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经常看国际新闻,就会觉得美国政府实在很霸道,尤其是美国总统,在国际政治舞台可以呼风唤雨,不是对这个国家指手划脚,就是嚷嚷着要制裁那个国家,甚至还经常威胁着进攻其他国家。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导人面对美国总统,都不得不“退避三舍”。如此看来,美国总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可实际上,他有时却连自己的州长都管不了,联邦政府也经常管不了州政府。在美国国内,总统的权威并不大。
州长和总统对着干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对着干,这对我们来说真是闻所未闻。但是在美国,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对着干,则是屡见不鲜。因为禁枪和环境问题,美国总统和各州州长产生巨大冲突。总统和州长顶牛在美国历史上很常见,州长指挥国民警卫队与综统指挥的美军对峙的事情都上演过,更不要说嘴架了。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就曾经被州长指着鼻子骂过,原因就是州长觉得总统怠慢了他。
加州州长布朗(左)和特朗普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布朗是一位民主党人,对特朗普很多政策看不过眼,经常在加州推行与特朗普相悖的政策。例如,特朗普收紧了移民政策,布朗则要求州警察不要配合联邦抓捕非法移民。2018年11月14日,特朗普视察加州山火,认为火势过大的原因是加州政府管理不善。布朗则回怼特朗普称,是气候异常导致山火过大,并痛批特朗普退出《巴黎气候协定》。
以现任民粹总统特朗普为例,经常被美国部分州长怼。2017年,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巴黎气候协定》,引起了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布朗的不满。布朗不但公开指责特朗普,甚至联合民主党执政的多个州、市,组成“全美气候联盟”,依旧遵守《巴黎气候协定》。对于布朗的作法,特朗普除了在推特上发发牢骚以外,也不能把布朗怎么样。
1957年州长对总统说:你有美军我有警卫队!艾森豪威尔说101上
图: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派遣101空降师执行最高法院布朗案判决,护送小石城9名黑人儿童进入白人公校上课
最著名的例子发生在1957年。当时正值美国黑人运动风起云涌,黑人要求结束在南部各州普遍存在的种族隔离制度,与白人使用同样的公共设施,黑人孩子和白人孩子还要同校上课。而当时的阿肯色州州长却敢无视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动员州国民警卫队,阻止9位黑人学生进入小石城中央高中就学。当时的艾森豪威尔总统忍无可忍,不得不动用美国陆军精兵101空降师武力执法,护送9位黑人学生进入学校了事。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其他国家,无异于地方政府宣布叛乱,但奇怪的是,美国人似乎并不这么想,从不因此追究什么人的责任,那位州长事后仍然在自己的位置上干得好好的,在阿肯色州的威望丝毫没有因为这一举动而受到影响。
在1995年的时候,时任纽约市长朱利安尼,曾经把美国总统克林顿邀请来参加联合国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领导人阿拉法特赶出会场。克林顿对朱利安尼无可奈何,只能向阿拉法特表示歉意。可见,不要说州长,美国的市长都不需要服从总统管理!
是什么让这种怪事在美国发生?这要归结于美国独特的联邦制。
美国州权过大,是由历史原因所决定。美国在独立之前是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块殖民地,十三块殖民地在独立战争以后成为美国十三个州。也可以说,美国先有州,再有的联邦。如果不是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华盛顿用巨大的威望团结了13州,美国至今可能是类似欧盟那样的邦联制国家。
美国总共有50个州和1个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DC)。美国的联邦制规定,联邦政府与50个州和地方政府并无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联邦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联邦和各州都认同的宪法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政府的高级或低级的级别上。由于各级行政首长和立法机构都是由所在地区的公民投票选出来的,因此,他们也仅对自己的选民负责。只要是单纯涉及到自己辖区的问题,总统就无权对州长吆五喝六,州长也经常拿市长没辙。
先有州后有联邦
美国的联邦制为什么这么奇怪呢?
众所周知,现在美国的第一批“国民”是“五月花”上的那批人,他们之中与许多都是不满英国、意图建立新的国家的清教徒,可以说,从美国一诞生,就有了分裂的种子——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抛弃自己的母国。
例如托马斯·胡克,因为不满马萨诸塞的神权,跑到了康涅狄格;罗杰·威廉斯建立了罗德艾兰。威廉·佩恩不满西新泽西,又开创了宾夕法尼亚。
美国国土上早期的各个城市、殖民地,都是因为在不断地不满中分裂着,一个分裂成两个,然后再各自壮大,壮大后继续分裂,最终分裂成十三个殖民地。终于,他们共同选择了脱离英国。
在不断分离的思想同时,联邦权力的思想也在成长。
1643年,马萨诸塞、康尼狄格、普利茅斯、新罕布什尔四个殖民地成立了“新英格兰同盟”,希望借助联合的努力博取更大利益。
1754年,本杰明·富兰克林联合八个殖民地意图构建一个联邦的努力虽然失败了,但是这八个殖民地成为日后脱离英国的基础。
美国十三州独立也主要是为了少缴税,甚至不缴税才有了独立思想,也就是说,美国的建立也就是建立在自私自利的基础上。
它所宣扬的自由,无非是物质的自由也是精神上的自由。在包括华盛顿在内的诸多独立领导人的头脑中,从英国独立其实并非他们的首选,只是因为母国——英国,对于减轻税赋的要求的反应才使得他们最终选择了独立。
美国这种独特的联邦制结构起源于独立战争。在美国独立以前,英属的13个殖民地各自对英王负责。13个殖民地各自直接与英国进行贸易活动,殖民地之间的交易彼此课以重税。英国还在各个殖民地建立了彼此独立的服务于殖民统治的政治组织。
美国建国的时候,本来是由13个独立的殖民地共同反对英国政府的统治。这些殖民地在脱离英国统治后就相当于13个独立的国家。为了反对共同的敌人——英国,这“13个国家”签署了一个《邦联条例》,其性质相当于国家间的同盟条约。
独立战争胜利后,这13个国家仍然各自为政,后来好不容易大家凑到一起开了个“制宪会议”,通过了美国宪法,宣布从此美国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不是13个国家的同盟。1789年,统一的美国才算最终形成。
既然是由13个国家联合成为一个国家,那么各个州政府自然会在统一后保留相当大的权力。因为,实质上美国联邦政府拥有的权力就是各个州政府自愿放弃的一部分权力。要说服各州放弃自己的部分主权,加入到新成立的联邦中,美国宪法就不得不尊重它们现有的权力,仅仅授予联邦政府非常有限的权力,诸如外交、军事、铸币、关税等,而且,这些权力都是一一列举的。
而根据宪法,那些“未授予联邦、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因此,在教育、卫生、交通、司法等所有民生领域,各州有着绝对的管理权。
州权与联邦政府权力之争
美国诞生之日起,就有州权与联邦权力的冲突,这也是美国在许多人眼中并非真正意义的国家之一,他是一种联邦甚至是邦联。
州权一直秉承着美国创立者、先民的秉性,一直在希望将自己的利益作为第一。所以,美国诞生之日,州权至上的观念就一直在与联邦权力至上在冲突,南北战争就是这两种观念冲突到一定地步的结果。
其后,州权和联邦权力之间的斗争一直没有停留下来。最终,经过二百多年的斗争,州权与联邦权力之间取得了一种平衡。
但是,只要经济出现问题、某种特殊现象出现(如移民)、联邦或州强势领导人的出现,那么,这种平衡就会被打破。紧随其后的将是一种对于美国来说非常麻烦的问题——州权或联邦权一方或双方都希望打破这种平衡,从而做出某种强势动作,引起其他州权的效仿。
到底是谁说了算?
不仅各州的内部事务总统说了不算,就是在联邦政府之内,美国总统在很多事情上也连插嘴的份儿都没有,这就是源于我们都知道的“三权分立”制度。
同西方大多数国家一样,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大权力机构是分开的,总统拥有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而联邦法院拥有司法权。各州政府的情形也和联邦基本一致。
作为国家元首的美国总统各方面都受到限制,例如,在2008年5月12日中国发生汶川大地震之后,美国总统布什立即宣布美国政府捐款50万美元。面对如此大的灾难,堂堂世界第一强国只捐这么点钱实在是说不过去,但其实,美国法律规定,总统在这样的特殊时刻能够使用的资金上限就是50万美元,再多的话必须通过国会批准,布什说了也不算。
另一方面,总统有时还不得不向国会和联邦法院妥协,做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防官甚于防贼
美国的各项权力在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之间如此分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美国人的一大特点是不信任政府,这种特点可以说是渗透到美国人骨子里的。他们的逻辑是:如果政府干起坏事来,将会比任何坏人干的坏事都要坏得多。因此,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虽然是修正案,但通常被认为是宪法原始文本的一部分)都是关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容。例如,虽然如今美国枪支泛滥,但美国宪法一直将公民拥有枪支视为天经地义,就是因为美国人认为如果公民不能拥有武器,那么政府要是干起坏事来公民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了。
因此,在政府权力的问题上,美国的准则是:能自己管的就不让政府管,能让地方政府管的就不让上级政府管,最高级的联邦政府管得越少越好。政府要三权分立,也就是哪一方都要受到另外两方的遏制,避免政府在一些人的控制下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
不仅如此,美国人同样受不了一群人用某种理由压迫另一群人。我们常说的一个观点“少数服从多数”,到了美国人那里就通常被指责为是“多数人的暴政”,也就是多数人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在政府架构上,美国人竭力避免的也正是这种“多数人的暴政”。美国国会两院各州的席位这样确定:参议员每州两名,这样所有的州都一视同仁,可以保障小州的利益;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数分摊,少的只有一名,多的有几十名,这样就补偿了大州的利益。如此一来,既可以避免大州凭借人多势众欺负小州,也可以避免一群小州联合起来侵犯大州的权力。
今天的美国就是凭借这样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的。美国建国至今200多年,其间也发生过冲突甚至内战,但都没有分崩离析,反而从当初的13个州发展到如今的50个州并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凭借的也正是这种尊重所有人利益的理念。
联邦制占据半个地球
与美国类似的情况,其实普遍发生在联邦国家内部。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虽然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可是,它们的人口总数在25亿以上,而且占了世界大约1/2的土地。据统计,面积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中,绝大多数是联邦国家。如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印度、苏丹等。这些民主国家人民生活富足,司法公平正义,腐败指数极低,社会稳定。而在集权国家呢?中央领导来了省政府班子成员陪同,省领导来了市领导班子陪同,以此类推,领导无论下基层视察还是去哪里,全城封路,前呼后拥,你这个当领导的能看出什么问题来?这样的体制是讨好上级,因为自己的位子是上级给的。美国的体制是讨好选民,无论是议员还是政府各级官员,都是选民给的。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政府不怕人民有枪,而元朝百姓菜刀都要十户公用的原因吧。防民甚于防贼,美国防官甚于防贼。因此哪个政府会真正对百姓负责,一目了然。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是并不是单一制国家中隶属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所以美国总统与美国州长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关税、军事、外交等权利归属联邦,其他权利都归美国各州所有。美国总统是美国的国家元首、联邦政府首脑,能够管理的是联邦政府,享有外交、关税、军事等权利;美国50个州长是美国各州的元首、州政府首脑,管理各州事务。由于州长并不是总统任命,州长由美国各州人民选举产生,甚至不需要给总统面子,只需要对选民负责即可。
如果美国总统与美国州长对一项权利的归属产生异议怎么办?这很简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拥有《美国宪法》解释权,可以进行投票,决定这一项权利到底属于谁。总结起来,美国总统与美国50个州长各司其职,利用《美国宪法》赋予的权利管理整个国家及各州,如果总统与州长发生矛盾,可以有由联邦最高法院裁决。
美国联邦与各州之间的政治纽带是参议院
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互不统属,总统与州长之间的联系也不紧密,如何保证美国各州的诉求能够反映到美国联邦政府呢?事实上,美国联邦与州之间的政治纽带,并不是行政机构,而是立法机构,即美国参议院。美国国会分为参众两院,简单的说,参议院代表的是州权,众议院代表的是民权。美国一共有50个州,面积最大的阿拉斯加州人口却最少,只有不到80万,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加利福尼亚州人口超过4200万,占到了全面的八分之一。但是,美国各州不论人口多少,都在参议院有两个参议员名额!参议院拥有立法提案权、弹劾权、人事任命权、国际条约批准权等等,权利多于众议院!既然每一名参议院都代表所在州加入参议院,就要在参议院维护该州的利益。
总结起来,美国治理国家的并不是美国总统,而是《美国宪法》固定的一整套制度,如三权分立、联邦制、总统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