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张蔚然 郭金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
4月,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本月27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相关链接: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调整前后各阶段收入个税分析
月收入
|
起征点2000应缴税
|
起征点3500元应缴税
|
少缴税金
|
3500
|
125
|
0
|
125
|
4000
|
175
|
15
|
160
|
4500
|
250
|
30
|
220
|
5000
|
325
|
45
|
280
|
6000
|
475
|
145
|
330
|
8000
|
825
|
345
|
480
|
10000
|
1225
|
745
|
480
|
个税税率改革前后对比
现行税率表 | 改革后税率表 |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扣除数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0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3075
|
*
|
*
|
*
|
*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
|
*
|
*
|
*
|
财政部:个税纳税人数减少7成
释疑 1
起征点为何定3500元?
吴邦国表示,经与国务院沟通协调,反复研究后作了进一步修改
6月27日,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免征额为3000元,经过审议后提高至3500元,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此次常委会会议上讲话时表示,在通过网络发表意见的公众中,83%的人希望在原方案基础上适当上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老百姓的期待。“在这次会议上,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积极与国务院沟通协调,经过充分审议、反复研究,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真正发扬民主,科学立法。
李飞解释,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有8万多人提出了23万多条意见,虽然二审最初提交的修改方案对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没有修改,但第一级税率将5%降到3%,加大了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修改方案的时候,有一些委员提出,是不是能够再加大减轻税负的力度,因此最后定为3500元。
释疑 2
起征点定3500元有何影响?
缴纳个税人群减少约6000万;个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左右
6月30日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调整,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此前财政部测算,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将从目前的28%降至12%。
此次个税法修改是三次修改以来首次修改税率表,由原来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超额累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审议时,又将最低档税率由5%降低到3%。
王建凡表示,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绝大部分的工薪所得纳税人在享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税负。
王建凡透露,根据静态测算,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左右,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如果按9月1日实施,今年4个月减收530亿左右。
释疑 3
修改决定为何9月1日生效?
相关部门要依据修订后的个税法开展实施准备工作
为什么3个月以后,纳税人才能享受到修法带来的实惠?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在发布会上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以后,国务院需要一定时间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相应的修订,相关部门要依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开展实施准备工作。
此外,由于本次修改内容比较多,为确保在具体实施中落实到位,并便于纳税人和税务征管部门操作,还要做大量的实施准备工作。比如,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进行修改测试,对已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500多万户代扣代缴单位的代扣代缴软件进行修改和调整。此外,还要对全国税务系统、广大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和培训。
她表示,上述工作须保证在两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