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12月18日报道 五一黄金周“化整为零”究竟对谁最有利?结果会不会真的“归零”(没得休)了?用人单位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这仅有的一天假不消失?带薪年假这个“薪”该如何确定,好让百姓安安心心去休假?昨日,记者巡街采访时,众多行业人士有话说。
市民担忧
多行业难享新政“假期之乐”
昨日记者采访时,众多广州市民无不倾吐这样的心声:他们认为,纵观社会各个行业,“五一”黄金周化整为零后,最受益的行业应该是学校、政府公务员。而销售业、服务业、包括媒体行业本身似乎都难享新政策下的“假期之乐”。
昨天下午,在广州新港路一家正在装修的店铺里,堆放着一地瓷砖,陈先生正拿着尺子比画地板大小。陈先生是湖南人,来广州3个年头了,一直做装饰工作。“我们平时是没有假期的,有活就要一直做。现在长假取消了,找个时间回家都难。如今长假化整为零,这种假期会不会形同虚设,最终的结果是我们根本没假休了?”
陈先生进一步解释,“对于我们打工族来说,长假可以带底薪休假,但取消后老板不用付底薪,又要干活,当然对老板有利了。”
某超市营业员小王诉苦说,“端午、中秋来超市购物的人本来人就多,现在又成了法定假日,肯定又增加不少,我们别说放假了,不加班加点就不错了。”
对于媒体从业人员这也最明显不过了,在某媒体工作的小黄说,“以往在五一黄金周一般要值班两到三天,可是怎么说也能享受连休多天,到周边旅游也相当惬意。可现在等于没放假,因为跟小黄金周相连的都是重大传统节日,各种服务新闻需要及时报道,抢都来不及。”
用人单位
愿发三倍工资确保“不归零”
那么针对广州市民的担忧,用人单位将采取怎样的措施确保假期严格执行“不归零”呢?记者昨日采访了不同行业用人单位负责人。
作为外资企业的安利公司人事经理饶俊告诉记者,尽管是外资公司也是要严格遵照国家劳动法执行的,因为是大公司,节假日员工加班的事情也在所难免,比如销售店就会面临这一问题,“但这时我们会发给店铺员工三倍的工资。”
谈到带薪休假问题,饶俊表示,不管这个带薪休假的“薪”是基本工资,还是当月的所有收入来源,关键是“要向员工说明,不要让员工有受骗的感觉”。
番禺新泰科技数控模具厂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程学华表示,现在很多企业不比以前,老想办法搞小动作剥削员工。现在的企业都要留住人才,想办法加大人工福利。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确保员工休息,首先就要对企业内部生产计划作出调整。“虽然休假用工成本会有所上升,但是这个完全能在企业消化掉。”他举例,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效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就能够让员工休息的同时免除休假造成的影响。
某些岗位里担心收入减少而不愿意放假的员工,他们也会集中让员工接受教育,一方面告知这是正规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政策走;另外要让员工明白加班时间太长对他们身体等各方面都不好。同时让员工知道,疲劳工作不利于工作效率提高,差错率也会随之提高。与此同时企业会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内部规定,让员工充分享受休假的权利。
如果实在不愿休息的员工只能采取自愿的原则,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发放三倍薪酬。
劳保部门
“日工资”概念确实未明确
记者昨日从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在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确实没有对“日工资”概念予以明确。但按照目前现行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条款来理解的话,工资应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该工资除以20.92天,就是日工资。
因此,不管今后的带薪年休假的日工资赔付标准包不包括奖金等其他福利,如果劳动合同中将工资订得过低,对劳动者在争取今后的权益方面,还是会产生影响,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新条例明确了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对于“日工资”这一概念,却并未进行严格的定义。这也就给条例实施后,究竟该如何计算赔偿标准带来了一定的悬疑。尤其是对于那些实际月收入被分拆为底薪和绩效工资以及补助等多个部分的群体,就更是失去了参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