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持卡人透支11万5年后要还44万元的消息,再次引发对信用卡全额罚息及高额滞纳金的质疑。而据网易财经对16家上市银行信用卡欠款还账情况调查显示,16家上市银行中,仅工行推行部分欠款罚息,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等14家银行推出容差还款,免除欠款零头罚息。
容差还款最高100元
所谓容差还款是指银行为避免信用卡持卡人因“零头”未还而带来较高的罚息,把未还部分滚入下期账单中,不对其进行全额罚息。而在网易财经对多家银行客服的咨询中发现,在推行容差还款的银行中,以南京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尺度最宽。南京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客服均表示,对于100元或100元以内的欠款将不计息,直接滚入下期账单。
建设银行相关人士向网易财经证实,该行已经开始推行10元以下容差还款模式,包括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表示对于10元以下的欠款零头未还可以视作全额还款,不计利息直接滚入下期账单。而在推行容差还款中额度最小的是中信银行,该行信用卡客服向网易财经表示,只有欠款不超过1元方可视作全款还清。
不过平安银行客服表示,该行还是实施全款计息,只要是未偿还欠款,不管是10元以下,还是1元以下,都将计入利息,不能视作全款还清。
部分银行分段罚息
所谓的信用卡“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当月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对全部透支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直到本息全部还清。
工行是16家银行中最早取消全款罚息的银行,工行客服表示,过了信用卡消费免息期,只针对应还未还部分计息,从消费日起计息,未偿还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收取。
网易财经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银行已经实施分段罚息的方式,即从消费第二日起至已还部分日按照账单全款计息,从已还部分之日起到还清之日按照欠款部分计息。
例如消费日是5月8号,账单日是6月1号,截止还款日是6月18号,如果在5月8号消费1000元,6月13号还款500元,则银行计收的利息是从5月8号至6月13号按照1000元的万分之五收取,从6月13日起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止按照剩余未还500元的万分之五收取。
除了欠款罚息外,各家银行对未偿还足额的最低还款额度的持卡人还进行滞纳金的罚款。而滞纳金的罚款是收取最低还款未还部分的5%,最低10元起收,最高不设限。仅工行表示,滞纳金的收取最低为1元,最高为50元。
在部分银行推行分段计息的同时,网易财经对16家银行的调查中发现,各家银行对持卡人的还款期限可以有半天至三天不等的还款宽限期,但需经过持卡人的电话申请,并将根据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费和还款请款批准,并非每位持卡人都能享受宽限期。
全额罚息偷换概念
全额罚息一直以来深受消费者诟病,但有银行人士认为,该条例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银监会规定。网易财经曾就全款罚息致函银监会相关部门,但相关人士表示不予置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是偷换概念,利息就是利息,对没有还的钱收取利息是天经地义的,但中国的银行对持卡人已经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利息不是“罚”的,更不应该“全额罚息”。信用卡的目的是鼓励消费,“全额罚息”违背 这个初衷。
而在11月5日,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也在个人博客、微博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内容直指银行信用卡的诸多霸王条款,并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的不合理规定进行整顿和废除。
还款小贴士
很多持卡人都会选择在最后还款日还款,其实这样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还款时银行不是实时到账,那么很容易因入账时间差造成逾期还款。
业内人士建议,持卡人可以捆绑借记卡,到了设定好的时间后,银行会自动进行划转,十分方便。也可以借助第三方还款平台,如支付宝、拉卡拉等,避免逾期还款。
而为了避免逾期还款,持卡人还可以致电银行延期还款,网易财经调查发现,建行、交行、南京银行均有2天宽限期,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有3天宽限期,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则有半天至1天的宽限期。
案例:
我的广发卡逾期3个月,银行催收部打来电话说不还全款报案到当地公安局抓人这个情况怎么缓解宽限时间?
一般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你现在逾期几个月了:
1、接到自称是银行某某法务部的,你先要他工号,然后告诉他,现在谈话你全程录音,再继续往下谈。
2、你要告诉他,你办信用卡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经过银行正轨审批办下来的,不存在欺诈行为!
3、你有良好的还款愿望,并愿意和银行沟通协调作出大家都接受的还款计划。这个还款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不是他怎么说就是怎么样的。即使告到法院,你败诉了,法院执行庭也会综合情况考虑。
4、如果他们催收过程中存在“外围施压”也就是找你亲戚,朋友,工作单位闹等等方式。你要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们,你是独立民事行为人,你的债务是个人的,不是你父母的也不是你单位的,就算要追究刑事责任,没有任何人存在连带责任。如果催收干扰你正常生活的情况,你会收集证据向银监会投诉,必要的时候法院起诉!你问他,一个催收的,真的把事情闹大,谁吃亏?如果他们行为本身不规范,银行真的会帮他?
5、每月还100也是还!根据《刑法》第196条,恶意透支的认定有三点要素,缺一不可,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逾期不归还,三是经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你归还了,只是经济状况不行,就构不成恶意透支。
6、三点要素,缺一不可,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逾期不归还,三是经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你归还了,只是经济状况不行,就构不成恶意透支。
催收人员承诺可以信吗?
催收的承诺不要信,因为他们是以催到全款为目的,进行催款。只要是分期的情况,不用信催收的。一次性还款做减免是可以信的。
信用卡逾期后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重组,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以停息挂账的方式进行清偿,最长可达5年60个月。
在大家的印象中,催收口中的承诺,甚至比男人的话还要不靠谱。
明明是一个要账的,但却好像很牛气,说话语气又狠又硬,还能擅自做主,提什么减免或者是分期的事情。很多负债人最开始相信催收口中的话,但是呢最后分期没达成,减免也没给,想要找催收说理讨公道,还找不到地方。最令人恼火的是,原本以为停催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又继续被催收了。
其实催收这块的权利,很多人不太了解,除了要账,其实也有变相分期的权利,只不过期数比较短,以3—6个月为主,那么这种“分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一下。
银行在选定催收公司后,会将部分逾期2—3个月的信用卡客户移交出去,在移交的同时会有一个时间期限,叫做“委案期”,根据催收公司的回款率及相应的规格,1—3个月的委案期不同。之所以说催收能够给予的分期,和委案期有关,因为催收人员手中是有“留案”的。
“留案”指的是可以将信用卡负债人的案件继续留在催收手中,不会被再次移交出去。当然这个“留案”是有概率的,比如百个案件中有1个或者是3—5个,通常“留案”的标准都得是数额较小,或者是在催收人员的委案期内有一定还款的人,这样才能被继续留在催收的手中,所以如果催收说的3—6期分期,很可能就是指的“委案期”。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这种变相的分期,并不代表催收是有减免的权利。在银行将案件移交出来的时候,已经有回款的数额规定了,而且在变相延长分期的这段时间内,卡片还是会按照逾期的状态继续走,违约金和罚息等照收不误。是否能只还本金,或者是减少损失,需要具体看还款的银行的本息还款顺序。
再多说一句,案件移交的时候,有规定要回款的金额,如果是负债人想要一次性结款的话,催收人员的减免也是按照银行的规定来进行减免,减免的力度都是和银行当时的减免政策有关。比如某夏银行,信用卡负债人的金额是10万,违约金和罚息额外增长了2万,给了催收人员3个月的委案期,那么催收人员就会根据银行的规定,给出3期本金的分期(其实就是银行给催收的一个权利,在委案期内收回本金就行,而催收人员将此分为了3期)。
综上,其实信用卡催收人员手中是有变相的分期的,只不过是和委案期有关,但是减免这块的权限还是有限。如果说催收人员方面信誓旦旦表示能分多少期,或者是完全按照本金来还款的话,负债人还是要留一个心眼,多仔细辨别一下。除了和催收这面做沟通,存录音之外,最好也要和官方银行去确认一下,哪怕是到本地支行去咨询也是可以的。毕竟每个银行的规则和政策都不尽相同,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愿每个负债人都能早日走出债务泥潭,找到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