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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冰销售:买回一斤虾四两化成水 卖家退还冰钱

2008-7-30 10:34:40  资讯来自:台州晚报

台州晚报7月29日报道 近日,王女士在温岭市箬横菜场买菜,看到冻虾色泽比较新鲜,便买了一斤回家,由于还要上班赶时间,就匆匆挑了一些让卖家用袋子装上。但是,才刚回到家就发现塑料袋里已经融了半袋水,解冻后再一称,发现只有6两重了,30元一斤的虾,相当于花12元买了4两冰!

气愤的王女士干脆请了假,立马折回菜场和卖家评理,并向消保委投诉。

卖家解释:“这么热的天不用冰块保鲜肯定不行,卖虾不带冰,除非卖的是鲜虾,别人也都这样卖的。”果然,菜场里卖海鲜产品的摊前都堆了厚厚一层冰,冰上再放上海鲜,由于现在正值禁渔期,市场里卖的大部分是冷冻海产品,不少海鲜身上都裹着冰。卖家也都表示:“让我们把冰全部融化掉再卖,很快就会不新鲜,不好卖了。”

“但是一斤虾4两是水怎么解释!你们总不会把冰块当虾卖吧!”王女士很气愤。

卖家说:“这虾进货的时候本来就带冰的,我为了保鲜卖再铺上碎冰,卖的时候已经是折价销售了,价格比新鲜的虾便宜很多。”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温岭消保委工作人员说,尽管含冰的水产品价钱便宜一些,但消费者在购买时根本不知道去除冰后的水产品净重到底是多少;搭冰销售虽然能确保产品新鲜度,但卖家到底加了多少冰没有明确说明,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最后在消保委人员的调解下,卖家退还给王女士12元的“冰钱”。

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炎炎夏日,搭冰销售现象很普遍,一杯饮料半杯冰、一袋冻虾半袋水的情况屡见不鲜,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在遇到强制搭冰销售的情况下及时说“不”,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发表评论】 作者:陈玲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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