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签证过期4年内可办理代传递业务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宣布,美国使领馆自2012年2月13日起放宽赴美代传递条件,凡前次赴美签证到期日至此次申请日期不超过48个月的申请人,并符合一定条件均可通过中信银行在京各网点办理代传递业务。
在此之前,美国使馆要求签证失效期不超过12个月、且此次申请签证类型与前次相同的申请人,才可以通过中信银行办理代传递服务。
中信业内人士表示:这次给出的新政策有较大的调整,且呈现申请条件放宽特点,“以B1/B2(商务及旅游)、C(过境)、D与C-1/D(机组人员、海员)、O(杰出人才)、F与M(学生)、J(交流访问学者)类型为例,新的政策将代传递条件由前次赴美签证时间放宽到2007年11月15日以后获得的,且前次赴美签证到期日至此次申请日期不超过48个月,而旧政策规定不超过12个月,相当于将符合条件人数放大了4倍。”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表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信银行各营业网点递交签证材料,无需预约面谈,申请材料简单,无需出具个人财力证明和交纳高额的保证金,办理手续非常方便快捷,是续签美国签证的最佳选择。此外,中信银行还为赴美签证的人提供代收签证费、代售预约电话卡、代填DS-160表和代预约等服务。
中信银行也降低了代传递手续费,原来是每笔200元,自2010年12月25日起赴美代传递手续费就下调了,具体调整为:(一)对70岁以上(含70岁)老人和学生申请人(仅限于F类、M类签证申请人)收取100元人民币/份;(二)对于其他申请人,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20元人民币/份。
中信赴美代传递业务流程
中信银行再次赴美人员的签证申请流程:美领馆委托该行收取申请人的签证材料,并由该行传递到美领馆,同时领回美领馆已审核的签证申请材料,交还申请人。此项业务是专为再次赴美“免面谈”人员开通的绿色通道。客户仅需将完整的资料提供给该行,就能够轻松等待签证结果。
中信“代传递签证材料”免面谈,省去往返使馆的麻烦;免预约,无需与使馆预约,由该行将资料统一递交到美领馆;若美领馆没有通过签证申请人的申请,该次签证不作为拒签纪录,申请人可持使馆回复单据免预约,到美领馆进行面谈。
提醒:中信银行赴美代传递业务只适合“再次赴美人员的签证”,也就是说适合已经获得过赴美签证的人,不适合初次申请赴美签证的人,第一次赴美签证必须面签。
签证代传递业务集中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签证办理
2012年7月5日起,中信银行代理的美国签证代传递业务将集中到广州美国领事馆进行签证办理。今后需要美国签证代传递的客户向中信银行各网点心递交签证材料后,中信银行将材料汇总后约2-3周统一传送到广州美国领事馆,相应地,签证材料要求也有一些变化。
除签证申请地应选择广州之外,申请人相比以前还要多填写一个《EMS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该详情单用于护照寄回,申请人在填写后留存客户联,可以通过EMS详情单号查询护照邮递情况。
尽管签证申请地改为广州,但是如果美国驻广州领馆认为申请人有必要面谈,会将护照和通知单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护照和通知单后,需要到就近的美国领使馆规定的时间内带上护照、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后前往美国领使馆面谈。
中信银行的工作人员提醒出国人员尤其是留学人员,申请人递交的所有签证材料除护照、DS-160表、照片、签证费收据外,其他所有材料均需递交复印件,使馆仅退回护照原件。
1、填写DS-160表时,签证地址须选择广州美国领事馆;
2、DS-160表要打印清晰,不能折叠,照片须是最近六个月的新照片,且必须上传成功;
3、客户在DS-160表条形码上方手工书写中文姓名、中文电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和家庭住址;
4、其余签证材料须是复印件,原件使馆将一律不接收,包括学生签证的I-20表格和成绩单;
5、商务签证办理代传递需提供邀请函复印件;
6、若护照和签证遗失,补发新护照后,需要预约面试,不得办理签证代传递业务;
7、客户如果上次签证用因公护照办理,此次想用因私护照申请相同类型签证,需要提供因公和因私两本护照的原件。
中信银行是惟一一家与美国使馆合作、提供免面谈代传递赴美签证材料服务的银行,目前提供的美国使馆免面谈代传递签证材料服务的签证类型近20种,覆盖赴美非移民签证的所有类型。
中信代传递签证业务范围
签证机构 | 管辖地区 | 中信银行分支机构 |
成都总领事馆 |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 成都、重庆、昆明、贵阳 |
北京大使馆 | 中国其它地区 | 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济南、济宁、青岛、烟台、淄博、威海、西安、南昌 、乌鲁木齐、兰州、太原、呼和浩特、唐山 |
上海总领事馆 | 江苏、浙江、安徽 | 上海、合肥、杭州、嘉兴、宁波、绍兴、温州、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 |
沈阳总领事馆 | 黑龙江、吉林、辽宁 | 沈阳、抚顺、鞍山、大连、长春、哈尔滨 |
广州总领事馆 |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 广州、深圳、福州、佛山、东莞、厦门、南宁 |
中信“代传递”办理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持因私护照签证申请人可通过中信银行网点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您必须本人在中国境内;
您之前的签证是B类(商务/旅游的临时访客),C1类(过境), D类(船员和机组人员), C1/D (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性学生)或O类(具有特殊才能的访客);
您之前的签证必须是当前有效的,或者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
此次申请的签证类型与上次相同。F、J、M类签证申请人必须返回与上次相同的学校或研究项目。
您必须在之前的签证面试时提供过十指指纹。注: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自2007年11月15日起开始采集十指指纹。如果您之前的签证是在该日期前签发的,您就有可能没有提交过十指指纹,因此您就无法使用此服务。
如果您的H, L, 或P 类别签证失效时间不足12个月,您可以使用中信银行代传递服务续签您的签证。 例如, 如果您的签证在2012年1月31日过期,那么您可以在2013年 1月30日前使用代传递服务续签您的签证。
续签F1(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如果在之前的签证上包含“clearance received”的注释,并且该签证过期不超过三年,在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续签时,需同时递交支持性文件,如英文简历等。使用代传递服务的F1(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是打算在目前就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中继续学习。
未满14周岁的申请人,父母如有一人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或符合上述代传递资格要求,申请签证类型与父(母)相同,且申请人最近一次签证申请未被拒签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人如果申请非移民签证,并且以前从未被拒签过
申请人续签其它符合该服务规定的签证类型,如果在之前的签证上包含“clearance received”的注释,则需本人预约亲自前来面谈。
中信“代传递”服务申请资料要求
1、因私护照原件
1)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护照至少有一页空白的签证页。
2)如申请人最近一次赴美签证的原件在旧护照上,申请人需提交新旧两本护照的原件。
2、非移民签证申请费收据第一联。
3、EMS到付详情单(在中信银行领取并填写)
4、一张照片:于近六个月内拍摄的5×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彩色正面照,请用胶水(不可用订书钉)粘贴在DS-160表格左下方空白处,该照片还需上传至DS-160表,且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的照片一致。
5、 DS-160表条码确认页:必须选择“广州领事馆”,右上角空白处手工填写申请人姓名的中文及标准电码,家庭住址、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的中文信息。DS-160表条码确认页上的条形码必须清晰完整,该表不能折叠,复印件或传真件均不接受。
6、其他资料
签证类型 | 签证申请表 | 其他资料 |
B1/B2;I | DS-160表确认页 | 商务签证(B1)和媒体人员(I类)需提供邀请函复印件,行程和简历会对签证有帮助 |
F1,F2,M | DS-160表确认页 | 学生(F1)提供I-20表复印件及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也可以使用在学校网站上的打印件或传真件);F1签证申请人若上次签证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还必须提供详细的简历、具体行程和包含旅行目的的说明信。 F2类及短期培训(M类)需提供I-20表复印件; |
J1,J2 | DS-160表确认页 |
1、J1类需提供DS-2019表复印件及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也可以使用在学校网站上的打印件或传真件); 2、J2类申请人需提供DS-2019表复印件; |
H1B,H4,O,P,R | DS-160表确认页 | 1、I-797表复印件; |
L1、L2 (只接受一次往返申请) |
DS-160表确认页条形码下方空白位置处手工注明“申请一次往返签证”。 | I-797表复印件; 请注意L类签证只能接受一次往返的申请,请记得在DS-160表确认页条形码下方手工注明“申请一次往返签证”。 |
C1 | DS-160表确认页 | 能够入境他国的证明(复印件),如证明经美国过境后将被允许入境他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书(复印件)。 |
D、C1/D | DS-160表确认页 |
1.上船通知的复印件 2.海员证2-4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19-20页(修正页)的复印件 3.海员服务簿1-3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从头开始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 |
7、14周岁以下的申请人还需递交以下材料
(1)孩子出生证的复印件。
(2)书面描述孩子美国之行的目的,需包括美国邀请方信息,并需阐明美方邀请人与该孩子的关系。
(3)父母护照首页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4)如果父母目前或之前拥有美国签证,请提供父母签证的复印件。
(5)如果是和团队一起出行,同时要提交英文版的旅游行程及旅行目的。同时需要提交团队成员的姓名、生日和护照号码。(复印件)
(6)14周岁以下的F2/J2/L2/H4申请人还应提交相应的I-20、DS-2019、I-797表的复印件。
8、8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不用提交材料或自愿提交少量材料复印件。
“代传递”服务申请程序
各中信银行网点收取的代传递申请材料均邮寄至美国驻广州领馆审批。各领区代传递申请人在线填写DS-160表格,签证申请地应选择广州。代传递业务办理程序如下:
“代传递”服务收费标准
签证费收费标准:从2012年4月13日起,H、L、O、P、Q、R类签证申请费按19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其他包括B1/B2、F、J等类型的签证申请费按16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 K类签证申请费按24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E类签证申请费按270美元/人等值人民币收取。具体以美国大使馆公布的标准为准。
手续费收费标准: 70岁(含)以上老人和学生(F、M类)申请人:100元/份 ,其他申请人:120元/份 。拒签不退费,补交材料或面谈将不再收费。
邮递费:详情询当地中信银行。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业务规定可能存在地区差异,请先与当地中信银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