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7月13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13日宣布,即日起,中国内地居民入境澳门不需作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卫生局传染病防制暨疾病监测部协调员梁亦好表示,鉴于内地整体疫情缓和,经评估,澳门已除下北京及湖北为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地区的名单,目前中国内地所有城市均不是疫情高发地,故来澳前14日内曾逗留内地的人士不需要隔离医学观察。
澳门特区政府公布,自7月14日零时起,解除对曾到过湖北省人士进入娱乐场的限制措施。梁亦好称:“这是考虑到湖北省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无新增确诊个案,故作出有关决定。”
另外,鉴于香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持续,澳门特区政府决定,由7月13日18时起,所有由香港入境澳门的人士均需出示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维持14天隔离医学观察的措施。
仁伯爵综合医院医务主任罗奕龙指出,从香港入境澳门人士须到指定地点作14日隔离医学观察,实施已有一段时间。而现时基于香港疫情的变化,须进一步加强相关防控措施,由香港入境澳门的人士须提交核酸检测证明。“受影响的人可能会多,但预防工作只能够做多不可做少。”
截至7月13日,澳门已连续106天无本地病例报告,连续17天无境外输入病例报告,累计确诊病例46例,至今无出现死亡病例,没有出现社区传播现象。
7月15日起,粤澳口岸进入广东人员不实施隔离
7月5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自7月15日上午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
通告显示,此次豁免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范围包括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的人员除外。
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境前,需提前到经粤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并在入境前24小时内,登录“澳门健康码”并转换“粤康码”,一并完成海关健康申报,取得粤康码“通关凭证”。
“通关凭证”二维码为绿色,核酸记录、申报记录均正常时,可正常通关;
若“通关凭证”显示无有效核酸记录的,可携带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随“通关凭证”一并出示通关。
通告还提到,从澳门进入广东省的人员,仅可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9市活动。其中,在广东省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和内地居民赴澳返回广东的,入境后限于广东省范围内活动。入境后14天内,需每天登录“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如擅自扩大活动范围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豁免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资格,并按两地政府相关规定分类处理。
通告全文如下: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粤澳两地人员正常往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经粤澳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决定,自7月15日上午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的人员除外。
二、入境前准备工作
(一)完成核酸检测。提前到经粤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
(二)申领“澳门健康码”和“粤康码”。在入境前24小时内,登录“澳门健康码”并转换“粤康码”,一并完成海关健康申报,取得粤康码“通关凭证”。
三、通关事项
(一)出示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入境人员通关时出示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凭证”应含粤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通关凭证”二维码为绿色,核酸记录、申报记录均正常时,可正常通关;若“通关凭证”显示无有效核酸记录的,可携带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随“通关凭证”一并出示通关。
(二)携带有效通行证件通关。
(三)主动配合粤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随身携带内地号码的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出现通关口岸拥堵等情况时,按照口岸有关部门的分流指引,错峰出行或从指定口岸通关。
四、入境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服务规定
(一)活动范围。
从澳门进入广东省的人员,仅可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9市活动。 其中,在广东省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和内地居民赴澳返回广东的,入境后限于广东省范围内活动。
(二)熟悉了解并承诺遵守内地疫情防控规定。
所有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须作出如下承诺:来粤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入境后14天内每天使用“粤康码”申报健康情况并做好个人防护;不擅自扩大活动范围。
(三)自主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入境人员在入境后14天内,需每天登陆“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其中,在粤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14天内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的,应向酒店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入境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适,应及时到定点医院治疗排查,并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
五、违规人员处理规定
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如擅自扩大活动范围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豁免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资格,并按两地政府相关规定分类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0年7月15日6时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