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制晚报和北京晚报4月16日报道:
2008年“五一”节,假期首次由“黄金周”瘦身为“小长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是这样的。
5月1日、5月2日、5月3日放假 ,共3天
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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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国务院通知明确2008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