止所有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
明朝的规定是这样的:“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明代律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打五十大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你买的房子。
清朝的规定则在照搬明朝法律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条:“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乾隆实录》卷8)就是说,不光限制官员购房,还限制旗人购房,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人一起受处分。
明清政府何以要这样规定?目的是严防官员腐败,维护自身统治。毕竟官员收贿方式花样繁多,又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最难查清,于是干脆就不让他们在工作地拥有房产。
明太祖逼官员给穷人盖房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在龙江找了一块闲置土地,盖了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员很快执行了。一个月后,朱元璋又给上海(当时叫华亭县)的官员下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上海的地方官也很快执行了。
朱元璋认为可以在全国复制“南京模式”了。当年年底给中央的官员下旨:“全国范围内,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太祖之后,各大城市的房价还是扶摇直上,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彻底破灭了。
明清设“找房款”制度防炒房
明清时期没有人囤房,其原因就是“找房款”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刚开始我卖房时卖了你1万块,过了些日子,我发现房价已经涨到了5万块了,那么我拥有一次让你“找补”给我房款的机会,即卖方向买方追讨一部分货款,以补足商品的价值。
康熙六十年(1721年),江苏武进人刘文龙将自己的一亩八分地以7两银子的价格卖了出去,时隔8年,刘文龙以“原价轻浅”为由,委托中介向买家“找”了1两银子。自明清到民国,找房款现象屡见不鲜。
清朝规定,允许卖方“凭中公估找贴一次”。即使买卖双方已经钱货两讫,房子也过户到买主名下了,如果后来房价涨了,卖方仍有权利让买方再掏一次钱。而且在历朝历代,朝廷往往都会限制一个人拥有园宅地的面积。购买超过指标,那么每超一亩就得挨十大板。
清朝为旗人建“经济适用房”
明朝以后,城市的发展,城市居民的住房渐渐成了执政者不得不关心的问题。于是,在清朝,经济适用房出现了。但清朝的经济适用房和现代的恰恰相反,清朝的经济适用房是专门为特权阶层建造的。
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北京定居,清政府将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内城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
乾隆年间,旗人越来越多,内城房子不够用了,而且一些旗人吃喝嫖赌,领的钱粮不够用,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卖了出去。乾隆一方面继续给旗人盖房,另一方面开始搞房改:第一,国家不再给旗人免费分房(有特殊贡献以及跟皇室有特殊关系的旗人除外),哪个旗人嫌房子不够住,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第二,原来分到的房子可以卖,前提是你得把它从国家手里买下来,从公房变成私房,从只有使用权变成拥有所有权。
旗人花了很少的钱,把原本属于公家的房子,统统变成了私人财产。乾隆四年,一个叫额森特的旗人交给内务府57两银子,就买下了一个坐落在正阳门外高井胡同、拥有三间正房两间厢房的小型四合院。这个四合院按市价,至少500两银子。像额森特这样享受到经适房的旗人,乾隆年间至少有50万人。
清朝,不仅北京城里为旗人修建了海量的经适房,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享受特殊优待的旗人居住区。以南京为例,当时明故宫至通济门的一大片区域都划给了满人。满族人聚群而居,因此南京人把这块地方称为“满城”。这一块区域内,还留有蓝旗街的名字,顾名思义,当时这里是蓝旗满人的经适房
中国古代没有职业的房地产开发商,只有业余的
古代只有二手房买卖,倒腾房地产多为玩票
如果我们说的开发商指的是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中国古代肯定是没有这样的开发商的,因为中国古代没有企业,而且在古代,房地产市场主要还是以二手房买卖为主。
在古代,一套住房的第一代业主,一般都是自主建房,也就是说,这套住房最开始一般都不是从市场上买来的,都是第一代业主自己盖的。房子盖好后,因为种种原因,这套房子被卖掉,卖给第二代业主,然后再卖给第三代、第四代业主。总的来说,从战国到明清,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卖来卖去的主要是二手房,也不存在产权年限一说。
但是,所有这些开发商都不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也就是说,他们搞房产开发只是多元化经营的一种,没有谁只靠卖房子吃饭。从唐朝到清末,中国一直没有职业的开发商,只有业余的开发商。
职业开发商到民国才正式出现
为什么古代没有纯粹的开发商。首先,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北宋初年有个人叫陶毂,据他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
在唐朝,商人也属于贱民,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用这20亩地搞开发,一两年就倒腾光了。而如果超标大量买地会怎么样呢?
北宋开封的拆迁费每户相当45600元人民币
虽然古代开发商没有现如今的开发商这么“牛”,环境和政策对他们都不太有利,但是在拆迁问题上,始终还是开发商们占优势。就比如窦乂,他就知道要搞房地产,首先得朝上有人,于是傍上了当朝太尉。
古代人买房子,也跟现在人一样,要考虑很多因素。
一也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不管是古代购房者,还是现代购房者,买房之前都会掂量一下楼盘的价格和自己的腰包。比如苏氏兄弟,一辈子也没在首都买房,而是到其他相对便宜的地方买房。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至于古代贷款买房的事情是到清代才出现的,清朝就出现业主拿着产权证明去当铺办理抵押贷款,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国时代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