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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上赢得普选票而输掉选举人票的都有谁?

news.xixik.com   2016-11-9 19:12:38 资讯来源:嘻嘻网   字号控制:[ ]   投诉/举报
核心提示:美国历史上获得更多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形,美国历史上出现了5次:第1次:1824年,亚当斯;第2次:1876年,拉瑟福德·海斯;第3次:1888年,哈里森,第4次:2000年,小布什;第5次:2016年,特朗普;后四次都是共和党。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章规定美国总统选举为间接选举制,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投票产生。选举人代表选民意愿投票。大多数州采取“赢者通吃”原则。哪位候选人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那么他就获得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举人的总票数是538票,取得270票就可以当选。

美国总统大选历史上,希拉里败选不是美国总统普选票(popular vote)多却落选总统的第一次,这是本世纪的第二次,美国总统选举历史的第5次。

历史上曾经有过五位总统是在这种情况下胜出的 — 按选民投票结果当属败选,却因为在选举人团投票中获得多数而胜选,成为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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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美国的间接选举制度决定的。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国父们在建国之初确立并写入宪法的规定,总统和副总统由选举人团投票产生,各州选举人名额按各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人数确定,即每州2名参议员加上众议员;即使人口最少的州也至少有3名选举人(2名参议员加1名众议员)。

选举人团有538人组成,一人一票,获选举人团选票超过270张既告胜选,选民投票结果是多数还是少数无关紧要。通常选举人会把票投给本州最多选民支持的候选人,历届美国总统大部分也确实是选民和选举人团投票的一致结果。

但是,虽然从制度设计角度讲选举人团制度旨在保证选举公平,而从数学角度看,两者的意愿表达结果完全有可能相悖。如果一位候选人在几个人口最多的州得票率不如对手,但在更多人口较少的州以微弱多数胜出,那么他可以预期获得比对手更多的选举人票,胜选概率就更大。

下面来看看哪五位总统在没有获得多数选民选票的情况下被选举人团送入白宫的

安德鲁·约翰逊输给第6任总统亚当斯;塞缪尔·提尔顿普输给第19任总统拉瑟福德·海斯普、格罗弗克利夫兰输给第23任总统本杰明·哈里森普、阿尔·戈尔输给第43任总统乔治·沃克·布什,希拉里输给第45任总统特朗普

第1次:1824年,第6任总统亚当斯也是在普选未能击败安德鲁·约翰逊的情形下,前进白宫。

1824年:前总统约翰·亚当斯之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普选得票比安德鲁·约翰逊少38,000多张,但两名候选人都未获得选举团的多数票。随后,众议院接手进行选举,亚当斯被任命为总统。

他的当选可谓一波三折,惊心动魄。最终入主白宫前,他两次失利,在选民投票和选举人投票时都败给对手。

1842年参加总统角逐的有4名候选人,都来自同一个政党 — 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Republican):安德鲁·杰克逊、约翰·昆西·亚当斯、威廉·克劳福德和亨利·克雷。

选票点算结果是杰克逊胜出,赢得选民和选举人团多数票。但是,他获得的选举人票数比当选总统所必需的票数少了32张。

根据宪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由众议院投票决定,而且众议院只能在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选人中投票。因此克雷出局。克雷当时是众议院议长。

众议院投票,最后选举亚当斯出任总统。实际上,杰克逊获得的选举人团票数比亚当斯多,99票对84票。

因为亚当斯当选后旋即任命克雷当国务卿,令杰克逊火冒三丈,怒斥黑幕操作,腐败交易。

第2次:1876年,第19任美国总统「共和党」的拉瑟福德·B·海斯,更是输掉普选,并仅以1张选举人票,险胜民主党后塞缪尔·提尔顿。

1876年,美国共有选举人票为369张,共和党候选人拉瑟福德·海斯普选得票403万6千298张,得票率47.9%,民主党候选人塞缪尔·提尔顿普选得票430万590张,得票率50.9%。海斯普选得票少于提尔顿,但获得的选举人票却以185比184超出一张,从而当选总统。

1876年:尽管拉瑟福德·B·海斯在普选中落后塞缪尔·提尔顿264,000多张票,但小州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他,使他在选举团中以1票之利获胜。在6个最小的州中,海斯获得了除特拉华州外其他5个州的支持。在这5个州加上科罗拉多州,海斯共获得了22张选举人票,但普选票仅有109,000票。那一年,科罗拉多刚刚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决定不在本州进行投票选举而直接委任选举人投票。因此,海斯在科罗拉多获得了3张选举人票,0张普选票。这是美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由小州定胜负的选举。

1876年大选跟1824年相似,最后当选的总统不是选民投票的结果,而是国会投票决定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次的选举危机前所未见,宪法里也找不到答案。

海斯代表共和党与民主党候选人塞缪尔·蒂尔顿(Samuel Tilden) 之间的宣战十分惨烈。点票结果显示,蒂尔顿获得184张选举人团选票,比当时规定最低得票数少了1票;海斯仅得165票。

问题是有20多张选举人团的选票有争议。共和党拒绝接受佛罗里达、路易斯安纳和南卡罗来纳州的选举人选票,因为民主、共和两党都声称本党候选人在那三个州胜出。怎么办?

如果候选人在选举人团投票中得票占绝大多数,那么宪法还是有一个替补方案的,但两党都自称在三个州胜选,这种争议如何解决却没有先例可循。

因此,国会设立了一个两党共同参与的联邦选举委员会(FEC),成员包括众议员、参议员和最高法院的法官。这个委员会投票,决定那20多张有争议的选举人选票都归海斯。

结果,海斯以185票对184票淘汰蒂尔顿,成功当选总统。

那么委员会为什么选择了海斯?毕竟他获得的选民票数和选举人票数都不如对手啊?

大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民主、共和两党之间达成了一个秘密协议,在南方势力强大的民主党同意黑斯入主白宫,作为交换,共和党承诺联邦军队从南方所有美利坚联盟国(美国南北战争中的南方各州)撤离。

第3次:1888年,第23任美国总统「共和党」的哈里森,普选大输9万票,最终也是靠选举人票,击败寻求连任的格罗弗·克利夫兰。

1888年,美国共有选举人票为401张。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普选得票543万9千853张,得票率47.8%,同时获得233张选举人票。民主党候选人格罗夫·克利夫兰普选得票554万309张,得票率48.6%,但仅获得168张选举人票。结果,哈里森赢得大选。

1888年:本杰明·哈里森以95,713票之差在普选中负于格罗弗·克利夫兰,但以选举人票65票领先而赢得选举。在本例中,有些人认为选举团起到了最初设立该体制所希望起到的作用,即防止某个候选人因在国内某一地区得票多而赢得选举。当时南方强烈支持克利夫兰,他在南方6个州获得了425,000多张选票。然而,在其他各州,他的选票比哈里森少了300,000多张。

1888年大选,角逐双方分别是谋求连任的时任民主党总统格罗弗·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和共和党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

那场选战也是昏天黑地,腐败指称满天飞。两大政党相互指责对方贿赂选民买选票。那些被称为“浮游者”的选民不支持任何特定党派,谁出价高就支持谁。

史料显示,当年在印第安那州出现了一封神秘的信,据称信里揭露了共和党谋划贿赂选民和干扰对方阵营贿选行动的细节。同时,南方民主党也在竭尽全力阻挠黑人投票,因为后者绝大多数支持共和党;当时共和党被称为“林肯的党”,主张废奴。

选战结束后,克利夫兰和民主党在整个南方大胜,共和党的哈里森在北方和西部地区、包括克利夫兰的家乡印第安那州,以微弱多数胜出。克利夫兰在南方赢得9万张选民的选票,但在选举人团投票中以168票败给获得233票的哈里森。

过了四年,克利夫兰东山再起,在大选中击败哈里森,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两次非连任竞选成功的总统。

第4次:2000年,副总统戈尔所得普选票比对手小布什多50万多票,但在选举人票上仍败给对手。

2000年,美国共有选举人票为538张。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乔治·沃克·布什(小布什)普选得票5千零45万6千零2张,得票率47.9%,少于民主党竞选对手阿尔·戈尔的5千零99万9千897张选票,得票率48.4%,但小布什由于赢得271张选举人票而当选总统。2000年总统大选是二十世纪以来最具争议的一届选举。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得到了的普选选票比对手民主党候选人戈尔落后0.5%,但最终仍赢得了选举。

2000年当时民主党的戈尔与共和党的小布什,两人选举人票都未过半,不到270张。有29张选举人票及赢家通吃制度的摇摆州佛罗里达,成为最后关键,不过,佛州却因为打洞选票产生争议,戈尔与小布什也分别为此递状法院,官司缠讼1个月,最后,戈尔宣布饮恨落败。结果显示布什赢得了选举,这使得布什赢得了50个州里的30个。而在选举人票里,戈尔也以267对271票微弱劣势输给了小布什,成为美国历史上第四个赢得普通选票却输掉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

克利夫兰第二次当选总统之后的112年,美国历次大选基本在正常轨道上运作,就是说选举人和选民的投票结果没有冲突,转眼就到了2000年。

那年的大选最后打到最高法院,由大法官们定夺,被称为选后大战。

共和党候选人乔治·W·布什(小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阿尔·戈尔(Al Gore)角逐总统;布什的父亲是前共和党总统老布什,戈尔给前民主党总统克林顿当过副总统。投票那天夜里,双方在三个州难分仲伯:俄勒冈、新墨西哥和佛罗里达。戈尔最后在俄勒冈和新墨西哥获得微弱多数,剩下佛罗里达成为最后一枚决定胜负的棋子。

因为佛罗里达的投票结果太接近,根据该州法律必须重新点票,结果是布什以537票的多数胜出。戈尔不服,认为许多应该计算的选票没有被点算;这些选票因为技术原因不合规范,所以被当作废票。

当时一个特别微不足道的英语词一度人气飙升:chad。这个词原义是机器在纸上打孔产生的纸屑。2000年选举时佛罗里达出现的不规范选票上,候选人名字旁边该打孔的地方要么那片纸屑跟选票还联着,要么没有穿透纸张,只留下一个像酒窝似的凹痕或怀孕般的凸起。

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支持戈尔,但布什诉诸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最后投票,5比4推翻了佛罗里达州法庭的裁决,停止重新点票。拿到佛罗里达的选举人选票后,布什以271对266的多数在选举人团投票中胜出,但他得到的选民票数比戈尔少50万张。

第5次:2016年希拉里普选票大胜特朗普200多万张,却痛失总统宝座。

根据美国5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修订并最终确定的大选结果,在普选中,有48.2%的选民投票给希拉里,她最终获得约6584.5万张选票;而特朗普共获得约6298万张选票,占比46.1%。希拉里所获得的选票超过特朗普近290万张。希拉里普选票超特朗普200万 却输在选举人票

希拉里比特朗普多获得2.1%的选票,这一比例在历届美国败选的候选人中位列第三。1824年,安德鲁•杰克逊在大选中失败,然而根据普选票数,他超过对手10%;无独有偶,1876年,塞缪尔•提尔顿的普选票数领先对手拉瑟福德·海斯3个百分点,然而海斯最终以一张选举人票的优势入主白宫。

2016年11月9日,美国大选计票结果显示:共和党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获得了306张选举人票,超过270张选举人票的获胜标淮,当选美国第45任总统。

2016年大选结果让全世界瞠目结舌,一个政治门外汉击败了资深政客、前第一夫人,而且,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拿到的选民票数比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多了280万张,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得票差距,最后她还是没能进白宫。

克林顿的竞选在大城市和人口密集的州都很顺利,比如在加利福尼亚和纽约,她分别领先特朗普30% 和22.5%。但是,特朗普在一些争夺激烈的州略占上风,比如威斯康辛(0.8%)、宾夕法尼亚( 0.7%)和密歇根(0.2%)。

最后,特朗普在选民票数大幅度落后于希拉里·克林顿的情况下,以304 对227票的选举人团投票多数胜选,成为有史以来入主白宫的政治经验最少的总统。他也是迄今为止第五位在选民的意愿和选举人团的决定背道而驰的情况下当选的美国总统。

尽管特朗普获得大选胜利的合法性从未遭到严重质疑,他却一直争辩称,如果自己在意,也能获得更多的选民票。特朗普在推特上发文表示:“如果可能的话,基于普选票数来决出胜者,那么我在大选中的表现甚至会更好,但是我要换另一种拉票方式。”

此外11月末,特朗普还谎称,希拉里获得的数百万普选票是非法的。他在推特上写道:“我不仅在选举人团中获得胜利,如果刨除那数百万非法投票的选民票数,我在普选中也胜出了。”倒是有川粉重复投票被抓的,但类似的事件被报道的很少,也没有任何川粉大规模舞弊的证据。不过根据黄右们的逻辑:没有川粉大规模舞弊的证据不代表川粉们没有大规模舞弊。2020年7月3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推迟原定于11月3日举行的2020年总统选举的可能性。他质疑,以邮寄选票方式投票可能存在不公正。然而根据美国布伦南司法中心2017年的一项研究,美国大选的欺诈率约为0.00004%至0.0009%。实则他是担心投票率太高。他还阻止邮政局获得资金,并影响邮政局的正常运转,从而干预大选。

在2016美国大选中,希拉里被媒体、政界大佬们所看好,且此前多份民调显示,希拉里的支持率高于特朗普。然而11月9日的选举结果却有些令人出乎意料,许多人纷纷质疑民调出错,是否存在“隐性选民”将特朗普送入白宫。不过看到这份最终确定的大选结果,民调或许并未出错,毕竟普选中希拉里的票数远高于特朗普。也许如同她的支持者所认为的那样,她是输给了美国的选举团制。

美国多数全国性民调偏民主党是惯例,2016年最后检讨就是希拉里民调比实际多了2.8%。CNN认为拜登全美民调多3。关键州与全國民调平均差2.6。所以2020年大选,拜登民调数字-3或许最接近最后大选结果。美国总统大选2020:美国大选民调是否依然可信

希拉里败选后,其支持者曾公开表示对选举团制的不满,希望彻底改变这一制度。

大选结束一周后,即将退休的参议院议员芭芭拉•博克瑟就提出一项法案,建议废除选举团制。她在声明中说:“美国是全球唯一一个这样的国家,在这里即使你获得更多的选票,仍会输掉大选。选举团制是一个过时的、伪民主的制度,已经不能代表我们现代社会了,需立刻改变这种制度。”两天后,众议员查理•兰热尔在众议院提出了类似的法案。

因为选举人制度,「民主党」16年来已2度抱憾。只是有趣的是,因制度受惠的总统当选人特朗普,过去也曾痛批选举人团是民主制度的悲剧。

尽管选举人团制度为人诟病,但一时之间想要改变,恐怕并不容易。

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希拉里(蓝色)和特朗普(红色)选举人票得票示意图

2016年,美国共有选举人票为538张,而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获得的普选票仅为6224万票,得票率47.3%,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共获得了约6424万普选票,得票率约47.9%。特朗普比希拉里少200万票。特朗普以赢得306选举人票战胜希拉里232长选举人票,赢得大选。美国总统是选出来的?不一定得票率高就能当选

为什么普选失败者反而可能获得胜利?关键因素就是美国独特的选举人团(electorial college)制度。

在总统选举中,美国每个州都有一定数量的选举人票,这个票数等于该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国会代表包括众议院议员和参议员,其中众议院议员数量由该州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决定,参议员则每州均为两个。例如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在众议院拥有53名议员,参议员2名,所以就拥有选举人票53张。而怀俄明州在众议院只有1名议员,参议员2名,因此选举人票仅有3张。

总统选举中的普选发生在州层面,在某州得到普选多数的候选人得到该州所有选举人票(例如一个候选人在加州得票最高,那他就能拿走全部的53张选举人票),这被称为“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原则。正是这种独特的选举制度造就了普选的失败者反而能赢得选举的奇特结果。

选举人团制度造就的结果之一是候选人不能只在某一个或几个人口众多的州赢得绝对多数从而赢得整个选举,而是必须努力在多个州获得多数。戈尔之所以普选胜利而输掉整个选举,原因就在于他的普选选票中来自于加州的比例过高,而小布什则在更多的州胜选。

选举人团制度最典型地反映了美国联邦制性质——某一个州的政策偏好有可能被地方利益或特殊的种族、宗教团体所左右,因此总统作为整个联邦的最高行政长官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不能忽略全国任何一个角落的民众诉求。正如罗纳德·里根总统所言,选举人团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小州。他在1977年的一次广播中说道:

“主权州组成的联邦是我们自由的根基。我们的宪法规定某些权利属于各州,而不能被联邦政府所侵犯。这就需要保证那些人口稀少的农业州也能在全国事务中发出声音。那些试图废除选举人团制度的人实际上想要的是通过全国普选决出总统,而不顾各州的投票结果。因此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工业州所支持的候选人可能击败数量众多的农业州支持的候选人。”

此外,选举人团制度在大多数时候也保障了选举的稳定性。例如1992年独立候选人罗斯·佩罗赢得了18.9%的普选选票,但没有赢得一张选举人票。1960年总统选举中肯尼迪普选得票只比尼克松多118574张(两人得票率分别是49.72%和49.55%),如果选举结果由普选决定,考虑到全国170000个选区的计票问题,败选者将有很强的激励挑战选举结果。但选举人团制度杜绝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肯尼迪的303张选举人票明确地高于尼克松的219张。

1888年:本杰明·哈里森以95,713票之差在普选中负于格罗弗·克利夫兰,但以选举人票65票领先而赢得选举。在本例中,有些人认为选举团起到了最初设立该体制所希望起到的作用,即防止某个候选人因在国内某一地区得票多而赢得选举。当时南方强烈支持克利夫兰,他在南方6个州获得了425,000多张选票。然而,在其他各州,他的选票比哈里森少了300,000多张。

最少获得几票 就能当选美国总统?

对于美国大选,一个许多人容易产生的误解是:美国总统是通过全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的。事实上,与之相反的是,美国宪法中规定的总统产生方式是间接选举:美国具有投票资格的选民在各州通过大众投票产生选举人,之后由各州选举出的选举人团投票产生美国总统。

正如本片中记述的那样,关注过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人,一定对于选举人团制度留有很深刻的印象。大选中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普选票相对多数的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最终却因为选举人票数量不足而败给了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面对这一个看似自相矛盾的结论,你或许会对美国大选的程序产生疑问:在目前的选举产生规则下,一位候选人究竟最少需要获得多少选票,就可以成功当选美国总统?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显然需要对美国总统大选所采取的选举人团制度进行一些了解。目前,美国全国一共设置有538张选举人票。其中,美国的50个州一共拥有535张选举人票,每个州选举人数量和该州在联邦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之和相等,其中参议员数量每州均为2人,而众议员的具体设置数量则取决于每个州的人口多寡并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最少为1名,最多为加利福尼亚州的53名。也就是说,在美国50州中,选举人票数在各州之间的分配数量差异较大,包括阿拉斯加州、蒙大拿州、特拉华州等7个人口较少的州拥有2个参议院议席和1个众议院议席,因而各获得3张选举人票,而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则一共分配有55张选举人票。在196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23条修正案还分配给了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3张选举人票,因此现在美国总统选举人的总数是538名。

选举人票具体的归属问题可由各州自行决定。现在美国各州之中,只有拥有4张选举人票的缅因州和拥有5张选举人票的内布拉斯加州按照普选票得票比例来分配选举人票。而其他各州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则采取“赢者通吃”制度,也就是说只要任何一个候选人在该州的普选票数量最多,即达到相对多数,就可以赢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

根据宪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位候选人只需要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按照目前的情况计算,也就是至少270张选举人票,就能够当选美国总统。如果所有的候选人都没有得到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那么将不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第二轮选举,而是由美国国会众议院在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投票选出总统。

美国宪法一向被美国人引以为豪,但其中所规定的选举人团制度长期以来却一直受到各方的诟病。其实,这项制度安排创世之初就是一次妥协的产物,为了使宪法得到足够数量州的支持,宪法出于所谓保障小州利益为由制定出了这项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选举人团制度与民主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人们一向以为“得票多者当选”的信念也在一次次地遭遇打击。

如果有人告诉你,成为美国总统所需要的最少选民票数是0票,你或许会感到不可思议。实际上这一幕在历史上的确发生过。1972年美国总统大选中共和党候选人尼克松成功连任,当时他的竞选搭档,也就是通过此次选举上任的美国副总统是阿格纽。上台不到一年,1973年底,阿格纽不得不因贪污丑闻辞职,尼克松任命杰拉德·福特顶替了副总统的位置。熟料因为水门事件,尼克松也不光彩地于1974年8月9日下台,根据宪法,副总统福特接替了总统职位,成为历史上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没有经过任何选举即当上美国总统的人。

这样的“小概率事件”或许并不一定总会发生,绝大多数的美国总统也都是经过全民大选最终产生的。那在理论上,通过大选就任美国总统,最少需要获得多少张普选选票呢?

如果钻牛角尖,在极端情况之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1张。假设全美有A、B、C三组候选人参与总统竞选,候选人A在某一州获得了1张普选票,而在这一极端条件之下该州恰恰只有这1名选民参加了大选的投票,于是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均流向了A,但他在全美其他各州没有获得任何普选票;而B和C候选人则在其他各州势均力敌,没有任何一组候选人达到了270张选举人票这一门槛,按照宪法最终只得由国会的众议员们投票选出总统。倘若最终众议院的投票结果是A当选,那么在大选中总共仅仅获得了1张选票的候选人A却得以当选美国总统。

不要以为美国国会没有参与过总统选举,在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一次无人获得绝对多数选举人票的大选中,通过众议院投票所当选的。当然,他的普选票远远高于1票,而之前所说的这个极端情况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情况: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虽然美国总统大选投票率持续走低,但在某州出现仅有1人投票的“盛景”,恐怕在现实中完全不会出现。另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虽然除了民主党和共和党外,包括绿党在内的美国第三方党派在最近几届选举中也获得了相当数量的普选票,但让他们在某一州的票数达到相对多数,甚至在缅因州或内布拉斯加州获得一定比例的普选票数进而获得选举人票,也都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目前的趋势来看,美国总统大选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民主党和共和党两方势力之间的较量。

关于投票率的统计和党派的分立问题,恐怕都是非常繁琐而复杂的工作。为了讨论的简便,我们暂且作出几点假设:美国各州采取的都是“赢者通吃”的策略;大选仅仅有2组候选人参加;美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具有投票资格,并且在总统选举中必须表明自身的意见在2组候选人中选择1组。那在这种百分百投票率且仅有2组有效候选人竞选的假设情景之下,成功当选美国总统最少又要获得多少人的支持呢?

回答这个问题,还需要研究清楚的一个现象就是:每张选举人票在各州所代表的人口数量是不同的。之前说过,每州的选举人票数量等于联邦国会中该州参议员数和众议员数的总和,其中参议员数量每个州固定为2人,而众议员数量虽然在大体上是根据各州人口分配的,但实际中各个州的人口数量和众议员数量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完全相同,由此所产生的一个问题就是,每张选举人票在各州所代表的人口数量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人口较少的州,每张选举人票所代表的人口数量相对较少;而在人口较大的州,每张选举人票所代表的人口数量相对较多。根据2007年美国人口的预测数据,极端两州分别是怀俄明州和德克萨斯州:在怀俄明州,每17万4277人拥有1张选举人票;而在德克萨斯州,每70万3070人才分配有1张选举人票。粗略的类比并不准确,但从某种角度来说,就选民个体而言,在怀俄明州的一个选民投票对最终选举所产生的影响程度,可能是德克萨斯州选民的4倍。

对于候选人而言,这个信息是很有价值的,因为对于最终结果而言,在小州中获得一定数量选民支持远比在大州获得同等数量选民支持的作用要大得多。在两党制的实际情况下,对于A、B两组候选人来说,假如A在一些小州(即每张选举人票对应的人口数量较小的州)各以1张普选票的这一仿佛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微弱优势取得胜利,并获得这些州全部的选举人票,而B则在剩余的其他各州取得全胜的战绩,夺得了所有的普选票。在这种情况之下,A有可能在足够数量的州(比如一种可能的组合是:怀俄明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佛蒙特州、北达科他州、阿拉斯加州、罗德岛州、夏威夷州、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西弗吉尼亚州、爱达荷州、艾奥瓦州、新墨西哥州、阿肯萨斯州、堪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康涅狄格州、内华达州、阿拉巴马州、俄克拉荷马州、明尼苏达州、犹他州、肯塔基州、密苏里州、俄勒冈州、马萨诸塞州、科罗拉多州、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威斯康辛州、马里兰州、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新泽西州、华盛顿州共37个州,这些州占美国总人口的不到44%)获得了微弱胜利,获得了恰好270张选举人票成功当选,而在其他各州一无所获。候选人A此时可以顺利成为美国总统,即使他实际上所得到的普选票仅占不到选票总数的22%。

当然,这样的情景也仅仅是存在于假想之中的。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全国有着各自的基本盘,许多州的选民有着比较明确的偏好,因而把各个州不加区分地进行随意的组合统计是不太符合现实状况的。顺便说一句,上面这一段假设如果说有什么现实涵义的话,那就是体现出了选举人团制度事实上是对美国共和党有利的一项制度安排。因为大多数的小州在大选中支持的是共和党候选人,因而由于这些州的存在,共和党获得足够数量选举人票支持的难度相对而言也是较低的。在之后的史料中我们就可以发现,除了两党格局尚未形成的1824年选举之外,每一次的选举争议事件,都源于共和党虽在普选票中处于下风,却能够在选举人票上获得领先。

从数据来看,总统竞选中的当选者普选票得票比例虽不一定都能够达到绝对多数(也就是普选票数得票率超过50%,在过去55次美国总统大选中,共有17次总统在没有获得普选票绝对多数的情况下当选),但至少达到相对多数的占到了绝大多数。可是,历史上在普选票上没有获得相对多数(也就是说普选票数少于其他的一位候选人),却在选举人团制度下成功当选的事件,却发生过4起。

最早的一次就是之前提及的1824年大选,共有4名候选人得到了选举人票,最终约翰·昆西·亚当斯在众议院的第二次选举中获得多数顺利当选,但他在最初的大选中仅仅获得了84张选举人票,普选票得票率也只有可怜的30.9%。而在第一轮选举中领先的安德鲁·杰克逊虽然获得了最多的99张选举人票和41.3%的普选票,但无奈在众议院的选举中落败。

另一次是1888年大选,共和党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获得了233张选举人票当选,他的普选票得票率为47.8%。而落败的民主党人斯蒂芬·格罗夫·克利夫兰得到168张选举人票,但他的普选票得票率却达到了48.6%。

最近的一次是备受争议的2000年大选,民主党人戈尔在获得了48.38%普选票的情况下,输给了普选票得票率为47.87%的小布什。经过6周关于佛罗里达州重新计票的反复,最终两者的选举人票数为戈尔的266票对小布什的271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1名选举人为表抗议放弃了投票,所以这一次大选的实际选举人票是537张)。

而有史以来在选举人团制度下最冤的牺牲者,莫过于民主党人萨穆尔·蒂尔登。他在187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获得了普选票51.0%的绝对多数,但却在选举人票上以184比185输给了普选票比他少25万多张的共和党人路瑟尔·海斯。两党关于这一次选举结果的争执甚至使得海斯宣誓就职的时间向后推迟了一个多月,直到他就职前的56小时国会才最终作出了裁决。国会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但选举人团制度本身带有的不民主的缺陷却始终存留着。

美国总统究竟最少需要几票就能够当选?看来这个问题也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从极端情况之下的不参与竞选即可上任,到理论上可能的只得到1票就能当选,再到假想情景中约22%的普选票得票率便可胜利,这些结果同人们一向认为的“得票多者当选”有着巨大的差别。即使从史料来看,选举人团制度也产生了4次“得票少者当选”的结果,这项制度安排本身所带有和产生的问题并不是说忽略就能够忽略的。美国政治学家达尔在『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 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一书中,对选举人团制度的产生背景、局限性和改革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对于这个难题和困境的解答,无疑很有帮助的。

废除“选举人团”制度的支持率创近10年最高

随着2020年大选的临近,美国多家媒体近日开始集体发声,对“选举人团”制度提出了质疑和反思。

△《福布斯》杂志报道截图

△《国会山报》报道截图

美国《福布斯》杂志和《国会山报》24日都报道了盖洛普最新的民调结果显示,61%的美国登记选民认为应该废除“选举人团”制度。

△盖洛普民调结果图

根据这项于8月31日至9月13日进行的民意调查,有89%的民主党人、68%的独立派人士和23%的共和党人支持修改宪法,废除“选举人团”制度,并以普选为基础进行总统选举。

《福布斯》的报道说,废除“选举人团”制度的总体支持率是2011年以来的最高点,比2019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其中民主党人的支持率是自2000年盖洛普再次就该问题进行民调以来的最高点。

报道指出,在1967年至1980年期间,盖洛普曾对该问题进行过民调,后来终止。在2000年,盖洛普又恢复了就这一问题进行的民调。在几乎每一次调查时,多数受访对象都赞成废除“选举人团”制度。唯一的例外是2016年大选后,当时只有49%的人赞成废除。

支持废除的理由:不公平!不平等!不具代表性!

美国《国家》杂志称,美国的“民主制度”从设计理念上就违背了多数人原则,决定谁将成为美国总统的只是几个州的少数选举人。

《纽约时报》认为,总统是唯一一个必须平等代表所有美国人的职位,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必须从全体美国人手中赢得多数选票,但美国从来没有通过直接普选选出它的总统。

△ 《纽约时报》网页截图

谁的钱越多,谁的胜算就越大?

美国媒体的报道同时指出,“选举人团”制度还造成另一种不公平,即政治倾向稳定的州基本不受重视,总统候选人会把大量资源砸向所谓“摇摆州”。正因为如此,美国的两党政治和“选举人团”制度已经演变成了可以用金钱买选票的金钱政治,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成本也逐年攀升。

对于这种乱象,早在1950年,得克萨斯州众议员艾德·戈赛特就有过质疑。当时,纽约州是美国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摇摆州”,决定其摇摆方向的选民主要是城市地区的少数族裔。

△艾德·戈赛特

用戈赛特的话说:“我不想看到两党都花一百倍的金钱去争取纽约州少数族裔的选票……仅仅因为少数族裔恰好住在两三个大州,就如此重视他们的几千张选票,这是否公平、是否诚实、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每个人的最大利益?!”

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郭宪纲看来,美国两党对“摇摆州”的激烈争夺,恰恰是“选举人团”制度弊端的一个体现,而这种争夺是以巨额金钱为代价的。

郭宪纲:“在‘选举人团’制度下,‘摇摆州’在美国政治中的地位反而上升了。这让美国的选举制度成为一种金钱政治,而且获胜的政党事后要给予它的支持者回报。金钱政治给美国带来的弊端之一就是,它并不能真实反映一个候选人的主张和能力,而是由金钱来为他铺路的。”

谁搞定大法官,谁就有权改变结果?

当地时间2020年9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再次表示,他不会承诺在大选日之后进行“和平的权力交接”,并称最终决定11月大选结果的可能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持自由派立场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9月病逝后,目前的8名大法官中有5名保守派和3名自由派。据美国福克斯新闻报道,特朗普认为,为避免在仅有8名大法官的情况下出现“4比4”的平票情况,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应加快审议他提名的一名大法官人选。美国舆论认为,这名人选很可能持保守派立场,这将会让特朗普在最高法院占据优势。

△美国纽约市民众集会悼念已故大法官金斯伯格

各国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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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
美国州
朝代
  • 1
  •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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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6
  • 7
  • 8

对此,《华盛顿邮报》发文指出,美国现在面对着“一个由白人占压倒性多数的少数州主导的参议院、一个完全不受民意约束的最高法院以及一个不是普选选出的总统”。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政治制度能否继续行得通是个问题。

CNN主持人唐·雷蒙日前在与另一位主持人讨论相关话题时更是直言,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和总统往往由少数人选出,因此这种选举制度应该废除。

△唐·雷蒙

唐·雷蒙:“我们应该把整个制度炸掉。知道应该怎么做吗?从刚才的争论来看,你得取消‘选举人团’制度,因为这个国家的少数派可以决定法官和总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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