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直属院校在我国的高校体系中是一批非常特殊的存在,不同于现行体制下重点高校大多隶属于教育部,2000年之前的高等院校大多隶属于中央部委,这也是我国的高校发展史上有过一段非常特殊的时期。
当时存在如此众多的部委直属高校是为了实现快速工业化的目标而在1952年的院系改革的结果。在1952-1953年的院系改革中,旧有的私立及教会大学被撤销停办,仿照英美教育体系建立的综合性大学被仿照苏联教育体系的专门类院校取代,其中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原综合性大学中的部分专业被独立出来单独建校,并直属于中央部委。现如今相当多的专门类院校(尤其是工科院校)的校史都可以追溯到1952年的院系改革中。
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诸如机械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等工业细分领域的老部委相继在国务院机构调整中被裁撤合并,原老部委直属院校也纷纷与部委脱钩,转入教育部或者划归地方。
原老部委直属高校的一大最明显优势就是在曾经所属的专业领域有着极强的实力,尤其是与理工农医类有关的部委。由于培养人才配套的实验室以及与之相关的实验设备、耗材等,以及合作的企业,附属医院等,此类院校一般有着很强的行业壁垒,毕业生在相关领域的就业认可度也较高。
1998年,政府对高等教育体制进行了深入改革。国务院做出《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将裁撤的部委所属高校进行了调整。原国务院许多部委所属高校或被教育部收编,或下放至各省,部委高校已经成为历史名词。
原28个中央部委一共管理着225所高校。原28个中央部委分别是:冶金部(含有色总公司)、煤炭部、核工业部、化工部、石油部、水利电力部、邮电部、纺织部、地质部、电子工业部、兵器部、建设部、交通部、航空航天部、铁道部、卫生部(含药监局)、80年代末的机械部、轻工业部、建材总局、农业部、林业部、外经贸部、财政部、文化部(含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业部(含供销合作总社)、体委、司法部、民航总局。其中高校数量最多的是冶金部,共17所;最少的是民航总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1所。
名单中,有1所大学,新疆石油学院被撤销;58所大学被并入其他高校,比如说:天津外贸学院现已并入南开大学,长沙铁道学院现已并入中南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现已并入武汉理工大学,山西矿业学院现已并入太原理工大学……
大多数大学除了所属部门被调整,还进行了改名。比如说:原北京钢铁学院就是现在的北京科技大学,原东北工学院就是现在的东北大学,原江西矿冶学院就是现在的江西理工大学。
李岚清在其教育访谈录中这样评价这次高校教育改革,他说:“通过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多种形式进行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打破了条块分割、重复办学的局面,实现了优势互补,教育资源的合理重组、配置和充分利用,而且调动了中央、地方及社会各方面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改革不怕,怕的是止步不前、进步缓慢,教育体制的改革正是为了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使其更好更强。把许多学校的管理权从中央逐步下放到各级政府,使得高校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时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原各部委直属高校变更情况
中国科学院(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共2所
部委直属2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中国科学院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航天工业部(现航天局),共11所
归工业与信息化部直属4所:
1、哈尔滨工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3、西北工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7所:
1、南昌航空学院(今南昌航空大学)
2、沈阳航空学院(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空工业学院)
7、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学院)
民用航空总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共4所
部委直属4所:
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今中国民航大学)
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兵器工业部(现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8所
归工业与信息化部2所:
1、北京理工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2、南京理工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5所:
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
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
3、西安工业学院(今西安工业大学)
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5、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今重庆理工大学)
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工业部(现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电子科技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3所:
1、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质部(现归入自然资源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地质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长春地质学院(入吉林大学)
2、西安地质学院(入长安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纺织工业部(现改组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国资委管理),共9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东华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8所:
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
2、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
3、西北纺织工学院(今西安工程大学)
4、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
5、北京服装学院
6、郑州纺织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7、武汉纺织工学院(今武汉纺织大学)
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电力工业部(企事业单位归入国家电力公司,政府管理职能归入经贸委-商务部)共1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华北电力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入武汉大学)
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
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12所:
1、东北电力大学
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4、上海电力学院
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工程学院)
7、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9、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现存,部分职能被移交),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河海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今南昌工程学院)
石油工业部(1988年撤销,政府职能移交能源部,并在原石油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石油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1所:
1、大庆石油学院(今东北石油大学)
2、西安石油学院(今西安石油大学)
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
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5、江苏石油化工学院(今常州大学)
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9、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10、西南石油学院(今西南石油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11、新疆石油学院(中国石油新疆培训中心)
化学工业部(1998年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行政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2001年,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撤销)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北京化工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南京化工大学(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
2、郑州工学院(现合并入郑州大学)
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
4、沈阳化工学院(今沈阳化工大学)
5、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
6、吉林化工学院
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师范大学)
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
煤炭工业部(1998撤销,组建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年国家煤炭工业局撤销)共1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矿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4所:
1、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
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
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太原理工大学)
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
7、华北煤炭医学院(组建河北联合大学)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河北工程大学)
9、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
10、湘潭矿业学院(组建湖南科技大学)
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
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今淮北师范大学)
13、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
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工业部(1998年改组为国家冶金工业局,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2003年撤销)共14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北京科技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2、东北大学(985,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
归省市直属11所:
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大学)
3、鞍山钢铁学院(今辽宁科技大学)
4、华东冶金学院(今安徽工业大学)
5、包头钢铁学院(今内蒙古科技大学)
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
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今辽宁科技学院)
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
9、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大学)
10、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组建重庆科技学院)
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黑龙江工程学院)
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8年改组为有色金属工业局,2001年改组为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昆明工学院(昆明理工大学)
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
3、长春师范学院(今长春师范大学)
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
5、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桂林理工大学)
6、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北华大学)
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嘉兴学院)
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中南大学)
机械工业部(1998年被撤销)共2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湖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2、合肥工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吉林工业大学(入吉林大学)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归省市直属16所:
1、江苏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
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
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
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
5、沈阳工业大学
6、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哈尔滨电工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大学合并)
7、甘肃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
8、洛阳工学院(原洛阳农机学院,现合并入河南科技大学)
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
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2、沈阳理工大学
13、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
14、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
15、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16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共10所:
部委直属1所:
大连海事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入长安大学)
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
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
3、南通医学院(现合并于南通大学)
4、重庆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交通学院)
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广州航海学院)
轻工业部(1993年撤销改组为轻工总会-轻工业局,由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 2001年轻工业局撤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成立)共8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江南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入清华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
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
4、景德镇陶瓷学院
5、郑州轻工业学院
6、大连轻工业学院(大连工业大学)
铁道部(2013年撤销,企事业单位归入铁路总公司,行政管理职能归入交通运输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西南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2、北京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长沙铁道学院(入中南大学)
2、上海铁道大学(入同济大学)
3、南京铁道医学院(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5所:
1、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
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
3、华东交通大学
4、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
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建设部(改组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共8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
1、重庆建筑大学(入重庆大学)
2、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入长安大学)
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入华中科技大学)
并入工业与信息化部直属高校1所:
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
2、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于南京工业大学)
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国家建工总局,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共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重庆大学)
建材工业局(2001年撤销,改组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武汉理工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上海建材学院(入同济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西南工学院(现合并于西南科技大学)
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合并济南大学)
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
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共13所
归教育部直属5所:
1、中国农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2、南京农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985工程”,“211工程”)
4、华中农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5、西南农业大学(并入西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9所:
1、沈阳农业大学
2、华南农业大学
3、东北农业大学
4、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合并于海南大学)
5、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洋大学)
6、石河子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新疆建设兵团直属)
7、大连水产学院(大连海洋大学)
8、塔里木农垦大学(塔里木大学)
林业部(1998年改组为林业局,2018年改组为林业与草原局)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北京林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2、东北林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西北林学院(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归公安部直属1所: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归省市直属3所:
1、南京林业大学
2、中南林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3、西南林学院(西南林业大学)
卫生部(现卫生健康委员会),共1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
1、北京医科大学(入北京大学)
2、上海医科大学(入于复旦大学)
3、中山医科大学(入中山大学)
4、华西医科大学 (入四川大学)
5、同济医科大学(入华中科技大学)
6、湖南医科大学(入中南大学)
7、白求恩医科大学(入吉林大学)
8、山东医科大学(入山东大学)
9、西安医科大学(入西安交通大学)。
部委直属1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现北京协和医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归省市直属1所:
中国医科大学
药品监督管理局,共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药科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沈阳药科大学
中医药管理局,共3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入北京中医药大学)。
归省市直属1所:广州中医药大学
外经贸部(2003年商务部组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撤销)共4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天津外贸学院(入南开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上海外贸学院(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财政部,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上海财经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2、中央财经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中南财经大学(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央财经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东北财经大学
2、江西财经大学
3、山东财政学院(组建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西南财经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中国金融学院(入对外经贸大学)
2、湖南财经学院(入湖南大学)
3、陕西财经学院(入西安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8所:
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河北金融学院)
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哈尔滨金融学院)
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上海金融学院)
5、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审计学院)
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湖北经济学院)
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广东金融学院)
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今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培训中心)
文化部(现文旅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3所:
1、中央音乐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2、中央美术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3、中央戏剧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归省市直属7所:
1、中国美术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上海音乐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3、上海戏剧学院
4、北京电影学院
5、中国音乐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6、中国戏曲学院
7、北京舞蹈学院
商业部(1994年改组为国内贸易部,1998年改组为国内贸易局,归经贸委管理),共11所
归省市直属11所:
1、杭州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
2、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
3、北京商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
4、天津商学院(天津商业大学)
5、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后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
6、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武汉轻工大学)
7、北京物资学院
8、南京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
9、重庆商学院(合并于重庆工商大学)
10、兰州商学院
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四川旅游学院)
国家体委(现体育总局),共7所
部委直属1所:
北京体育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体育学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成都体育学院
3、武汉体育学院
4、广州体育学院
5、沈阳体育学院
6、西安体育学院
司法部,共6所:
部委直属1所: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政法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1、中南政法学院(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国政法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西南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
3、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
国家气象局,共3所:
归省市直属3所:
1、北京气象学院
2、南京气象学院(前二合并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成都气象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劳动部(1998年改组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8年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共2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劳动人事学院(入中国人民大学)
归省市直属1所: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国家测绘局(2011年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并入武汉大学)
邮电部(1998年与电子工业部合并组建信息产业部, 后信息产业部改组为工业与信息化部)共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
北京邮电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长春邮电学院(入吉林大学)
归省市直属4所:
1、南京邮电大学
2、重庆邮电学院(重庆邮电大学)
3、西安邮电学院(西安邮电大学)
4、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9年改组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共3所
归工业与信息化部1所:
哈尔滨工程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2所:
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大学)
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核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共5所
归省市直属5所:
1、中南工学院(南华大学)
2、华东地质学院(东华理工大学)
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4、华北第三工业学校(今内蒙古工业大学)
5、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国家审计署:
归省市直属1所:南京审计学院
国家税务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春税务学院(吉林财经大学)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计量学院
国家旅游局(现文旅部):
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出版总署(国家新闻出版署):
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印刷学院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供销总社(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归省市直属2所:1、山西财经大学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民政部:
归省市直属1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统计局:
归省市直属1所:西安统计学院(并入西安财经学院)
包装总公司(现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归省市直属1所:株洲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
烟草总公司:
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并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国家地震局(2018年归入应急管理部):
部委直属1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防灾科技学院)
外交部:
部委直属1所:外交学院
国家民委:
部委直属6所:
1、中央民族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2、大连民族学院
3、中南民族大学
4、西南民族大学
5、西北民族大学
公安部:
部委直属4所: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4、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察学院)
新华社:
部委直属1所: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新华社培训中心——中国新闻学院)
团中央:
部委直属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部委直属2所:
1、暨南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
2、华侨大学
安监局(归入应急管理部):
部委直属1所:华北科技学院
海关总署:
部委直属1所: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海关学院)
中央办公厅:
部委直属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
部委直属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华妇女联合会:
部委直属1所:中华女子学院
回顾老部委隶属重点院校变更的过程
国内高校在过去基本上由国家部委,地方管理,其中国家部委管理的高校占多少,重点大学中占绝对优势。比如首批16所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64所全国重点大学就全部是部委隶属高校,没有地方高校,在1978年88所全国重点大学名单中,才有七八所地方院校(湘潭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北大学等)。后来的985高校也全部是部属高校。
在世纪之交,实行高校改革,国务院分三次发文,基本完成了对国外所有部属高校的隶属 体质 改革。今天就回顾一下。
在1998年国家开始高校改革。
1998年高校改革,10所重点大学划归教育部
1998年,第一次院校调整,针对是9个部委: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其中部委所属的211重点大学和全国重点大学等划归教育部,其他的全部下放地方。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8〕21号),对原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九个部门所属的93所普通高等学校、72所成人高等学校以及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这一决定,现提出实施意见。
划归教育部的高校是:东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吉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工业大学、中国纺织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无锡轻工大学、武汉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这10所高校,分别是各个部委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或者211重点大学。
其中,无锡轻工大学不是全国重点大学,但是拿到了轻工协会的211名额,进入211工程高校。
合肥工业大学是原来全国重点大学,是这10所高校中唯一没进入211的院校,也是搞笑改革前没有拿到211名额(机械工业部2个名额,一个给湖南大学,一个给吉林工业大学),本来是下放地方,安徽通过活动,最终划归教育部。
这十所大学,中南工业大学是现在的中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并入吉林大学,中国纺织大学更名东华大学,无锡轻工大学更名江南大学,武汉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武汉理工大学。
普通高校就不再细说了。
1999年,军工院校改革,划归国防科工委
199年,国务院发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五个军工总公司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军工院校进行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五个军工总公司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9〕3号),对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五个军工总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所属的25所普通高等学校、34所成人高等学校、98所中等专业学校、232所技工学校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这一决定,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其中7所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全部划归国防科工委管理。其余高校全部下放地方。
这7所高校是:
后来国防科工委改革,划归工信部,国防科工委所属高校划归工信部管辖。
2000年,22所重点大学划归教育部管辖
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 实施 意见》的通知。
文件规定:除教育部以及外交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体育总局、侨办、中科院、地震局等部门和单位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学校。为贯彻落实《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这次22所重点大学划归教育部,一些其他高校也划归教育部。
这22所高校是:
石油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河海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中国药科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电子科技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西南交通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西南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另外规定了教育部负责调整的高校名单:
经过上面三次改革后,原部委管辖院校全部改革完毕,重点大学基本划归教育部管辖,军工院校划归工信部管辖。
而中科院,公安部,外交部等部委隶属院校仍然归原部委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