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和“朝代”的差别
中国朝代与世界其他地区不同,“朝”与“朝代”的区别在于”朝”是当时就有的观念,如孔子说过“丈于朝”,因此“朝”就类似现在所说的“国家”(但国在中国古代有时指“朝”,有时指“诸侯国”,有时指“周边小国”);“朝代”则是后人方便划分历史的称呼,最明显的就是“魏晋南北朝”这个“朝代”很明显不是一个“朝”(国家),而是由三国、晋朝、南北朝等“子朝代”组成,而南北朝又分南朝与北朝,南朝的宋、齐、梁、陈则各别都是以“朝”(国家)为划分标准。
中国的朝代都用“朝”为划分标准,所以往往会有“朝代”的时间与“朝(国家)”的国祚重叠的情形,如秦隋唐宋辽金元明清还有南朝中的宋齐梁陈、北朝中的北魏、东魏、西魏、北周、北齐跟汉朝的西汉、新、玄汉、东汉等,这些“朝”的国祚都与朝代的时间相重叠,某”朝”的兴亡也是这”朝代”的兴亡。
但为什么“秦朝”与“秦国”不算在一起呢?很简单,魏晋南北朝之前,只有成为天下共主者才敢称朝,而古人认为称朝与称朝前是不一样的,所以秦朝统一後称”朝”了,而秦还未称朝前就是秦国,春秋战国诸国也没有称朝,当时唯一的朝是周王室;西汉亦同,刘邦虽早已是汉王,但在称朝前并不被认为是汉朝的一部分。夏商周也跟秦汉的状况一样,他们在还没称朝前虽已是独立政权,但因为还没成为天下共主也没称朝,所以夏商周三朝的历史都只从推翻前朝成为共主後开始算。在魏晋南北朝开始,不管是否统一天下都敢称朝了。
虽然中国很多朝代与“朝”的国祚相重叠,但并不代表朝代等于“朝”(国家),上面说过的魏晋南北朝与春秋战国都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很多的“朝”或小国的时代,为了方便而全部纳为一个朝代而已,“朝代”是后人作的历史划分,“朝”在现代的角度看则类似一个国家。
历史上的“王朝”与“皇朝”
皇朝和王朝的区分:先秦时期,属于周王朝时代,只有周天子,下面存在几十个诸侯称王、没有皇帝,严格上讲不能称呼皇朝。皇朝是封建时代帝国级别(有皇帝和附属国)的朝代,皇帝为皇朝最高统治者,同时分封了一些诸侯王或有藩属国,皇帝高于王,比如汉皇朝下面,淮南地区就有淮南王等。但是其封国是不能叫王国的,更不能叫王朝。秦始皇时期以后,皇朝和王朝一一意义接近,不过习惯叫唐王朝,大明王朝,罕见有大清皇朝这样的说法。当然也没有统一的官方或者史学界的说法定义,在中原政权强盛的时期,大家默认的就是以中原为正统,中原当朝者是什么朝,那就是什么皇朝或者王朝。事实上,除了元、唐前期、清一直没有全部统一过。中国自秦汉以后,认为一个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了,皇帝是独一无二的,是天朝上国的专有称呼。如果有两个皇帝,则必然是战争,必须灭掉一个。因此,可以理论和实际都是同时存在多个王朝。像宋朝,则宋、辽、金都称朝,都称皇帝,这是因为中央政权不够强大,维持的短暂平衡。除了中原还是有其他的小王朝、比如宋的大理国、吐蕃等只能受封称王。
为什么是“罗曼诺夫皇朝”而不是“罗曼诺夫王朝”,似乎在用法上后者更普遍?这的确是个问题。
相信很多人看过TVB的警匪题材电视剧。大家都知道里面的正面人物一般有一个响亮的名头:皇家香港警察。港英当局下属的警队于1969年4月因在平定1967年香港暴动中的贡献,香港警队及香港辅助警队被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颁赠“Royal”称号,从此称“Royal Hong Kong Police Force”,中文称“皇家香港警察”。从此皇家香港警察”成为了香港警匪片中的经典台词。英国及其前殖民地冠有“Royal”称号的机构非常多,我们最熟悉的有Royal Air Force(皇家空军)、Royal Navy(皇家海军)、Royal Mail(皇家邮政)等。这些词我们都已经太熟悉了,很少会细想。1997年7月1日零时,五星红旗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会展中心冉冉升起,香港回归祖国。与此同时,香港警察部队换上了新的警徽。“皇家香港警察”的称谓成为了过眼云烟。
皇家香港警察的徽记,
但喜欢咬文嚼字的朋友知道,Royal这个英文词,绝对不可能是“皇家”。Royal是形容词,词源是古法语roial(现代法语也写作royal);其名词形式是法语roi(国王,相当于英文king)。当然刨根问底的话,Royal的最终来源是拉丁文Rex(国王)。Royal的正确翻译只能是“王室”“王家”等,不应当是“皇室”“皇家”。因为“皇室”“皇家”另有一套词,如empire,imperial。
欧洲和中国一样,“王”与“皇”是迥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差别很大。我们不会把西汉的诸侯王与中央的皇帝混淆,不会把明代的宗亲王与皇帝混为一谈。欧洲人眼里数量众多的“王”(king)与“皇”(emperor)也是天差地别。这两个概念在欧洲有不同的起源。“王”的概念一般源自古代的部族领袖,大多是军事领袖,也可能是宗教领袖。罗马最早是君主制国家,有国王(Rex),其来源就是罗马早期的部族领袖,也许可以追溯到罗慕路斯建城时代。在共和国和帝国时期,罗马人把某些蛮族的部族领袖称为Rex,也允许他们称王。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被多个蛮族王国占据。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在10世纪统一为英格兰王国。不列颠北部兴起了苏格兰王国。法兰西王国从加洛林帝国的死尸之上崛起。神圣罗马帝国主要以德意志和意大利这两个名义上的王国为核心。在伊比利亚半岛,西哥特王国被穆斯林消灭之后,基督教势力分分合合,最终成为阿拉贡、卡斯蒂利亚和葡萄牙这三个大王国。诺曼人在南欧建立了领土横跨墨西拿海峡两岸的西西里王国。马扎尔人皈依基督教之后建立匈牙利王国。波兰王国和波西米亚王国在11和12世纪建立。北欧出现了挪威、丹麦、瑞典三个主要王国。
以上是中世纪欧洲诸王国的大致情况。王国的数量不算少。但与此同时,帝国却只有一个。帝国(empire)的传统从罗马帝国开始。在拿破仑建立现代帝国之前的欧洲,一定是只有与古罗马能扯得上关系的政权才可以算“帝国”。比方说奥斯曼人征服君士坦丁堡,穆罕默德二世苏丹就自认为继承了罗马的法统,有时自称为“恺撒”和“罗马皇帝”。当然西方人不会承认罗马法统被穆斯林继承去了。等到拿破仑自立为皇帝之后,出现了若干现代帝国(奥地利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大英帝国等),这些就不必从古罗马寻找合法性了。
西罗马灭亡之后,东方的拜占庭帝国继承罗马的法统。拜占庭人自称罗马人,称其国家为罗马帝国,尽管他们渐渐地只说希腊语。后来蛮族在西欧建立的法兰克国家得到天主教会的支持和许可,自视为罗马法统的继承者,其后续就是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中世纪学术界(在当时基本上也就是基督教会)构建了所谓“皇权转移”(Translatio imperii)学说来支撑和巩固神圣罗马帝国的合法性。它的合法性就在于它(自认为)是古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在近一千年里,若不算逐渐衰败的拜占庭,那么欧洲只有一个皇帝,就是神圣罗马皇帝;也只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帝国,就是神圣罗马帝国。
之所以说“名正言顺的帝国”,是因为有不少强大的、疆域较广的政权也常被称为“帝国”。比如金雀花家族一度统治英吉利海峡两岸的大片领土,实力比法兰西国王强得多,所以历史学家常说“金雀花帝国”。但金雀花家族的君主从未称帝,他们的国家从来不是正式的帝国。对于这种帝国,我权且称之为“有实无名的帝国”。而相比之下,长期分裂、皇帝没有实权的神圣罗马帝国就是“有名无实的帝国”了。
约1172年金雀花帝国的版图,深黄色为直接控制,浅黄色为间接控制地区。
英国可能是最典型也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了。但是在大部分时间里,它是“有实无名的帝国”,比如它统治北美的时候,它的国号仍然是大不列颠王国,并没有称帝。英国真正成为“有实有名的帝国”非常晚,是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获得“印度女皇”的头衔。注意,是“印度皇帝”,不是“英国皇帝”。从此一直到1948年乔治六世放弃“印度皇帝”称号(印度已独立),英国君主都享有“印度皇帝”头衔。也就是说,只有在1877—1948年这么短的时间里,英国统治者才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皇帝”,英国才有“皇家”。其他时间里,只能说是“王家”而已;如果英国君主自诩“皇帝”,会招致外交上不必要的麻烦。Royal Navy实在不应当翻译为“皇家海军”,还是“王家海军”较好。这是一个理解和翻译的错误。但中国人早已经习惯了“皇家海军”“皇家警察”,甚至“英皇伊丽莎白二世”等说法,约定俗成,怕是很难纠正了。女王陛下应该很高兴看到,中国人把她拔高了一级。
1862年的印度卢比硬币,此时维多利亚还没有称帝
曾经有一个国家擅自自称“帝国”,因“僭越”而引出了麻烦。俄国沙皇彼得一世在打败瑞典之后,于1721年开始采用“皇帝”(拉丁语imperator)的称号。之前俄国统治者的头衔沙皇(tsar)源自“恺撒”。在罗马帝国,“恺撒”是皇帝的头衔之一,但后来演变成皇储或副皇帝的头衔。而在拜占庭,很多达官贵人被授予“恺撒”的头衔,同时拜占庭帝国也向一些蛮族统治者,如瓦拉几亚、塞尔维亚的统治者授予“恺撒”的头衔。所以,“恺撒”的含金量一直在下降,肯定低于“皇帝”(“奥古斯都”或imperator)。俄国统治者原先用“沙皇”就是和古罗马攀亲,从历史寻找合法性。尽管我们从中文词“沙皇”“皇帝”里很难体会到二者的差别,沙皇(tsar)摇身一变,成为皇帝(imperator),是一个华丽的变身和大升级,是自我拔高,同时也是彼得大帝更大范围的转向西方政策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想象,将近一千年里担任欧洲基督教世界名义上共主的神圣罗马皇帝,对来自东欧蛮荒之地的俄国人的放肆僭越,会是多么不爽。而自封为皇帝的彼得大帝心里可能有点惴惴不安,需要特别努力来巩固自己作为皇帝的合法性。
俄国大臣米哈伊尔·莎菲罗夫在翻阅旧档案与文件时发现了一封1514年神圣罗马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写给瓦西里三世沙皇(伊凡雷帝的父亲)的信。在这封信里,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称呼沙皇为“伟大君主瓦西里,皇帝和全俄罗斯主宰者”。这封信是用德语写的,但里面的“皇帝”用的是imperator一词。莎菲罗夫将此信拿给彼得大帝看,他立刻命令将其翻译成多种语言并分发给在圣彼得堡的所有外国使节。同时他让俄国外交官在西欧各大报纸上刊登这封信,并宣布:“这封信足以无可辩驳地证明,全俄罗斯君主理应享有皇帝头衔,因为很多年前神圣罗马皇帝就承认俄国君主的皇帝头衔。并且写这封信的人,是世界上地位最崇高的一位皇帝。”这种“自古以来”风格的史料挖掘和借用历史,当然是一种宣传手段。大家承认不承认,还要看俄国沙皇自己的实力。
最反对俄国人称帝的,当然是垄断神圣罗马皇帝位置的哈布斯堡家族。1721年,皇帝查理六世拒绝承认1514年那封信的真实性。哈布斯堡家族认为,基督教世界不能有两个地位同等的世俗领袖。但二十年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1740年,查理六世在维也纳驾崩,他没有儿子,只留下一名女性继承人,即他的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他生前拉拢欧洲各国,让大家同意后来被称为《国事诏书》的法令,即允许女性继承他的大业,不过皇帝的头衔将传给她的丈夫。法国、西班牙、普鲁士等国家拒绝接受玛丽亚·特蕾西亚及其丈夫继承哈布斯堡家族的产业,于是爆发所谓“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俄国在奥地利的危难之际与其结盟,奥地利为了感谢而承认俄国统治者为皇帝。
从1721年彼得大帝开始采用帝号,到1917年尼古拉二世退位,俄国统治者都使用皇帝称号。不过同时他们仍然用沙皇称号(主要是作为喀山、阿斯特拉罕与西伯利亚的统治者)。总的来讲,俄国式的“沙皇”要比欧洲—古罗马风格的“皇帝”越来越具有亲斯拉夫的意味。尤其是罗曼诺夫皇朝的最后两位君主,亚历山大三世和尼古拉二世,更喜欢用俄国味比较浓的“沙皇”。
从彼得大帝开始,俄国君主称帝
所以俄国是有名有实的帝国(不管这“名”来得是否正当,只要历史足够悠久并且得到很多人的承认,自然就合法了),罗曼诺夫家族是名副其实的皇朝。说他们是“王朝”,简直是对他们的贬低和侮辱。哈布斯堡家族的情况也类似,他们长期垄断神圣罗马皇帝的位置,后来又自封为奥地利皇帝,以及后来的奥匈帝国皇帝,同时拥有匈牙利国王、波西米亚国王等多顶王冠。说哈布斯堡是“王朝”,等于给人家降了一级,还是“皇朝”较好。中文世界里常有“罗曼诺夫王朝”“哈布斯堡王朝”这样的说法,我认为是不严谨的。
我不太明白的是,为什么说到中国历史时常用“明王朝”“清王朝”这种说法,而不是“明皇朝”“清皇朝”,因为明清都是名副其实的帝国,皇帝之下也有若干“王”。清廷自称“我大清”“皇清”等,皇帝应当不会自认为与“王”平级。我个人觉得,明清这种大一统政权应当叫“皇朝”较好,把“皇朝”和“王朝”混为一谈是不太严肃的。我对中国史很无知,也许其中有什么因素是我不知道的,希望大方之家指点迷津。
英国王朝更替与中国朝代的差别
英国的朝代如果从1066年威廉公爵征服英格兰算起,已历十个王朝。但英国王朝的概念与中国却大相径庭。中国的改朝换代是不同家族暴力取代的结果,新王朝不仅推翻旧王朝的统治,全面夺取政权,而且要彻底消灭旧王朝的一切痕迹,包括对旧王朝家族成员肉体上的斩草除根。所以,中国的改朝换代就是不同家族之间你死我活的争斗,永远没有妥协的可能,不是杀人就是被杀。英国名义上经历了多个王朝,但王冠转去转来始终在一个家族内部,从来没有发生农民起义而改朝换代的事。
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王权传承严格按血统顺位,这似乎是王室从一开始就与贵族们达成的默契。这一点和中国皇位传递限制在一家一姓内不一样。英国君主去世,如无直系后代子孙,下一位继承人就从与死者的血亲关系中顺序寻找,无论是本家还是外姓都有资格,轮到谁就是谁,不问男女,不问地方,不问敌我,不问能力,哪怕是神经病、白痴,只要还活着就可以。欧洲人认死理,规矩定下就不轻易改变。因为整个社会,不仅贵族,而且老百姓都认这个理。历史上也有数次争夺王位的战争,比如英国的玫瑰战争,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是出现了血统顺位前后难以判定的时候,有两个甚至更多的声称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谁也不让,就只好诉诸武力,贵族们则选择站队,厮杀之后决出胜者便是新王,一切又归于平静。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国王查理一世的统治并将其斩首,之后成立了以克伦威尔为独裁者的共和国,前后十余年,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个小插曲,多少有点荒诞的色彩。17世纪英国数十年动荡的主要原因实际上还是宗教争端,具体表现为国教(新教)和天主教(旧教)势不两立的轮回,导致英国国会在1704年专门通过法案,规定君主继承人只能从新教徒中产生。1714年安妮女王死后无嗣,顺位接近的候选人皆因为信仰天主教被排除在外,排位50开外的德国汉诺威家族的乔治天上掉馅饼梦中成了英国国王乔治一世,其家族统治延续至今,乃于20世纪初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德国交战的原因改称温莎王朝,90岁的女王伊丽莎白依然在位。
从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王位继承看,其主要的特点是严格的契约精神,即遵守游戏规则,否则便没有合法性也不可能站住,规则是刚性的。中国的皇位继承虽然也有传统共识,但不是刚性的成法,如女子不在继承之列,以及男性的长子继承制。除了排除女子做得彻底之外,男性继承却有许多变数,因为在位的君主几乎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决定继承人。按传统可以说立长不立幼,实际却常常废长立幼,取决于君王的一念之间。如果君王有五个儿子,则新君的产生就有五种可能性;有十五个儿子,就有十五种可能。不到最后一刻,谁也说不准。一朝天子一朝臣,朝臣门的主要心思必然用在寻找未来的靠山上。这种毫无确定性的权力转移方式,就是中国数千年宫廷权谋反复上演的土壤。不讲信用,玩弄权术,算计别人的结果是把自己和子孙后代也算进去,整个看,没有真正的赢家。