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纽约华人资讯网主笔 詹涓
我们不站队任何政党,
不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
我们只在乎事实。
Facts Matter.
早在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乔·拜登宣布卡玛拉·哈里斯为他的竞选伙伴之前,她就已经是网上广为流传的错误信息的目标。
据媒体情报公司ZignalLabs与美联社独家分享的一份报告显示,自从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以来,对哈里斯发起的网络谣言攻击是过去四年中竞选的白人男性的四倍。
数字调查咨询公司Memetica的首席执行官、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前虚假信息研究员本杰明·德克尔(Benjamin Decker)在一篇论文中写道,“大多数学术研究表明,女性、尤其是有色人种女性,是互联网上最容易被人针对的群体,所以,如果出现了一位既是女性又是有色人种的候选人,人们会专注于用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的言论与虚假图片来攻击她,而不是讨论她的政治立场与过往政绩。基本上是有针对性的骚扰。”
自6月以来,Zignal Labs在推特上发现了100多万条与哈里斯有关的虚假信息,其中有近30万条提到哈里斯并不是出生在美国,因此没有资格担任总统。2019年1月哈里斯宣布她将竞选总统时,网上便开始流传这一虚假说法。
有意思的是,对于出生国的疑问从来只集中在有色人种和移民后代身上——这种情况在美华人应该非常熟悉:哪怕已经是第二代移民,往往都会遇到“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这种问题或者“你的英语讲得真好”这种所谓的恭维。
之前奥巴马也曾受到广泛怀疑,而川普对这两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出生阴谋论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早在2011年就公开质疑奥巴马的公民身份,在奥巴马出示了夏威夷的出生证明后仍然声称这是造假,今年8月,他又公开声称哈里斯“不是在这个国家出生的”。这种说法再次得到了极大的支持,结果哈里斯也只好提供了她的出生证明副本,文件显示,她于1964年10月20日出生在加州奥克兰市,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1条,她是自然出生的公民,这使她有资格担任副总统或总统。历史上其他所有白人总统候选人都不需要被迫出示出生证明自证清白。
社交媒体上的一些帖子声称,身为加州参议员的哈里斯一直以来利用自己的恋爱关系来推进自己的事业,在中文媒体和自媒体中,这类叙事尤其常见。这种说法通过#HeelsUpHarris这样的标签流行起来,被拥有数百万粉丝的保守人士使用。Zignal Labs发现,推特上出现了近35万次这个标签话题。
无党派机构威尔逊中心(WilsonCenter)的虚假信息研究员尼娜·扬科维茨(NinaJankowicz)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网上围绕哈里斯的性别歧视或种族主义言论推动的。
扬科维茨发现了Facebook、推特和Instagram上流传的几十个表情包,这些表情包把哈里斯的照片叠加到性工作者的照片上,或者用带有性别歧视的侮辱性语言来描述她。她的初步研究显示,在10月7日副总统辩论期间,Parler和4chan等边缘社交媒体平台上使用有关哈里斯的性或暴力词汇的标签激增了631%和1078%。《纽约时间》此前也曾报道发现,一张被中文自媒体广泛转载、声称哈里斯演讲时公开吸食大麻的照片事实上是PS加工而成。
扬科维茨说:“我们一次又一次看到这些诋毁、羞辱女性的虚假言辞,它们的目的是试图压垮那些强大而受人尊重的女性。”
关于网络上关于哈里斯的传言数不胜数,以下是最高频的三个。
传闻:哈里斯曾是“小三”,以身体换取仕途
事实:从1994年到1995年,哈里斯与前旧金山市长、州议会议长威利·布朗(Willie Brown)约会过一段时间,当时布朗已与妻子分居十多年。布朗曾任命她担任两个政治职位。之后哈里斯一直与布朗保持距离,她第一次成功竞选公职是在2003年,此时距两人结束关系已经过去了8年。
一个来自Teaparty.org的俗丽标题写道:“作为已婚市长威利·布朗的情妇,卡玛拉·哈里斯在卧室里开始了她的政治生涯。”这可以说是网上各类传言的浓缩版。
这些叙述是夸张的误导。威利·布朗在1958年与布兰奇(Blanche)结婚,自1981年以来两人分居,之后布朗绯闻不断(但他们始终没有离婚,甚至在2001年布朗与另一名女子生了一个孩子后,也仍然保持着婚姻关系)。1996年《人物》(People)杂志的一篇人物特写写道:布朗在社交生活中极尽炫耀。据《萨克拉门托蜜蜂》报记者、也是他的传记作者詹姆斯·理查森(James Richardson)说,他“身边的女朋友像走马灯一样换个不停”。理查森形容说,“他招摇的方式就是一只胳膊挽着妻子,另一只挽着女朋友去参加聚会。”
哈里斯在1994年时认识布朗,那时作为阿拉米达县的助理地区检察官,她已经处理了几个非常棘手的儿童性侵案,而且赢得了所有诉讼。在1994-1995年期间,她曾跟布朗约会过,这从来都不是秘密,1995年圣诞节前后,就在布朗宣誓就任旧金山市长之前不久,他对媒体表示两人已经分手,因为“哈里斯需要的是人生伴侣,她认为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可能有发展,她绝对是对的”。
《国家》(theNation)杂志记者琼·沃尔什(Joan Walsh)在1995年两人分手后曾直接问哈里斯,一个像她这么聪明的女权主义者为什么要跟一个花花公子市长发生恋情?沃尔什记录道:
她停顿了很长时间才回答,“像我们这样的人并不多……律师、非裔美国人、有色人种、对政治感兴趣。我们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他很风趣,很幽默。我希望约会对象跟我在思想上棋逢对手——我和很多聪明的男人约会过。”之后,她确认自己目前是单身,并希望这种情况能很快改变。“我丈夫的方向感很差——他还没有找到我,”她打趣道。
作为议长,布朗任命哈里斯担任两个政治职位。第一项是在加州失业保险上诉委员会任职六个月;第二个是医疗援助委员会(MedicalAssistance Commission)的一个角色,该委员会负责谈判合同,以控制加州医保成本。布朗用了不少他的私人助手和核心圈子填补政府职位空缺;当哈里斯离开上诉委员会时,他用自己的老朋友菲利普·瑞安(Philip S. Ryan)代替了她。
哈里斯在与布朗的关系结束后很久才开始竞选公职。2003年,她成功竞选旧金山地区检察官,布朗为她的竞选活动捐赠了500美元,他还提出让一名政治顾问帮她筹款——但哈里斯并没有同意。
哈里斯一直逃避与布朗的互动,她曾形容布朗是“悬在我脖子上的信天翁”。在她第一次竞选旧金山地区检察官时,她这样对《旧金山周刊》表示:“我不会为了表现自己的独立而去批评威利·布朗,因为我笃信我是独立于他的——而他现在可能会因为无法控制我而表现出某种恐惧。他的事业已经画上句点;在接下来的40年里,我将大展身手。我什么也不欠他的。”
传闻:哈里斯想让性工作合法化
事实:哈里斯的主张是让性工作“非罪化”,这与“合法化”有着很大的不同。
或许正是因为哈里斯的这段经历和她的女性身份,许多关于她的传闻都与性和毒品有关,其中一则是,哈里斯想让卖淫合法化。这似乎也更加符合保守派对哈里斯“最左翼参议员”的定位,但事实上,哈里斯作为一名检察官,在其职业生涯早期享有“高级警察”的名声,她的工作记录与民主党中较为进步的成员相去甚远,在对待性工作这一点上,她也有着审慎的记录。
遭到质疑的这段采访发生在2019年2月,在接受The Root采访时,哈里斯被问到,“你认为性工作应该非罪化吗?”
她回答说:“我想是的。我认为我们必须明白,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但如果我们讨论的对象涉及的是你情我愿的成年人,我认为我们确实应该考虑到,只要没有人受到伤害,我们就不能将自愿的行为定为犯罪。”
她还指出,围绕着性工作存在着一个“生态系统”,其中包括那些从伤害或剥削他人中获利的人,比如组织卖淫者或者人口贩卖集团。哈里斯指出,这些人仍然应该面临刑事起诉。此外,哈里斯认为相比性工作者,嫖客更应该被定罪。
从哈里斯的回应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她所主张的非罪化和合法化不是一回事。非罪化是指当某人犯了违法行为时免于刑事处罚,而合法化意味着该行为不再受到法律的禁止,这意味着它现在是合法的。简单的例子,违章停车是非罪化非法行为,既然是违法,责任人就要面临罚款等处罚,但不至于因此要蹲监狱。同样的道理,法律禁令对于性工作仍然存在,所以性工作者同样会面临处罚,只不过程度没有目前这么严重。
哈里斯并没有谈到具体政策,但她的想法接近被分析人士称为性工作部分非罪化的北欧模式,这种模式将性交易的买家定为犯罪,而不是出售性交易的人。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通过针对买春者来减少对卖淫的需求。香港的一楼一凤模式也是部分非罪化——警察不会干预只在自己工作场所经营的性工作者,但性工作者不可以上街拉客。相比之下,合法化则是像德国那样,妓女要注册,要纳税并因此享受到社会保障,在红灯区也允许开妓院。
采用部分非罪化的结果在世界各地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它能更好地保护性工作者的权益,令她们免遭剥削和虐待,有助于获得卫生保健,有利于消除围绕地下性工作所衍生的诸多罪恶,比如黑帮胁迫等;批评者认为,这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消除人口贩卖。
作为职业检察官,哈里斯对于性犯罪并不陌生,而且她的记录显示,当涉及到某一类罪犯:家庭暴力犯罪者、虐待儿童者和性贩子时,哈里斯从不回避“严厉打击犯罪”的标签。
她对于受到性剥削的未成年人尤其关注和同情。她在阿拉米达县工作了近十年,专注于儿童虐待和性剥削案件。2000年,哈里斯加入旧金山市检察官办公室,领导儿童和家庭服务部门,负责调查虐待儿童案件。在当选为旧金山地区检察官后,她继续关注虐待和剥削的受害者。
“我不知道‘少女妓女’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从未见过“少女妓女”。我见到的都是些饱受剥削的孩子,”在当选加州检察长后的第一次全体员工会议上,哈里斯这样表示。哈里斯随后命令她的检察官在法庭上不要使用“少女妓女”这个词。一年后,哈里斯提出了一项法案,将人口贩运罪纳入该州刑法。
传闻:哈里斯迟迟不辞职,是因为她知道选举结果有问题?
事实:对于新一届政府何时应该辞去原职,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历史上有大把候任总统和副总统是在就职前才卸去原职的。
在推特上,许多带有阴谋论色彩的帖子暗示,候任副总统哈里还没有辞去参议院席位,因为“她知道”选举结果有问题。
当中有5条推特被分享超过4.1万次,点赞超过17.2万次,其中包括保守派作家迪尼斯·迪索萨(Dinesh D 'Souza)和保守派活动人士瑞安·福尼尔(Ryan Fournier)。
一些人将哈里斯继续任职与2008年11月中旬前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辞去参议员一职相比。但哈里斯在大选一个月后继续留任,这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实上,奥巴马是过去50年来当选总统或副总统中最早辞职的一位。
现任当选总统拜登直到2009年1月,在就职典礼前5天才从参议院席位上退下来。“不是因为他怀疑选举结果,而是因为他想达到某个里程碑,”约翰·杰伊学院研究总统过渡的公共政策教授希斯·布朗(Heath Brown)说。
拜登在2009年1月第七次宣誓就任参议员,因此他既是获得参议员席位最年轻的人,同时也是美国历史上任职时间第14长的参议员。
和拜登一样,哈里斯可能也有暂时留任的理由:加州州长纽森正在精心选择选择她的继任者,她可能需要参与投票——上个月她就投了一次票,至少暂时阻止了共和党人对美联储理事会中一个待定席位的提名。
哈里斯还是参议院司法委员会(SenateJudiciary Committee)的成员,“川普总统会继续进行司法提名,她想必希望参加听证会,”罗格斯大学教授、参议院专家罗斯·贝克(Ross Baker)说。
此外,专家们表示,他们认为美国并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新一届政府辞去原有职位的时间表。
川普在就职前一直经营着自己的私人企业。副总统彭斯是直到2017年1月9日现任州长就职后,才辞去了印第安纳州州长的职位。
前总统乔治·W·布什在2000年12月底辞去了得克萨斯州州长的职务,而他的副总统迪克·切尼在大选前才宣布从哈里伯顿公司(Halliburton)退休。
前总统比尔·克林顿于1992年12月底卸任阿肯色州州长一职,前副总统阿尔·戈尔于1993年1月初卸任参议员一职。
前总统乔治·H·W·布什在接任前从未辞去过里根的副总统职务。他自己的副总统丹·奎尔在1989年1月初辞去参议员职位。
传闻:哈里斯让加州偷窃950美元不算犯罪?
事实:第一代华人圈子信息污染严重,且它们对左翼政策理解和接受不能。
在拜登宣布选择卡玛拉·哈里斯(即贺锦丽)为副总统候选人。不出预料,中文微信群里面当日就开始传她各种黑料,先是图片,然后是公众号文章。
图:海外中文号习惯性秒变川粉号:贺锦丽让加州盗窃950美元不坐牢不算犯罪
本文应在谣言出台当天写,但工作之余的有限时间得用在更重要的地方——诸如“美国新冠肆虐人却没多死”、“大数据证明新冠不可怕”,这些在中文圈热传的,全篇捏造数据和图表的文章。谎言和阴谋论背后将会是新的数十万人死亡,与之相比,党派之争不重要。
美国疫情死了接近20万人,正说明谣言盛行的代价。具体到上面两幅图,本文只谈其中“偷抢不到950美元不坐牢”这条。此后本博还将写篇与哈里斯相关的文章,讲华人圈反S386的思维死结。
谣言里这个说法,指的是她起草和推动的加州Prop 47法案(2014年在加州全民公投通过,59.6%支持,40.4%反对)。但这个说法的问题在于:
首先,偷盗少于950美元“不算犯罪”或者“不坐牢”的说法都是捏造的,正确说法是不算重罪。而且,只是偷盗,不包括抢劫。
其次,Prop 47虽然包含$950美元重罪线这一条款,但该条款却非Prop 47法案所发明。它出自2010年加州议会通过的AB 2372法案[3],后者和哈里斯并无关联。当然AB 2372不止这条,内容很多,不冗述。
图:加州参议院对AB 2372的表决记录,是否同意将重罪线从400美元提高到950美元
再次,参与起草和推动Prop 47法案,是哈里斯作为加州总检察长受议院指派的职业义务,她本人并没有对该法案发表过任何意见,相反她在各种场合认为自己应对此保持中立态度。[1] [2]
图:哈里斯作为检察官认为她对更改刑罚标准的法案应秉持中立
不过,有个关键处是对的,就是Prop 47的确是个有轻刑化倾向的法案。而且,它比提升重罪线到$950走得更远。
观察当时英文媒体中反对Prop 47的言论,你会发现讨论往往集中于“非法持有氯硝西泮(治抑郁的处方药物)视为轻罪会助长麻醉强奸”、“DNA查验过于广泛”、“偷窃枪支和冒用他人身份视为轻罪会影响公共安全”、“吸毒者不强制收监他们不太会主动去寻求矫正”等等非常具体的问题。
而中文舆论则完全不同,它的攻击点,集中于一个早在该提案四年前,就已经通过的法条上。
为什么会这样?第一代华人圈子信息污染严重,且它们对左翼政策理解和接受不能。其实我们考察最上面那条谣言的重点就知道了:
1.偷盗950美元不是有罪和无罪的界限,也不是坐牢和不坐牢的界限,而是重罪(felony)和轻罪(misdemeanor)的界限,轻罪在美国绝大部分州不能判刑超过1年。华人圈里的谣言说的都是少于$950无罪或者没事,警察不管,这不是事实。这种造谣战术在2016年有效,现在依然有效。
2.即便有些人知道第1条,华人圈对轻刑化的接受度也不够。你说有效打击犯罪,改善社会,需要把轻罪罪犯从轻发落,第一代华人移民完全理解不了。与华人圈的指责有所不同的是,哈里斯因为在某些细节坚持重刑而被左翼所批评。
3.即便有些人知道第2条,也很难抗拒中文圈那些宣传。中文舆论将Prop 47与加州特别是旧金山地区大规模发生的car theft(即乘车内无人时,砸破车窗玻璃偷窃)联系起来。后者是真实存在也令人厌恶的。这种叙述上的“挂钩”让华人将法案视为鼓励犯罪的诱因——当然,他们绝大部分并不会因此离开加州。
以上这三点,我一个个说。
在这条谣言传出时,民主党的支持者群里做了这么两个图反击:
图:民主党华人支持者做的标语:德州$2500不是重罪
图:民主党华人支持者做的标语,讽刺对方双重标准
在加州把felony theft(盗窃的重罪线)从$400提到$950之后,共和党的大本营德克萨斯州,把它的重罪线从$1500提到了$2500。这两个图的意思,是说共和党,或者说特朗普的支持者(其实这两个群体已经高度重合)双重标准。
但无论做这个图的人,还是传这个图的人,心里都是清楚的,对方不是双重标准。
而是——
根本不知道德州有这回事!
根本不知道德州有这回事!
根本不知道德州有这回事!
嗯,得说三遍。
图:2015年,德州议会通过HB 1396法案,将重罪线案值从1500美元提高到2500美元。[4]
为什么不知道?我们要从第一代华人(即成年后从中国移民来美的群体)的特性说起,他们对政治极度冷感,这是从中国带来的习惯。他们从来就不关心公共生活,因为在中国做这种事缺乏渠道,充满危险,无法推动,以至于会有深深的挫败感。
在美国,要引爆这些人的政治热情,你好好说话、讲理、宣传、普及,那是没用的。他们要么不阅读,要么回头就忘,因为根本不关心。
加州和其它州不同的是,它经常使用公投。所以Prop 47为了获得公民支持,宣传了好多年。对加州人来说,这法案的方方面面早就应该是常识了。但你会发现,很低级的谣言从2016年传到2020年,在加州华人圈依然欢畅,因为他们对法案压根不了解。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有些政治团体发现,虽然好好讲理无法打动他们,但某些特定的办法却可以有效地调动这些人,这个办法就是恐吓。
偷盗950美元不犯罪!再不投特朗普你的车就完蛋啦!
撞死华人拿绿卡,非法移民的如意算盘,再不投特朗普你的人身安全就没有保障啦!
推行男女同厕,偷窥狂泛滥,政策推出当天,我家旁边的公园女厕所就有男人偷窥。叫来警察也不管,再不投特朗普你的女儿厕所都上不了!
大麻合法化,大麻店开进中小学周边,万圣节不坏好意的人给小孩发大麻糖。再不投特朗普,你家小孩将来就吸毒啦!
……
如果你仔细观察,就能体会到第一代华人参政的行为规律很有意思。法案出台之前询问公众意见,他们没动静,各种听证会一个也不去。法案临近投票或者刚一出台,微信群里一煽动,议会、政府大楼就成了华人博士们指着议员、官员鼻子骂街的菜市场,更不用说电话,早就打爆啦!
这些恐吓的具体内容,有三个特性:周期性、指向性、保守性。
【周期性】在中文舆论圈里,危机爆发呈现周期性。比如大麻公投结束,发大麻糖的坏人就全部跳出来了。比如放松跨性别使用厕所,偷窥狂就全部跳出来了。比如重罪线一提高,砸车的人全部跳出来了。等到尘埃落定,这些犯罪分子在微信群里又神奇消失了。你近两年还听说过加州公园女厕所偷窥狂的故事吗?没有了。他们要等到下次同类话题处于热点时再来偷窥。
【指向性】解决这些问题的指向性也很明确,那就是投共和党投特朗普。街头偷窃警察接到报案不管怎么办?谴责警察?改革警务问责机制?Defund the police?不,当然是投特朗普投共和党。他们知道加州40多年前还是深红州的时候,犯罪率是啥样吗?不知道。
【保守性】所有这些令人恐惧的议题,都是保守派抛出的议题。你问那些华人:新冠死了17万你恐惧吗?疫情都爆发半年了检测还要六天才出结果你恐惧吗?华人绿卡这几年少发15%你恐惧吗?H1b停掉了你恐惧吗?几十万华人留学生身份存疑你恐惧吗?总统煽动中国病毒功夫流感你恐惧吗?精神病人开放持枪中学老师带枪上学你恐惧吗?你女儿被强奸怀孕了不让堕胎你恐惧吗?——他们不恐惧:美国本来就这样嘛。
而在华人圈里,加州又是话题中心。以上那些政策,发生其它州,并不会有华人讨论。但到了加州就成为华人圈的议题中心——谁叫加州华人多。那为什么那么不满又往这里跑?这个他们自己也未必意识到。只是觉得这儿经济好工资高,华人工作也好找——但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最近路易斯安那州,美国最穷的那几个州之一,出了个新闻。州最高法院驳回了下级法院提交的重审某过往案件的动议。
为什么下级法院想重审?因为法官回溯案卷时,认为这个案件当年判得太重。
多重呢?无期徒刑。犯人叫布莱恩特,要在牢里呆一辈子,他是1997年判的,现在已经呆了23年。
这个犯人到底有什么罪?他偷拿了一把剪植物的园艺剪子(hedge clippers),未遂。这样一把剪子,在今天Amazon上的价值大概是20-150美元之间。大部分剪子卖30-40多美元。
那为什么会判那么重呢?因为他此前有犯罪记录。79年(20岁)他持械抢劫,被判入狱10年。出狱后又被判了两次轻罪(数额很低的偷东西或假支票)。根据州法中的“惯犯法”,判处终身监禁。假如你在中国经历过80年代,就知道中国死刑罪名中有个类似的叫“惯窃罪”,枪毙了不少人,该罪名于97年废除,惯窃变成偷盗罪名下的一个加重情节,刑罚大大减轻。而美国一些州的刑法,背后差不多就是中国80年代的那些认识。
这类案例在该州并不新鲜,1996年,一个名叫杰克逊的男子在该州因为偷盗一件159美元的夹克被捕,同样因为此前有三次案底被判无期徒刑。
下级法官为布莱恩特的案子重审写了很多理由,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官说:“这个人犯罪的时候是38岁,我们已经把他关了23年,花了纳税人51万8667美元,今年他已经超过60岁了,假设他再活20年的话,最后要花我州纳税人超过100万美元。”
法官发出灵魂之问:“他就是偷了把剪刀而已啊,还未遂,为什么路易斯安娜州的纳税人要为他支付100万美元?”
这个矛盾非常醒目,就算剪刀价值高达100美元,他每天都偷一把,偷上30年,也才100万美元。你要是把这笔钱直接发给他,他可以在这个最穷的州过得很舒坦,干活贡献社会,就算不干活宅在家里也能消费提振经济。
但普通人是很难转过这个弯来的。因为这涉及到人们一个根深蒂固的弱点,就是底层的那些犯罪行为,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贴近个人经验的,才会被他们明确地认知为犯罪行为。这些损失,才被视为个人和社会损失。什么刑罚成本;抓捕成本;监狱运营成本;服刑人员在监狱里被发展进犯罪网络,出狱后重新犯罪的成本;重刑导致非暴力罪犯被抓捕时倾向于使用暴力拒捕的成本;看管人员成本;这些东西,是不被视为“损失”的,至少他们意识不到。
我经常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城市,突然有一天发生了1万起砸车偷窃案,保证整个城市的人都气炸了,恨不得把所有小偷全部判无期。但你仔细核算一下,假设每部车平均修理+误工费用是2000美元,这总案值也就只有2000万美元。可在洗钱、商业欺诈、贪污等等事情上,这个案值只是个小案子。情节轻微的罚点款,严重的判几年几十年,也就差不多了。对于这类犯罪,普通人不关心不了解也不懂。像华尔街在2008年搞出那么严重的经济危机,你想想中间包含多少欺诈案件?还不是绝大部分都迷糊过去了。
所以对非暴力的经济犯罪施加重刑,到最后基本上就变成专门针对穷人或弱势群体的惩罚。从道义和公平上是说不过去的,从经济上是亏损的。
加州其实和路易斯安娜类似,是个刑罚非常重的州。当华人圈里在骂加州Prop 47及950美元重罪线是“脑残法案”的时候,他们意识不到加州这个值已经偏低了。
图:美国各州的重罪线
在大家心目中,加州是个深蓝州,各项政策应该是比全美左一些或者极左才对。不过,加州蓝和新英格兰地区(美国东北传统工业区,最早的殖民地带)的蓝是不同的。加州蓝重要的一部分是“族裔”蓝,随着墨西哥裔的涌入而变蓝,跟东北的白左蓝差异还是不小的。
加州长期秉持里根的重刑主义,检察官包括哈里斯都有这个倾向,或者说经常要克服自己这种倾向。加州的“三击法”(Three strikes law)特别知名,类似路州的惯犯法,多次犯罪无期监禁。尽管很多州都有三击法,但适用三击法的罪名远没有加州来得丰富。
这种过于严厉的做法的后果就是加州监狱人满为患,监狱厕所比拼多多还挤,最终招致最高法院2011年的强力干预。尽管很多人相信它对犯罪是有效的。
自80年代起,加州因为预算崩溃,逐渐开始反思此前的政策,以降低政府支出为目标,着手降低监禁率。到了92年,以洛杉矶大骚乱为标志性分野,加州变蓝,并越来越蓝,民主党更加关注社会公正、教育和保障,不看重刑罚,同样希望降低监禁率,把省下来的钱投保障。
截止2018年,加州10万人监禁581人,少于美国平均的698人(排美国前三位的是俄克拉荷马1079人,路易斯安娜1052人,密西西比1039人)。当然,由于美国的刑罚系统在发达国家里很特殊,所以加州这个数字依然还是太高。
图:美国监禁率和其它发达国家对比
考虑到无论美国和加州,人们目前对监禁这一行为的观念发生了极大变化。而观念会转换为投票,投票会转换为法律,法律会影响入狱人数。所以可见的趋势是入狱者将继续减少。
最后谈Prop 47到底对加州的犯罪率有没有影响。目前相关研究很多,结论也并不统一。这很正常,对一个影响广泛的社会政策来说,6年是一个太短的时间段,可供观察的数据不足。且犯罪率变化的因素过于复杂。媒体也处于一惊一诧反复打脸被打脸的过程中。贴一系列图表吧。
几个关键时间点:
1992年,加州以Rodney King事件为分野,由深红州变成深蓝州。(但92年总统选举、此后多年的州长和州议院的红蓝变换均复杂,不冗述)
2011年,AB 109法案在议院通过,非暴力轻刑犯从州监狱分流至县监狱或家中缓刑等。
2014年,Prop 47法案公投通过。
2004-1010年,哈里斯(贺锦丽)任旧金山地方检察官
2011-2016年,哈里斯(贺锦丽)任加州总检察长
图:暴力犯罪率。加州(深蓝)vs 全美平均(浅蓝)
图:财产犯罪率。加州(深蓝)vs 全美平均(浅蓝)
图:纵观历史,从1960年到2018年,加州的暴力犯罪率(蓝色)与财产犯罪率(橙色)
如想对70年代起以里根政策为代表的“大监禁”的影响稍作了解,可阅读我这篇文章。
图:旧金山地区的谋杀案件。原图主要用于说明哈里斯任职期间的谋杀案数量变动。但我个人认为谋杀案案发数量与检察官无关,只与社会环境和政策有关。
图:加州人口密集县的砸车盗窃案发率(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