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作为一个王朝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中心,自古以来都是每个朝代最重要最繁荣的城市。在我们惯常的认知里,每个朝代似乎都只有一个都城,但是等我们认真想一下就能发现,唐朝好像有过一个东都,清代似乎也有过一个盛京,甚至我们再往前看,还能发现西周时期还拥有成周和宗周。从西周时开始,在往下长达三千余年的历史中,几乎每个王朝都拥有多个都城。一个国家设一座都城这种情况在我国古代的王朝中却极为少见。
这些两京共存的现象让我们产生了疑问,从夏商周到元明清,每个朝代真的就只有一个都城吗?如果不是这样,最多又会有几个都城呢?
实际上,当我们翻开史书仔细研读,可以发现,在中国漫长悠久的历史中,两京陪都的现象时有发生,三京四京也不是昙花一现,甚至于五京六京也不是没有存在过。这种制度被称作是多京制,每个朝代设立的都城数量不同,其背后的意义也大不一样。
就历史记载来看,完全意义上的两京陪都制其实较少,很多朝代都是在两京陪都的基础上还设立有新的都城,不能算作单纯的两京,不过我们一般来说还是把西周和清朝看作是两京制。
以西周时期为例,此时的两京制指的是宗周和成周,成周作为后来迁都形成的都城主要是作为西周时期的政治中心,周王室的行政机构都位于此。而宗周则是周王室的宗族之源,原本在迁都之后失去了都城地位的宗周之所以还能成为一个陪都,主要是因为周王室要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来维系当时的宗法制,这也和清代盛京的出现原因一致。
“多京制”是各王朝的历史传统。早在西周建立之初周武王就考虑建立多个都城,当时西周首都是在镐京(今陕西西安),距离中原太原,缺乏威慑力,于是周武王便计划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可惜愿望没实现就病逝了,后来周成王继位,将象征天下的“九鼎”迁置到洛邑。后来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后失去了诸侯的信任,最终犬戎攻破镐京杀死周幽王,众诸侯拥立太子宜臼为王,也就是周平王,平王继位后次年就正式将国都迁到洛邑,开始了东周的历史。
在多京制中,三京制出现的次数最多,许多王朝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三京制作为都城的设立制度,但是他们选择的原因却不尽相同。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三京制是秦朝(咸阳、西垂和雍都)。随后秦始皇一统六国,建立秦朝,定都咸阳,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当时秦朝最为繁盛的城市。不过秦国之前迁都了好几次,先是从雍城迁到泾阳,又从泾阳迁到栎阳,最后才从栎阳迁到咸阳,其中雍城是秦国定都时间最久的,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所以秦朝建立后许多大型典礼还得回雍城举办,像秦始皇加冕典礼就是在雍城举行的。咸阳是秦朝的首要都城,而西垂和雍都则是由于祭祀和礼仪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
而第二次出现三京制则到了东汉时期,此时的三个都城是长安、洛阳和宛。长安作为西汉时期的都城,在东汉依旧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当时的首都并不是长安而是洛阳,这是由于西面边疆的混乱有所减轻,因此洛阳的战略地位开始上升。与此同时,因为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发迹之地在宛,于是宛就成为了留都。
除此以外,作为中国历史上最繁盛王朝之一的唐朝也实行的是三京制。此时的三京制中主要都城还是长期作为政治经济中心的长安和洛阳,唐王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立了一个陪都,以稳定当时越发扩大的统治基础。当然了,由于政治环境的不断变化,从武则天到唐玄宗时期,陪都的设立有所改动,但是直到安史之乱之前依旧以三京制为标准。
与之相似的还有明朝的三京制,北京开封和南京应天就像是唐代的长安和洛阳一样,作为互相平衡的两个都城,在此基础上,因为朱元璋的故乡位于凤阳,就把这里设置为了中都。
四京制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军事需要,这一制度首次出现是在五代时期的后唐,后来的北宋也对此进行了沿用。后唐时期的都城位于邺,其他的东西北三个都城都是军镇类型的陪都,主要是为了应对当时复杂的社会环境,防范周围对自己政权虎视眈眈的敌人。
北宋的四个都城则是汴京、洛阳、应天和大名,就像是三京制那样,汴京和洛阳作为政治经济中心互相平衡,应天作为赵匡胤的发迹之地作为留都型的陪都,而北边的大名则是为了应对逐渐崛起的辽政权,设立的一个军事重心。
五京制和三京制一样,都是中国历史上出现次数较多的多京制,它在历史上一共出现了八次,最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产生,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三国曹魏时期的五都制度。当时的五个都城分别是作为政治中心的洛阳,以及后来建立的邺城、许昌、谯以及长安。
其中邺城是在官渡之战之后建立起来的,为巩固当时曹魏政权的北方局势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长安则作为西北方的军事重镇成为五都之一。除此以外,由于许昌是曹魏时期的屯田制最初开始实行的地方,此地的经济发展较为迅速,也成为了其中的一个都城。
六京政权则是以汉代王莽时期为典型,此时的都城除了一直以来的长安以外,还有洛阳、临淄、邯郸、成都和宛。王莽在这些地方设立了五均官,使得这些城市成为了商业经济方面的陪都。
我们可以发现,历史上的几乎所有朝代都不仅仅只有一个都城,除了当时作为政治中心的都城之外,统治者们还会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设立其他的陪都,对王朝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
有的王朝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建立起一个经济重心都城,能够为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有的王朝在自己先祖的发迹之地或者是传统的祭祀祖先的地方建立起一个留都类型的陪都,能够对当时人民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巩固了文化上的统治基础。更有的王朝在面对其他政权的虎视眈眈时,会在相应的军事重镇处建立起一个国防需要型的陪都,为巩固国家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因此,伴随着政治环境的不断变化,王朝的都城设立制度一直在两京陪都和其他多京制中不断变化,最多的时候曾设立了六个首都,对当时的王朝统治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五座都城还不是最高纪录,与宋朝并立的金朝。在金熙宗时代,曾经设过六座都城,它们是:上京会宁府、北京临潢府、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南京析津府。
古代王朝为何要设立如此多的都城,它们又有何作用呢?
一、“多京制”是历代王朝的传统
“多京制”可以这样简单理解为:尽管历史上许多王朝都设有多座都城,但其中有一个是中心都城,其余的我们称之为“陪都”,由此形成的“1+N”的都城制度,我们称为“多京制”。
“多京制”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武王建国时,就已经有设置多个都城的考虑。
受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因素的影响,当时的王朝都城,无法形成较大的统治辐射半径,因此,周朝才采取“分封而治”的统治策略。
周王室来自西部,虽然东征成功,占据了镐京(今西安市长安区),但对于再往东的广大中原,是缺乏威慑力的。因此,周武王决定在洛邑(河南省洛阳市)建立宫室,扩大其在东方的势力范围。
周成王时,将象征国家权力的“九鼎”置于洛邑城中。至此,周王室通过东迁洛邑,并陆续发动了一系列战争,达到了进一步问鼎中原的目的。
秦朝在统一天下以前迁都咸阳,在以前它有旧都雍城和栎阳。其中,雍城为秦国定都时间最久的都城,先后有19位秦国国君在此执政。因此,秦始皇的一些大型典礼,往往都要回到雍城举行。
西汉时期,刘邦在咸阳城旁的长安村新建了都城长安,并定都于此,虽然对于同时期洛阳是否为陪都尚无确定记载,但从东汉建都于洛阳来看,当时西汉很可能也设立了东都洛阳。
西汉末期,王莽一下子设置了多达六个都城,除了长安外,还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座都城。可惜王莽的新朝短命,不过短短的十五年就被老刘家后人刘秀灭了,“穿越之子”王莽还是斗不过“位面之子”刘秀啊。
刘秀建立东汉以后,设立了三座都城。除定都洛阳以外,他还将汉室旧都长安作为西都。同时,为了表达对老家南阳郡的思念,他还将南阳定为了南都。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最终魏蜀吴三分天下,三国时期,国土最为广大的其中继承东汉正统的魏国,设置了五座都城:除了洛阳以外,还有长安、谯、许昌、邺四座。其中,长安是汉朝旧都,谯是曹氏发迹之地,许昌是曹操老营,而邺是曹魏封国所在地。
不过后来接替曹魏并一统天下的西晋定都洛阳后没有设置陪都。西晋以后就是长达三百年的乱世,政权林立,小国众多,这一时期就不说了。
南北朝时期,虽然政权林立,但一旦有王朝志于恢复一统,便实行“多京制”,如北魏时,孝文帝为进取中原,一统天下,从故都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到了洛阳,改平城为北京,开始了两京制。
到了隋朝时期,天下一统,除了大兴(长安)以外,隋炀帝还设洛阳为东都。
隋唐长安(简直特么不能更有序了,东北角的大明宫是后来修建,早期简直就是完全可以对折的城市)
唐朝建立时,承袭隋朝的传统设立两京,但安史之乱后,唐朝都城数量由两京一下子升格为了五京。除了我们熟知的长安城(中京)外,还有东京洛阳、北京太原、西京凤翔和南京成都,一共五座都城。
唐朝除了唐太宗到唐玄宗中期还行,以后就是被虐的朝廷而已,长安不只是被安禄山等藩镇攻陷,吐蕃还给攻陷了,不多设几个都城何处安身?
北宋建立后,沿袭北周旧制,设立开封、洛阳为东西二京,后来,宋太祖赵匡胤任节度使的宋州(今河南商丘)被升级为南京应天府。而为了防御契丹南下,今河北大名县也被升级为了北京大名府。因此,北宋实际上算是四京制(东京开封府,还有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
南宋时,虽然失去了北方领土,但此时名义的国都还是在开封的。宋高宗赵构将行在设在杭州,取名“临安”,意为“临时安顿”之意?还是纪念钱镠(他是临安人)未知,还把建康(今南京)称之为“行都”。因此,理论上说,南宋也有三座都城。
与宋朝并立的游牧民族政权,则更是“多京制”的簇拥。除了刚才提到的金朝,辽朝也设置了多个都城,具体是: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左旗),东京辽阳府(今辽宁省辽阳市),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市),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宁城县),西京大同府(今山西省大同市)。
元朝时期,实行巡幸两京制,皇帝每年在上都(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和大都(今北京市)之间往来巡幸,而两座都城并立运行。
明朝时期,朱元璋最先定都于南京,又以开封为北京,以其家乡安徽凤阳为中都,称为两京一都。但后来,开封府被撤。朱棣靖难之役成功后,又改今北京为京师,形成了以北京为主,一南一北两座都城。
大明王朝设两京一都制(大明的行政区划又叫两京十三省):太祖建国以金陵为应天府,为南京。以龙兴之地凤阳为中都。 成祖靖难后,定北平为顺天府,升为北京,于永乐十八年迁都北京,直至崇祯十七年甲申国难,北京沦陷。
清朝时期,除了北京之外,其龙兴之地盛京(今辽宁省沈阳市),也继续保留着都城的名号,终清一朝,一直作为陪都而存在。而后来作为皇帝避暑胜地的承德,虽然没有陪都之名,实际上也有陪都之实。
二、“多京制”都城的类型和成因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历朝历代,几乎都有“多京制”的身影。然而,一个王朝设立多座陪都,并非纯粹是为了显摆国土广袤、王权威武,而是有其实用目的和象征意义的。
按照这些陪都的功能和地位,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对国都起辅助作用的陪都
这种类型的陪都,一般和首都的地位相差无几,甚至有时还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类城市虽然是陪都,但却对王朝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越俎代庖,成为实质上的国都。
比如,西周和汉朝时期东西平衡的长安与洛阳;明朝时期南北平衡的北京与南京;
唐朝时期的长安与洛阳,虽也是东西平衡,但洛阳虽为陪都,在武则天时期却超越长安,跃居到了第一国都的地位。
除了这些主要的都城以外,王朝可能还会设立若干陪都,但其地位均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比如,唐朝时期虽然有五座都城,但其中心城市莫过于长安和洛阳,其他三座均为它们的辅助。
2、只起到象征意义的陪都
这一类型的陪都,从经济、军事、文化上本来不应该成为都城,但它们往往与开国皇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最终被“破格提拔”为都城。
比如三国曹魏的谯县,东汉时期的南阳,唐代的晋阳等,而最典型的,莫过于明朝时期的中都凤阳了。
安徽凤阳是朱元璋的老家。朱元璋在这里一直长到16岁,而后他被迫出家,外出流浪3年后,又回来当了3年的和尚。
建立明朝后,朱元璋一意孤行,动用几十万民力兴建中都凤阳,甚至有迁都至此的意思。然而,这项工程最终因为需耗资巨大而烂尾。
但是,因为凤阳是朱元璋父母坟墓所在地,因此明朝历代帝王都要不时前往祭祀,所以中都的名号也一直被保留了下来。但是,作为一座都城,凤阳可以说是“有名无实”。
3、“分而治之”亦或摆设和心里安慰
刚才我们例举了辽朝和金朝的例子,这两个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均实行了“五京制”,各有五座都城。
游牧民族政权实行五京制,最初有“分而治之”的需要。比如契丹、女真民族都有游牧迁徙的风俗,因此,其统治中枢也可能随着皇帝在不同季节的四处游动而迁移。
他们的皇家住所通常被称为是“翰鲁朵”,本来就有营帐之意,表现了其车马为家、转徙随时,无城廓宫室之固的特点。
因为统治重心经常来回迁徙,这样的陪都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分而治之”的特色。
然而,随着辽、金的国土不断向中原延伸,为了增强集权统治和凝聚力,他们就要不断将部分中原地区的领地设置为陪都。
随着后来其统治重心不断南移,原本在草原上设立的都城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成为纯粹的摆设。
比如金朝,其最早的五京,与辽朝的五京相同。后来随着其不断南侵,又增加到了六京。金国势力不断深入中原腹地,原来的东、西、南、北等都城名号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有的都城则完全变得徒有虚名。这种都城因为连辅助功能都起不到,因而完全成为了摆设。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种类型的陪都,则完全是心理安慰。
除了我们刚才提到的南宋时期的开封以外,在东晋和南朝,南方政权往往将西晋时期的旧都洛阳称之为“中京”,但其实洛阳分明在他们的国土之外。如此称呼,只不过是求一个心理慰藉罢了。
三、“多京制”中的两种另类
说完了“多京制”中都城的几种类型,实际上其大体产生的原因也跟着介绍得差不多了。当然,除了分而治之、巩固统治、王朝圣地、纯粹务虚、心理安慰、模仿前朝之外,还有两种比较另类的:
1、商业中心
王莽当政时期,除了长安外,还设立了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座都城,同时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下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主要职责是平抑物价,管盐铁,开赊贷。
王莽的思想非常超前,他设立的六座都城,类似于今天的区域性经济中心,一线大城市!而按照他的设想,控制住了这些大城市的经济,就等于掌握了全国的经济命脉。
2、避难之所
俗话说,“狡兔三窟”,对古代的皇帝来说,同样如此。“多京制”往往也是出于一些帝王避难的考虑。
比如安史之乱后,唐朝开始设立五京,其中的南京即为成都。安史之乱中,唐玄宗曾逃亡成都避难,而其后的唐德宗、唐僖宗也是避难蜀中。
金朝设立了那么多陪都,最后也大多成了皇帝的避难所。蒙灭金时,先攻打其中都(今北京),迫使金宣宗逃亡开封。蒙军攻陷中都后,再围攻开封。金哀宗又迁都归德府(今河南商丘)。归德府被围后,金哀宗马上又迁都蔡州,并最终在此被宋蒙联军所灭。一路挨打,一路逃难,这些陪都也没能成为金国皇帝的避难所。
而清朝之所以在辽宁留下了盛京,除了祖陵在彼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留下后手:如果在中原无所作为时,还能返回关外东山再起。遗憾的是,汉人没有把满清鞑子打回他们老家去。
结语: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多京制”,并非皇帝们心血来潮、哗众取宠的产物,而是却有其实际意义和实用价值,体现了他们的治国智慧。
商时多次迁都,主要因为“内部原因”和“逐水而居”,周有三座都城,丰京镐京洛邑,主要为维持京畿地区的稳定和中原的稳定,隋唐主要有两座都城长安洛阳,从大运河汇聚东都便可看出“副首都”洛阳的作用,明清两座都城,南京北京,北京是全国都城,国家枢要,南京往往是华南江南地区的转运中心和“地区行政中心”,明时南京做过两朝首都,清时南京也是举足轻重。
当下,雄安不算陪都,就是个卫星城。
发表于《社科战线》2015年第8期
论中国古代的多京制
丁海斌
(辽宁大学 历史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摘要】中国古代的多京制经历了滥觞期、繁荣期、尾声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并具有三京制、四京制、五京制、六京制四种主要多京制形态。按照多京制的类型、产生原因、走势及其它与国体的关系,可以分为2+X模式、分域模式、A+B+C模式和圣都模式。多京制产生的内在意义包括:圣都概念、留都概念、都邑概念、商业中心概念、分区而治概念、五行概念、行都概念、传统延续概念等。中国古代多京制在空间上呈先东西后南北、时间上前松后紧的基本走势,它是一种表现国体的特殊方式并具有相关意义。
【关键词】中国古代;陪都;多京制;国体;
中图分类号:K9 文献标识码:A
The study on Multi-Capital City System in Ancient China
Haibin Ding
(History Institute of Liaoning University , Shenyang,110036 )
Abstract: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basic development process of multi-capital mechanism in ancient China in the three historical phases: beginning period, flourishing period, and end period at the beginning. It then makes concrete analysis of the forms of four main multi-capital mechanisms: triple-capital mechanism, quadruple-capital mechanism, quintuple-capital mechanism, and sextuple-capital mechanism, and the causes for their formation. At the end, it makes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state system and the types, causes, trends, and others of multi-capital system; summarizes that there are four modes of the multi-capital system: 2 X mode, sub-region mode, A+B+C…mode, and holy capital mode; states the intrinsic meaning of the formation of multi-capital system: holy capital concept, former capital concept, metropolis concept, business center concept, sub-region-based reign concept, the five element concept, assistant-capital concept, tradition-continuation concept, and others; analyzes the basic trend of multi-capital system in space from east and west to north and south, and in time from initially loose to the latterly intense; and discussed the relation between multi-capital system and the state system in two aspects: the way of multi-capital system representing state system,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multi-capital system representing state system.
Key words: ancient China, auxiliary capital, multi-capital system, state system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历史悠久的国家。在其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在世界上具有一定特殊意义、在本国具有普遍意义的现象——陪都现象。陪都现象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类型——两京制(一个首都加一个陪都)和多京制(一个首都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陪都并存)。其中,两京制陪都曾在历史上产生较大影响,但多京制则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在这里,笔者特就中国古代的多京制进行较深入的介绍和探讨。
一、 中国古代多京制的基本发展过程
多京制是随着国家版图日益扩大、社会管理日益成熟而逐渐产生和成熟繁盛起来的。中国古代都城数量整体上呈逐渐增多的态势,并渐成制度。
(一)夏~西汉——中国古代多京制的滥觞期
这一时期是中华文明的发端期,也是多京制的滥觞期。夏商多都,但乃是都城频繁迁址造成的,夏代尚不能确定有陪都存在[2],而商朝实行的是两京制,所以夏商两代尚未出现多京制。其生产力发展水平也难以达成多个大都市并存的局面。
夏商以降,生产力渐次发展,统治范围渐次扩大,多京制则开始出现。西周以两京制为主(京师镐京,成周洛邑),但由于多个圣都(岐周、周原、丰京)的存在,多京制(五京)成为一种事实。圣都在商朝即已存在,西周有所发展。而东西平衡型陪都(成周洛邑)也是首次出现,后世多所效仿。
西周虽然有五都,但历史上第一次的“五都”之称则始于战国时的齐国。《史记·燕召公世家第四》中写道:“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3]。齐国的五都制是用来代替郡县制的,又称都邑制,所以它不是真正的多京制。
秦(包括战国时期)有三都,都咸阳,圣都西垂、雍。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三京制。
总之,多京制起源于这一时期,但这时的多京制还不是典型的成熟的多京制。西周、秦的多京制源于圣都概念,齐国的都邑制有郡县制别称的嫌疑。
(二)新莽~宋——中国古代多京制的繁荣期
这一时期与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繁荣期接近一致。其多京制连续性较强、京城数量多、实际意义较大、分布较广泛。
中国多京制渐为流行,是从新莽时期开始的。王莽当政时期,实行统治商业的政策,除首都长安外,选定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为“五都”,置五均司市司,成为五大商业中心。
在东汉的大部分时间里,以雒阳(洛阳)为都城,西都长安、南都宛(南阳)作为留都制陪都存在,历史上首次实行世俗意义(圣都制之外)的三京制。
三国时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三个五都制,即三国曹魏的五都制。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曹魏在首都洛阳外,又设有长安、谯、许昌、邺四都。《水经·浊漳水注》载:“魏因汉祚,复都洛阳,以谯为先人本国,许昌为汉之所居,长安为五京之遗迹,邺为王业之本基,故号五都。”[4]
“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后赵政权先都于襄国(今河北邢台),后徙都于邺(今河北临漳)。在都邺期间,以长安、洛阳为陪都,故为三京制,是历史上第三次实行三京制。
唐朝是中国陪都发展史上的一个高潮期。不但它本身的多京制颇具特色,它对渤海及其后的一些朝代或政权也大有影响。唐以后,多京制渐成制度,被后世或藩属国效仿。渤海的五京制就是在渤海诸“王数遣诸生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5]的背景下建立的。
唐继续以长安为都城,其陪都呈现多样化特点。除洛阳与长安并列为两京制外,还曾有过三京制、五京制。同时,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渤海国和南诏国亦实行多都制。唐朝的三京制,主要表现为在长安、洛阳两座城市的基础上,再设一都,形成三分而治。其中,武则天以并州(太原)为北都,玄宗曾先后将河中(蒲州)、太原为中都、北都,分别形成三京制。唐代设置五京制,原因主要是为了皇帝避难,出现于唐王朝政局不稳定的时期(玄宗、肃宗),所设五都中的陪都为东京洛阳、西京凤翔、南京蜀郡、北京太原。
唐代需特别关注的是渤海和南诏的多京制,这是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首次出现多京制。仿唐五京之制,渤海国在一些政治、经济中心和军事要地的府,设上、中、东、南、西五京(上京龙泉府,中京显德府,东京龙原府,南京南海府,西京鸭渌府)。南诏也共有4个陪都,但不属于统一设置的五都制。4个陪都分别为留都咙吁图城和太和城、东都拓东城、行都喜洲城。
唐以后,五代十国中后唐、后晋、后汉实行多京制。后唐分别出现四京制和三京制。即:初,都邺,以东京兴唐府、西京太原、北都镇州为陪都;不久改都洛阳,以西都京兆府和北京太原府为陪都。后晋实行四京制,以开封作为东都,以西京洛阳、北京太原、邺都兴唐府为陪都。后汉承袭后晋,仍旧以开封为东京,以西京洛阳,北京太原,邺都兴唐府为陪都。
两宋与唐代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之处就在于两宋并未实现中国的大一统,而是处在一种多元政权并立的时代。这一时代特征也决定了北宋、南宋两个时期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去设置都城及陪都,而且在设置都城及陪都时又不得不考虑都城的安全以及抵御外敌的因素。北宋实行的是并不多见的四京制,除都城汴京外,设有三个陪都: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南宋地域相对狭小,只设有一个陪都,因此不属于多京制。
辽、金以五京制为主,实行了典型的多京制。《辽史》记载:“辽建五京:临潢,契丹故壤;辽阳,汉之辽东,为渤海故国;中京,汉辽西地,自唐以来契丹有之。……析津、大同,故汉地”。[6]金朝因循辽朝旧制建立多京制。在金熙宗时代,除上京会宁府外,另有北京临潢府、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南京析津府,共有六京。
(三)元明清——中国古代多京制的尾声
元、明、清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后期,也是中国古代多京制的尾声时期。其具体表现是:
明朝初期,南京应天府、北京开封府、中都临濠府被并称为“国初三都”。明迁都北京后,另设直隶三府——南京应天府、中都临濠府、兴都承天府,即有三个陪都。因此明朝整体上是三京制和四京制(多数时间是三京制,兴都存在时为四京制)。但在一般性的认识中,明清皆为两京制。[7]原因在于明朝两京之外的中都、兴都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两京制是其京城制度的主体。
清朝的京城制度有些模糊。入关后,清以京师北京顺天府为都城,另有留都盛京奉天府、行都承德。但承德虽在相当时期内具有陪都之实,却始终没有京城之名。相反,赫图阿拉、辽阳未有陪都之实,但“兴京”、“ 东京”的名号未废,仍有京名。所以,清朝实质上实行的是三京制,但按照“京名”却是四京。
二、 中国古代多京制的存在形式及出现的具体原因
中国古代多京制以三京制、五京制最为典型,此外也少量出现四京制、六京制。它们的出现皆具有特定理由和社会意义,值得我们详加考察。
(一)三京制
三京制在中国古代史上出现过9次,是多京制中出现次数最多的一种。它多数与两京制相关,即呈现“2+1模式”。其中的“2”,主要是指东西平衡型的长安与洛阳或南北平衡型的南京与北京、开封;其中的“1”,多为由帝王老家转变而来的留都型陪都,如东汉的南都宛(南阳)、明朝的中都临濠府(凤阳府)等。
中国历史上首次实行三京制的是秦(包括秦的战国时期)。秦有三都:都咸阳,圣都西垂、雍。秦的三京制比较特殊,它是历史上少数非“2+1模式”的三京制,是因为设立圣都形成的三京制。因为西垂、雍主要是具有祭祀与礼仪意义,非世俗意义(国家经济、社会管理等)的陪都。
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实行三京制的是东汉。它以雒阳(洛阳)为都城,西都长安、南都宛(南阳)作为陪都存在。从西周开始,长安——洛阳的东西平衡型两京的基本格局业以形成。到了东汉时期,由于洛阳固有的战略地位和西部边患的减轻,洛阳的地位上升,长安的地位下降,洛阳占据了国都的地位,长安则成为了陪都。南都宛是刘秀的发迹之地,故成为留都型陪都。
战乱时期的诸多小国实行多京制的可能性较小。“五胡十六国”时仅有后赵实行多京制,其先都于襄国,后徙都于邺。在都邺期间,以长安、洛阳为陪都,故为三京制。长安、洛阳因“成周土中,汉晋旧京” [8]而同时成为陪都,在历史上仅此一次。
到了唐朝,长安和洛阳又恢复了主都的地位。唐的三京制,主要表现为在长安、洛阳两座都城的基础上,再设一都,形成三分而治。其中,武则天以并州(太原)为北都,玄宗曾先后将河中(蒲州)、太原设为陪都,分别形成三京制。不管是太原还是蒲州,在唐朝统治者的心目中都属于唐王朝的兴王之地,因此,二者实际上是作为留都型陪都而被设置的。
后唐最初实行四京制,但不久改为三京制。即:以洛阳为都城,以西都京兆府(长安)和北京太原府为陪都。其设置主要基于军事考虑,为军镇型陪都。
明朝初期,南京应天府、北京开封府、中都临濠府(凤阳府)被称为“国初三都”,形成了短暂的三京制。其中,南京应天府、北京开封府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南北平衡型的京城设置,而中都临濠府(凤阳府)则是朱元璋的老家。
清朝无三京制之名,有三京制之实。清入主中原、迁都北京之后,盛京陆续成就陪都建制,其留都地位终清一代未有改变;而承德虽无陪都之名,但却具有皇家狩猎、避暑、驻跸办公、联系北方各族、处理军政要事、接见外国使节等功能,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夏都或行都。所以,清代实际上亦实行三京制。
(三)四京制
在中国古代多京制中,四都制出现的最晚,出现的次数也较少(共5次),在历史上的影响也较小。它始于五代,五代十国中后唐、后晋、后汉皆实行四京制。后唐初期,都邺,以东京兴唐府、西京太原、北都镇州为陪都。它们属于军镇型陪都,主要用于对外防御。后晋承继后唐实行四京制,以开封作为东都,以西京洛阳、北京太原、邺都兴唐府为陪都。后汉承袭后晋,仍旧以开封为东京,以西京洛阳,北京太原,邺都兴唐府为陪都。
北宋实行四京制,除都城汴京(东京)外设有三个陪都: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它们设立的原因各不相同:西京河南府洛阳是宋太祖赵匡胤出生地,且西京为多代之都,地理位置也非常重要;南京应天府主要是宋太祖发迹之所在;北京大名府则是抵御辽国的前沿阵地。从这三个陪都的特点来看,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的设置应该属于留都制陪都(留根型),而北京大名府的设置则属于军镇制陪都(国防主导型)。
关于四京制,也许有人还会想起元代“蒙元四都”(和林、上都、大都、中都)的说法。但哈剌和林城是1235年成吉思汗的第三个儿子窝阔台汗在草原深处着手建立的,忽必烈迁都大都后,哈剌和林即成为和林行中书省治所,未与大都并列为都;中都(今河北省张北县馒头营乡)是元武宗建立的,仅为短暂出现的陪都。所以元朝总体上还是两都巡幸制,非四京制。
明代主要是实行三京制,嘉靖十年,嘉靖帝设兴都承天府为陪都。 所以,明朝除南北二京外,另有两处“龙兴之地”——中都临濠府、兴都承天府为留都,共为四京。
(三)五京制
五京制与三京制一样,是中国古代史上最为典型的多京制,出现次数多达8次。不同朝代实行五京制的具体原因有所不同,比较多见的原因是分区而治的需要。此外,五京制的观念常常与传统的五行思想有关。如魏国忠认为:“五行的思想和五方的观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自战国两汉以来,就以五方的认识设置地方上的行政区划。渤海五京的建置也大体上是上述传统思想的产物”。[9]宋玉祥认为:“渤海实行五京制度不是偶然的历史现象,而是中原文化的五行观念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10]但从本质上而言,五京制的设立从根本上还是出于现实社会的需要。
中国的多京制开始于五京制,先秦之西周与齐国(战国)的多京制皆为五京制。西周的五京制基于一种特殊的原因,与五行无关。一方面,五行的观念在西周尚未形成;另一方面,西周形成五京是由于圣都(具有祭祀中心意义上的陪都)的存在。即西周以两京制为主[都城宗周镐京,东都成周(洛邑,陪都)],但由于有多个圣都(岐周、周原、丰京),五京便成为一种事实。但西周的五京制显然不是一种典型的五京制。
先秦另一次出现五京制是战国时的齐国,齐国的五都制是用来代替郡县制的,所以又称都邑制,也还不能说是成熟的五京制。但齐国的五都制是历史上第一次的“五都”之称。同时,五都还具有重要的军事意义,有所谓“五都之兵”之称。五都分别为:临淄、高唐、平陆、即墨和莒。临淄是齐国的国都;高唐位于齐国西北部,处于黄河东岸;平陆在齐国西南部,靠近鲁国的曲阜,该都在军事上的作用就是防备魏、鲁;即墨位于齐国东北部,正处于山东半岛的中心地区;莒是齐国东南部的重镇,用以防备楚、越。齐国的“五都制”为后世多京制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启发作用,如辽、金等五京制都有分区域管理国家的含义。战国时五行观念基本形成,但目前未查到证据证实齐国的五都制与五行观念有关。
中国古代成熟的五京制出现在三国时期的曹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曹魏在首都洛阳外,又设有长安、谯、许昌、邺四都。《水经浊漳水注》载:“魏因汉祚,复都洛阳,以谯为先人本国,许昌为汉之所居,长安为五京之遗迹,邺为王业之本基,故号五都”。[11]
三国时期是中国陪都制度一个重要的成熟阶段,不仅陪都的功能性更加完善,都城性质更加明显,而且多陪都制也在这一时期进入成熟阶段。三国曹魏的五都制度之所以比战国时期更加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城市的功能性更强。不同的城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发挥出了一个都城应当具备的效力。以许昌为例,不仅在经济上给了曹魏以强力的支持,还在军事和政治上发挥了巨大的效用。
第二,城市更具规模化。这一时期的陪都,城市建筑和规模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这和人类社会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是分不开的。邺城就是典型的例子,这里就不在详述了。
第三,战乱时期是陪都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越是混乱的局势,越能造就多都制度的产生。后来五代时期的四都制度,辽金的五都制,金朝时更是曾出现过有些夸张的六都制,这些时期都是和三国时期一样的多势力对立时期,也在不同侧面反映出陪都制度对乱世的作用。
首先,曹魏五都现象的产生是战乱格局的产物。东汉末年,诸侯并起,而曹操是在这其间通过打拼不断扩充自己的实力的。官渡之战后,曹操巩固了自己的实力,兴建邺城就是这个事实的很好说明。邺城的军事地位不言而喻,对于曹操北方的统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再看长安,如果说邺城是北方的军事基地的话,那么长安就应该是西北的军事重镇,不论是对西北还是西南的防御都至关重要。还有许昌,它是曹操的经济重镇,同时也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地方,曹魏时期的统治根本所在。对于前期的政权巩固来说,这几个陪都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所以把它们列为陪都是必然之举。在战争频繁、诸侯并起的年代,巩固实力、加强统治才能为最后的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种多都制度恰恰能加强曹魏的中央集权,强化统治。同时,把这几个城市作为陪都也无形中加强了它们的地位,对于军事、经济和政治的提高都有着一定的作用。总之,五都制度是适合战乱时期的都城制度。
其次,战乱的特征决定了五都的不同功能性。曹魏五都制度的先进之处还在于它们的功能分配比较清晰,都有着很强烈的自身特点。如邺城是曹魏早期的统治中心,它的都城也是独具规模,而许昌城较小,直接决定了邺城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发挥主要都城的作用。“建安十八年,曹操为魏公,始建庙于邺”。[12]“黄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祀武皇帝于建始殿”。[13]“冬十一月,洛京庙成,使太常持节迎高皇帝、武帝、文帝神于邺”。[14]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供奉着曹操、曹丕的灵位,可见其地位之高。再看许昌,许昌分担了部分主都洛阳的政治地位,同时兼具了强大的经济地位。曹操在相当的时间内就是在许昌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同时这里也是曹操独特的屯田制度开始发展的地方,经济实力雄厚。最后是长安,长安的历史地位和军事地位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总之,这些不同功能的分工,使五都制有了更加丰富的含义。
唐代的五京制具有重要影响。唐在原有的三京基础上设置五京,重要原因是为了皇帝避难,出现于唐王朝政局不稳定的时期。所设五都中的陪都为东京洛阳、西京凤翔、南京蜀郡、北京太原。其中,除了城市发展成熟的洛阳和唐王朝的老家太原以外。其他两座陪都——凤翔和蜀郡,均是帝王避难之所,安史之乱时唐玄宗逃至蜀郡,肃宗避难于凤翔。因此,凤翔、蜀郡都属于行都制陪都。这就导致了这样的结果:洛阳与太原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作用远高于蜀郡和凤翔,造成了五京发展严重失衡的现象。
这一时期,我们还需特别关注渤海国的五京制。仿唐五京之制,渤海国在一些政治、经济中心和军事要地的府,设上、中、东、南、西五京。上京设在王城所在的龙泉府,中京置于早期都城所在的显德府,东京立于一度为王城的龙原府,南京在靠近新罗边境的南海府,西京是“朝贡道”上的鸭渌府。
渤海国主要以五京制为主,不管是设置形态,还是宫城建置、行政区划,甚至官员职掌都效仿唐王朝。渤海国的五京制对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陪都制度有很大的影响,辽、金之五京制主要是源于此。
南诏也共有4个陪都,但不属于统一设置的五京制。4个陪都用途各不相同,咙吁图城和太和城是由旧都转换而来的,即留都;拓东城作为东都,有东西平衡之意,相当于中原地区东西平衡型陪都;喜洲则具有行都之意。
辽、金时期是我国陪都史上具有浓重民族色彩的一个阶段,该阶段的五京制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典型的五京制。它的设立及建设促进了多个古代都城的发展。在带动区域经济方式转变的历程中,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及中华民族的大融合。
辽朝实行典型的五京制。《辽史》记载:“辽建五京:临潢,契丹故壤;辽阳,汉之辽东,为渤海故国;中京,汉辽西地,自唐以来契丹有之。……析津、大同,故汉地”。[15]辽朝五京建置的时间不一,至“太宗以皇都为上京,升幽州为南京,改南京为东京,圣宗城中京,兴宗升云州为西京,于是五京备焉” ,[16]前后达一百二十多年的时间。
辽设五京主要是区域管理的需要。辽在上京建立之后,“由于上京偏在北部,以幽州(今北京市)为南京,又称燕京,管理经济重心所在的幽云十六州的东部地区;以云州(今大同市)为西京,管理幽云十六州的西部地区;以辽阳(今辽宁辽阳市)为东京,管理原渤海国遗民。统和二十五年(公元1007年)又建中京大定府并以之首都,以上、南、西、东四京为陪都”。[17]
金朝亦主要实行五京制。金朝初期因循辽朝旧制建立五京。在金熙宗时代,除了以会宁府为上京,改辽上京旧称临潢府为北京外,辽代的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南京析津府的名号都依然存在。迁都后,改制旧陪都制度,增设汴京为陪都。金贞元元年(公元1153年),海陵王正式迁都,改燕京为中都,并改辽析津府为大兴府。同时又确定以汴京(今河南开封)为南京开封府,改中京(今辽宁宁城西大名城)为北京大定府,加上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和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总为四京,以备巡幸,海陵王又将原居上京的宗室和女真猛安、谋克人户迁至中都,以便控制。金世宗大定十三年(公元1173年),复以会宁府为上京。海陵王时期又明确规定以(辽)上京为北京,辽阳府为东京,云中府为西京,开封府为南京。北京、东京、西京、南京正式被确定为陪都,实行五京制。
辽、金时期的五京制具有阶段性特色,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辽、金的五京制具有游牧民族的特点。比如:契丹民族游牧迁徙的风俗影响着辽朝的统治方式,辽朝中央政府是一个跟随皇帝游动的行朝,游动的斡鲁朵[18]和捺钵[19]文化使他们随处为京。这样,多京制对他们就不足为奇了。而金朝的多京制主要沿袭了辽朝旧制。
第二,辽、金的陪都种类具有基本留根型和对外扩张型相结合的特点。契丹族往往将开国故地设置为首都,但在征战扩大了统治范围后,为了寻求领土安全的保障,即开始将部分汉族领地实现都城化管理——设置陪都,增强中央集权和统治的核心凝聚力。而由金人的征战方式也决定了金统治者在不断的对外扩张势力范围的同时,不断通过更换首都和设置陪都的办法来稳固统治。
第三,辽、金的多京制具有推动完成由游牧经济向农牧经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的重要意义。辽、金都是北方游牧民族,农业只有雏形,它们将游牧地区及农耕地区各自设都,将农耕民族统领于下,有益于其社会进化。
总之,五京制是中国古代多京制中较为典型、较为成熟的一种类型。
(四)六京制
六京制仅是历史上偶然出现过的多京制,仅有2次。
王莽时期,除首都长安外,选定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为“五都”,置五均司市司。“‘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同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20]王莽重视商业,将六京作为商业统治的中心,控制住它们就等于控制住了全国的商业经济命脉。这种商业经济陪都制度,在中国古代陪都史上并不多见,很值得我们玩味。
金代总体上实行五京制,但也曾偶尔实行过六京制。在金熙宗时代,共有上京会宁府、北京临潢府、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南京析津府等六京。金朝的京城制度是以辽的五京制为蓝本的,之所以曾出现六京制,是因为金熙宗除以会宁府为上京,改辽上京(旧称临潢府)为北京外,辽代的中京大定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南京析津府的名号都依然存在。这样,就出现了同时有六个城市具有京城称号的局面。金熙宗既尊重传统的延续,又有所增益,故产生了六京并存的格局。但这也使得其中某些京城徒具名号而已。
三、总结与分析
关于中国古代陪都的类型、产生原因、功能与作用,笔者在《中国古代陪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及其他相关论著中有所阐述,本文尽量不进行重复,从新的角度、新的思路进一步论述多京制的相关问题。
(一)多京制的类型分析
综观以上多种多样的多京制形式,我们可以进行进一步地将其归纳为四种基本形态:两京核心型多京制(2+X模式)、分区而治型多京制(分域模式)、百花齐放型多京制(A+B+C……模式)和圣都模式等。
所谓“2+X模式”,就是有两个主要京城(都城+1个重要陪都),另有1个或多个次要的陪都,如三京制的“2+1模式”。这两个主要京城,一般是东西平衡的长安和洛阳、南北平衡的北京和南京等,如东汉、唐朝和明朝等的多京制皆属此类型。历史上也偶尔出现过特殊的“2+模式”,既以东西平衡的长安和洛阳为陪都,另设一个都城(X)为首都。“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后赵政权以邺为都城期间,以长安、洛阳为陪都。
所谓分域模式,就是将国土分为若干区域,每个区域设置一个京城作为区域中心,负责管理该区域,包含四方、五行、六合等思想。如:明朝之东南西北四京,齐国、渤海、辽、金之五京和新莽之六京制等。
所谓“A+B+C……模式”就是多京的设置原因各不相同,各有特色,可能包含留都、行都、圣都等多种类型,如西周、曹魏等的多京制既属此类型。
圣都模式主要存在于汉朝以前,如秦(包括战国时期)有三都,都咸阳,圣都西垂、雍。
(二)产生多京制的原因分析
各朝代设置多京制的原因并不尽相同,但它们都出于统治者的某种想法。如圣都概念、留都概念、都邑概念、商业中心概念、分区而治概念、五行概念、行都概念、传统延续概念等。务实者有之,务虚者亦有之。
圣都概念主要存在于汉以前,圣都是祭祀和礼仪中心。这种概念逐渐演化为留都概念,但留都的功能往往大于圣都的功能,如明朝的南京和清朝的盛京。
都邑概念(齐)、商业中心概念(新莽)、分区而治概念(渤海、辽、金)、五行概念等,前面有所阐述,这里不再冗述。
行都一般为皇帝出行时的所在处。除一般意义的出行、休闲外,行都常常是皇帝逃难的避难所,如唐玄宗时的南京蜀郡、清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时的承德等。
传统延续,就是后世对前世加以模仿和延续。其中,还包含着旧京具有较优越、便利的建京条件的因素。先秦后期的圣都有延续旧制的意味;西周以后东西两京的建立有延续旧制的意味;齐国特别是唐朝以后的五京制有延续旧制的意味;各朝留都的设立有延续旧制的意味;等等。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沿袭旧制”建立陪都的词句多处可见。
(三)多京制的走势分析
多京制的发展变化与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大势相一致。从地理上是先东西,后南北;从时间上,则是前松后紧。
1.多京制的空间走势
早期集中在西北和中原,后来逐渐发展到东北和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其基本走向也从东西走向向南北走向演变。
早期的京城,主要分布在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特别是集中在黄河及其支流一线。其后开始向长江流域发展,包括四川、江苏、浙江、云南、湖北、安徽等省份;后期北方、东北亦出现一些陪都,包括内蒙古、辽宁等省份。
在空间上,多京制的走势还有一个基本特点:一般而言,社会稳定、疆域广阔、国家统一的时期,多京制出现的可能性角度,西周以后,为设立多京制的大国只有西汉和元朝,这两个朝代皆实行两京制,在“2+1”模式中缺少了其中的“1”(留都)。西汉未设留都可能是刘氏家族在丰邑“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21]。而元代陪都上都已是草原城市,虽非老家,但茫茫草原之上,游动的民族何来老家之城呢?
2.多京制的时间走势
多京制是逐渐成熟的。以唐作为分界点,此前多京制出现的数量较少(共7次)、频率较低,之后出现的数量较多(共17次)、频率较高。
唐以前,多京制的连续性较差,即使是西汉这样的统一帝国,也并没有实行多京制。而一些战乱时期,如春秋战国、三国两晋南北朝等时期,出现多京制的情况也很少。历史上未实行多京制的朝代,大多在这一时期。而历史上的单京制、两京制则主要出现在这个时期。夏、春秋战国的多数诸侯国、两晋实行的是单京制,此后除五代十国的一些小国外,再没有单京制出现。两京制也以唐以前的较多,共出现9次(包括唐初),此后共为6次。
从唐开始,多京制逐渐成熟,逐渐制度化、传承化。除元、西夏和偏安的南宋实行两京制外,即使是在五代十国这样的战乱时期,多京制也颇为流行。后唐、后晋、后汉、南唐这些疆域并不十分广大的政权,也都实行多京制。而渤海、南诏、辽、金这些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也实行多京制,足见多京制已深入人心。
(四)多京制(陪都)与国体
关于陪都和多京制的意义和作用,一些前辈[22]和笔者在其他论著中已有所论述,本文不再全面论述。此处笔者仅谈谈多京制与国体的问题。
在这里,笔者所说之国体是指国家之根本与国家之体统、体面。一般地说,国体以京为本。陪京也是京,所以它也常常能表现国体,具有国体意义。
1.陪都表现国体的方式
国体是郑重其事的,需一些制度化的内容来表现,也需要一些具体活动来体现。陪都以以下形式表现国体:
第一,京城的称号。
名不正则言不顺,陪都代表国体首先是因为它有京都的称号。中国古代史上的陪都只有东魏、北齐之晋阳和清代之承德,没有京、都的称号。晋阳是东魏、北齐的相府(“霸府”)所在,虽是权力中心,但无非称“京”;清代承德南有北京、北有盛京,并且原只是狩猎消夏之地,亦不便称京。正因为如此,它们在陪都的名分上不够清晰,人们常常不把它们做陪都看待。
第二,政治机构的设置。
许多陪都设有中央一级的政治机构,如明之南京、清之盛京等。在《清代职官年表》中,盛京五部侍郎始终被列入中央国家机关的职能序列[23]、奉天府尹始终被列入“京卿年表”[24],盛京机构作为中央机构的概念十分清楚。
第三,祭祀及礼仪活动的进行。
隆重的祭祀活动或重要的礼仪活动,往往是国体的重要表现形式。从先秦的圣都,到清之留都,中国古代史上的陪都大多具有国体性的祭祀和礼仪活动。在“王即天下”的政治模式下,在有先王宗庙的“永恒基地”——圣都、留都或其他陪都祭拜祖先,为国家或帝王大事中的重中之重,事关国体所在。
第四,城市与建筑规格。
多数陪都都有与普通城市不同的城市规格,特别是多数有皇城。如:明中都皇城位于都城内偏南,周长九里三十步,高二丈,砖石修砌。皇城城墙雄伟坚固,皆用大城砖砌筑,城砖质地细密,规格整齐,烧造考究。南正门为承天门,东为东安门,西为西安门,北为北安门。皇城正中是大内(紫禁城),周六里,高四丈五尺五寸,砖砌,四角有角楼。宫城四门:前午门、后玄武门、东为东华门、西为西华门,各有门楼。玄武门以北是苑囿,午门前左为太庙,右为太社坛。承天门前左为城隍庙,右为功臣庙。再前面是一条横街—云霁街。右端为鼓楼,承天门后有端门,前有大明门,大明门至洪武门的洪武街,有左右千步廊、文武官署等。此等建筑规模和规格显然彰显着国体。
第五,具有的权力与责任。
多数情况下,陪都在权力和责任方面逊于首都。但在某种特殊体制下(如霸府制陪都)、某些特殊时期中(如战时陪都)、某些统治者当政时(如武则天时),陪都会成为实际首都,其权力和责任自然是至高无上的。所以武则天时的洛阳被称作神都。
一般情况下,陪都具有部分或个别的京城权力与责任。如:圣都或留都一般具有祭祀或礼仪的权力与责任;军镇制陪都具有军事方面的权力与责任;市集制陪都具有商业方面的权力与责任;战时行都具有临时都城的权力与责任;行都具有礼仪和临时行政中心的权力与责任;分区而治型陪都具有管理所辖区域的权力与责任;等等。这些权力与责任也是国体所在。
2.陪都的国体意义
陪都具有象征性和现实性两大国体意义。
首先,陪都具有象征性国体意义。
几乎所有陪都,都具有程度不同的国体象征意义。特别是那些圣都、留都(主要是兴王之地)具有重要的象征性国体意义,有兴国、兴邦的象征意义和眷恋故地的情感意义。如:清代在盛京设奉天府、承德县,意为“奉天承运”,国体之意彰显。清代盛京除内务府、五部等机构可以代表国体外,一些重要典籍的入藏,因为极其隆重其事,也是国体所在之表现。正如《大清一统志》所说:陪都“监牲代两都之制,设官分职,管辖八旗驻防禁旅。规模宏远。又邠岐之地,桥山在焉”。[25]
其次,陪都具有现实性国体意义。如果只是象征意义,古代帝王们不会不约而同地如此大规模地设立陪都,它一定有着一些功利性的现实意义。
第一,作为临时都城、行都、战时都城等,某些陪都具有“临时国体”、“应急国体”的现实意义。
有一些陪都只是作为临时都城存在的。这些临时性陪都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逃难等)而成为暂时的国体代表者。如唐代的南京成都。大唐虽盛世,但也有三位皇帝(唐玄宗、唐德宗、唐僖宗)遭遇动乱,而不得不出京避难。而他们逃难之地,皆为蜀郡。蜀郡内为天府,外有天险,进可攻,退可守,为国君最佳之避险之地,“倚剑蜀为根本” [26],唐僖宗在成都居住达三年之久,使其成为这一时段国体的暂时代表。
第二,作为国体的组成部分,某些陪都具有“部分国体”的现实意义。
许多分区而治的陪都(如齐国、辽、金等),每一陪都在本区域内,都是国体的代表,都是国家管理的代表。没有了它们,这个国家也就没有了。如:金朝建国后,在护步答冈会战中大败辽军,随后展开以辽五京为战略目标的灭辽之战。攻取五京的前后顺序是东京(今辽宁辽阳)、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名城)、西京(今山西大同)、南京(今北京)。五京一下,辽朝随即灭亡。
第三,某些偏重于某种或某些特殊意义建立起来的陪都,它们在这些方面具有某种“特殊性国体”的现实意义。
多数陪都具有某些特殊功能,如宗教、祭祀、礼仪、军事、商业、禁锢罪犯等,如清代行都承德具有对少数民族特殊的宗教意义等。
第四,许多陪都具有统治者后方根据地的现实意义。
狡兔三窟,对统治者来说多一个陪都就多一个老巢。特别是那些在军事后方、帝王老家等建立的陪都,具有统治者后方根据地的现实意义。如唐的北都太原、清的留都盛京。特别是当政权尚未稳固之时,这种后方根据地的现实意义十分明显。
总之,中国古代的多京制是中国古代都城制度的主流形态之一。对它的研究,包含了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多方面的意义,值得我们予以更多的关注。
[1]作者:丁海斌,辽宁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史(陪都史、科技史、地方史)、档案学(基础理论、中国档案史)。
[2] 也有学者认为夏代数都并存,但笔者认为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还不可能支持数个中心城市的同时存在。
[3][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三十四,燕召公世家第四,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57页。
[4] [后魏]郦道元撰《水经注》卷十,浊漳水 清漳水,丛书集成新编第九十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民国七十五年(1986)版,第477页。
[5] [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九,列传第一百四十四,北狄,渤海,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182页。
[6][元]脱脱等撰《辽史》,卷三十六,志第六,兵卫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17页。
[7]郑天挺:《明清的“两京”》,《清史探微》,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0~132页;万明《明代两京制度的形成及其确立》,《中国史研究》1993 年第1 期。
[8] [唐]房玄龄等:《晋书》卷一○五,载记第五,石勒下,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748~2749页。
[9] 魏国忠:《唐代渤海五京制度考》,《博物馆研究》1984年第3期。
[10] 宋玉祥:《略谈渤海五京制度的渊源》,《渤海上京文荟》总第10期。
[11] [后魏]郦道元撰《水经注》卷十,浊漳水 清漳水,丛书集成新编第九十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民国七十五年版(1986),第477页。
[12][12]杨晨:《三国会要》卷十一,礼上,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213页。
[14] 同上,214页。
[15][元]脱脱等撰《辽史》,卷三十六,志第六,兵卫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17页。
[16][元]脱脱等撰《辽史》,卷三十七,志第七,地理志一,第438页。
[17] 吴松弟:《中国古代都城》,上海: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63页。
[18] 斡鲁朵制度:斡鲁朵,辽宫帐名。《辽史·营卫志上》谓:“宫曰斡鲁朵。”契丹是游牧民族,其君长习于帐居野处,车马为家,转徙随时,无城廓沟池宫室之固。故其宫帐之组成、管理、警卫与供给都有与之适应的特有制度。
[19] “捺钵”为契丹语,也译作纳拔、纳钵、纳宝、剌钵等,与汉语中表示皇帝出行所居之处的“行在”或“行幸顿宿之所”意义相近。元人纂修的《辽史·营卫志》指出:“辽国尽有大漠,浸包长城之境,因宜为治。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以为常。四时各有行在之所,谓之‘捺钵’。”
[20] [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986页。
[21]《汉书》卷1下,高帝纪第一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版,第81页。
[22] 如朱士光、叶骁军:《试论我国历史上陪都制的形成与作用》,《中国古都研究(第三辑)——中国古都学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集》,1985年。
[23]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34~881页。
[24]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二册,第1120~1340页。
[25] [清]穆彰阿,潘锡恩等纂修《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十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26] [宋]宋祁,欧阳修撰《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七,列传第五十二,张嘉贞,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445页。
[27] 设都数量是指同时存在的都城数量,有些朝代数次迁都,曾经存在过多个都城,不能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